鄭州一女子自家房前種植幾株罌粟 被公安機關處以批評教育和300元罰款


鄭州一女子自家房前種植幾株罌粟 被公安機關處以批評教育和300元罰款


中原網訊 5月12日下午4時許,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航海警務大隊中隊長張廣興、民警李劍等人到鄭州市航海路與未來路口附近的一個小區,處理完一起警情之後,發現小區一樓房前的空地上種有罌粟。

隨後民警找到種植罌粟的女子,並將罌粟拔掉,連同李某一同帶回了公安機關。

民警經過詢問得知:李某、女、43歲、鄭州市人,2019年春節前,她種植辣椒苗時,不知怎的也種出了三棵罌粟,前不久開了很多紅色花朵,很好看就沒有拔掉,直到長出11顆罌粟骨朵即將成熟,仍然未拔掉。


鄭州一女子自家房前種植幾株罌粟 被公安機關處以批評教育和300元罰款


目前,民警對李某作出了批評教育,罰款300元的處罰。

為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群眾,不要抱有僥倖心理種植罌粟,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10日到15日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熊堰秋 通訊員 李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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