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空掛戶無房戶有補償嗎?

徵地拆遷中,經常遇到一房多戶、空持戶的現象。而我國實行戶籍管理制度規定居民只能有一個戶口。由空掛戶引發的拆遷補償問題頻繁湧現。那麼,空掛戶的定義是什麼?遇到拆遷時到底有沒有補償呢?

徵地拆遷,空掛戶無房戶有補償嗎?

一、空掛戶的定義

即戶口落入住址,但是本人並沒有房屋產權份額,也不在此居住和生活。“空掛戶”源於90年代的農村戶口進城,現在包括商品房開發後,居民搬遷新房,戶口卻留在原住處;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後,工作單位暫未落實,戶口留在學校、人才交流中心;城市引進人才,掛靠在親戚家;大中型企業改制、破產、倒閉後,職工外出打工,但戶口仍空掛在單位等情形。

二、空掛戶有沒有補償

實踐中,對於空掛戶如何補償是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不同的徵收項目對於空掛戶的補償政策並不一樣。簡單來講,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所有權人、公房承租人和共居人是安置對象,戶口是否在此並不那麼重要。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如果協議規定空掛戶人是安置人就有補償;沒約定就沒補償。所以戶口並非獲得拆遷補償的絕對因素,不是所有的拆遷項目都按照戶口進行補償。如果您遇到此種情況,建議您諮詢專業拆遷律師,具體項目具體分析,幫助您確定安置補償規定,爭取利益最大化。

三、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4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48條、49條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26條

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以上是徵地拆遷有關空掛戶和相關補償的有關規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問題請諮詢專業拆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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