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末夏初
氣溫逐漸升高,
三五好友趁著陽光正好、微風不燥
相約野釣自然少不了
但是喜歡垂釣的釣友們注意了
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漁期喲!
進入禁漁期以來,三岔河鎮多次開展聯合護漁宣傳與巡河執法,通過採取民間義務巡河隊對習水河進行義務巡查、鄉鎮巡河領導小組對習水河進行監管、實行 禁漁期、禁漁區、禁用漁具“三禁”等措施,嚴厲打擊非法捕魚行為,加大禁漁期對魚子魚孫、河水流域環境保護。
通過多措並舉,目前該鎮成功勸說制止垂釣103人;積極協調聯動,先後協調農業農村局、縣執法局等實行魚苗投放30000餘尾,民間愛心人士投放約10000餘尾,同時為加大生態修復,民間義務巡河隊計劃漲水期到程寨捕撈珍貴魚苗到三岔河源頭放生,並不定期開展巡河護漁活動,截止目前,該鎮境內未發生一起非法打撈行為。
三岔河鎮副鎮長陸駿馳表示,下一步將在繼續開展禁漁水域巡迴執法檢查的基礎上,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持續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有效保護漁業資源,保護和改善水域生態環境。
我縣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漁具和捕撈方法:
一、禁止使用張網、拖網、空鉤延繩釣、武鬥竿、迷魂陣、抬網、板罾、攔河繒(網)、密眼網(佈網、網絡子、地籠網)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漁具進行捕撈。
二、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光誘捕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
三、禁止使用水獺進行捕撈。
四、限制使用魚鷹進行捕撈。
還對禁漁期不甚瞭解的小夥伴們,一起來漲知識吧~
為什麼要禁漁?
每年3—6月是魚類繁殖的盛期,實行禁漁制度有利於保護產卵親魚的繁殖環境、繁殖行為,有利於保護幼魚的生長髮育,是促進漁業資源恢復,保護生態平衡和水生物多樣性,以及實現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
違反禁漁,將會有什麼後果?
行政處罰:禁漁期間,市民如果在規定流域沿岸遊釣,則屬於違法行為。針對一般遊釣行為,執法人員將採取口頭教育的形式進行勸導,對於情節嚴重者,將處以50-200元不等的罰金。
刑事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全媒體記者 牟進慢)
總監/羅 智 審核/何瀟迪 編輯/胡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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