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范冰冰復出重操舊業,大家歡迎嗎?

隨遇而安150095653


這些事情不是我們觀眾可以決定的呀。

現在大陸的演員,真正出名的有多少人?為什麼我說什麼叫真正出名呢?因為在吳京《流浪地球》出名之後,整個大陸的娛樂圈基本上是沒有人給他道賀的,因為他打破了娛樂圈的常規,打破人家的鐵飯碗呢。

以前的娛樂圈是怎麼樣子的?新平金錢和關係認個乾爹進入娛樂圈,找個好的劇本,利用某些知名的導演拍個連續劇,然後就可以慢慢的出名了。我們的粉絲經濟,以及電視的收視率全部都可以造假,前一段時間不是有一個電視劇的導演說,電視臺要求他每一集都必須付90萬的費用來提高他們的收視率嗎?就證明了他們有史以來的收視率都是使用這些手段。而且一個明星,他的粉絲有幾千萬,甚至一個億,全部都可以是造假的。

所以說起范冰冰,我根本就不是他的粉絲,他復不復出,跟我有什麼關係,而且以她拍過的這些電影和連續劇,我覺得真的沒有哪一步是可以拿的出來見人的。娛樂圈是可以沒得誰都一樣的,就算是以前那些所謂的影帝,看到了吳京兩場電影就已經過百億,他們擔心還來不及呢,因為以後不可能隨便找個劇本和導演,把電影和電視劇拍出來,然後做一些手段,就可以拿到10億,20億的票房。洗錢的行為現在已經是行不通的了。

讓范冰冰付出,如果普通大眾可以做決定的話,他基本上是付出無望了啊,因為我們根本就不需要這樣的明星。如果做了違法違規的事情了,隨便做一些公益的事就可以復出的話,那誰還怕違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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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是明確的,絕不歡迎,絕不可能,也絕不容忍。

無規矩不成方圓,王子犯法庶民相同,古而有之。在法律與規矩面前不分貴賤高低,沒有明星大咖與普通百姓之別,人人平等,這才是社會與公民恪守的底線。對觸犯法律與“紅線”的明星藝人,國家廣電總局及相關部門早有明文規定,且歷年又有司法行政處分的實際案例在先,應是“零容忍”與“一票否決”,如傅藝偉、滿文軍、張默、黃海波、尹相傑、李代沫、陳羽凡等問題藝人均不能再回演藝圈,至此約定俗成,絕無例外,已形成社會震懾,告誡影視演藝業界人員不可觸碰。故不能因其補個稅,道個歉就可以無事一般而重操舊業,利用其過去非法所得構築的所謂社會關係與家族人脈“摟金刮銀”。

對問題“汙點”藝人的改過迴歸,社會應當包容與歡迎,但定要付出該有的代價,以告誡後人,並需請其另行他路,痛改前非,從而回報社會。

因此,對那些觸及法律與道德層面問題的公眾人物和其言行對社會與大眾,特別是對青少年影響極大的問題明星藝人更應謹慎嚴格約束,絕不例外,這絕對是不可逾越的法律道德底線。同時,也應提醒與告誡社會,強化底線與“紅線”意識與完善問題藝人退出及監督機制,法不容情,絕無例外,警惕“花錢消災買平安”的此類問題死灰復燃。


黃桂稠酒


歡迎范冰冰復出!如果她復出我一定去看她參演的作品!雖然以前我從未關注過她的演出。本人喜歡跟理性的人探討不同的觀點,噴子勿擾!首先,喜歡她男人般的仗義!我看過她評論的最美中國人,她對那個不諳世事的26歲女設計員的鼓勵我認為她不是裝出來的,她就是一個敢作敢當的女漢子!其次,她對愛情的態度令人欽佩。在公開和李晨的關係前很少聽見關於她生活方面的緋聞,公開關係後也再沒見過她跟哪個男人走的近,這種認真對待愛情的態度在娛樂圈令人感動!還有最值得稱道的就是她面對困難的態度,不但勇於認錯,還用自己正確的認錯態度推動了整個娛樂圈的人的主動納稅意識,可以說為國家的稅收事業貢獻了一份力量。


關心145023561


不支持,不喜歡,不贊成。做為一個公眾人物,文藝界的演員,其行為與做事的正負能量是對大眾有一定的影響與教育意義的。(當然所塑造的作品例外,因為演員是以表演為職業)。文藝作品裡面的人物,與生活中的實實在在的真人的行為是兩回事。范冰冰做為大陸極具影響的演員,自己的所做所為都是極其負能量的。就其的偷漏稅的數額是極其驚人的(8億餘元)。沒有懲戒就沒有對錯,沒有獎罰就沒有社會的公正與清明。中國是上下幾千年的文明古國,我們之所以延續發展而文明生息不斷,是我們的國家與民眾有自己的道德標準與行為準則,,,。如果把這種以:緋聞,炒作,八卦,偷漏稅的劣跡演員不以此懲戒還讓從新復出,迴歸文藝圈是極其有害的,也對大眾與其他演員無任何教育意義的,,,。僅以個人觀點。




青幽472


我有時候就想,我們現在人的“肚量”真的很大。可以原諒不該原諒的任何事情。就如一個被強姦的人,原諒強姦者一樣,併為強姦者找出好的理由:他隨強姦了我,但是他真的出力了……再說我也得到愉悅了……

這就是我們有些人的思維!

范冰冰“復出”那是她的自由,就支持?為什麼要支持?支持“逃稅者”麼?八個多億,什麼概念?曾經運十就差三個億就成功了。而也因為就三個億我們的運十擱淺了……她能逃八個多億,是小錯誤麼?

這本身就是戲耍我們普通人,而我們還有搖旗吶喊的……

可悲……


衛興潤


作為一個藝術工作者,我的觀點是不歡迎。

回答藝術上的問題幾百個,今天看到這提問,我暫且犧牲下垂直度,跨界回答這道娛樂圈的問題。為的是正能量,為的是社會有個好空氣。

熟悉范冰冰,還是二十年前的電視劇,其實,當時注意的也只是小燕子和紫薇兩人,但後來,范冰冰厲害了,紅了,還變為“範爺”,是娛樂圈的流量大明星,我真不敢苟同。

我認為,作為演藝界的表演者,有拿得出手的作品才是你火紅的資格,如果沒作品,作為藝術從業者,情何以堪!圈內你就立不住呀。


還有啊,作為一個明星,一個社會公眾人物,去年的幾個億稅款怎麼解釋?


當代社會是流量社會,自帶流量的明星日進斗金,害得小朋友們沒心讀書,沒心學藝,只想一夜成名。把握娛樂圈的正途,國家有責任,社會有責任,追星的你我都有責任,一個德藝雙馨的藝人,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藝人。

目前,我們不歡迎范冰冰之類的人復出,我們需要德藝雙馨的藝人!


陳會衡山水畫家


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我覺得范冰冰所犯的錯,很多人都會犯,只是沒有她那麼雄厚的背景和資源。

作為一個觀眾,喜歡看電視劇的我,不支持犯冰冰再重回演藝圈,因為她的表演,我不是很喜歡。

咋說呢,她演了那麼多角色,我沒發現她有什麼特別的演技呢,感覺她演戲假假的,面無表情,花式作。

倒是她的緋聞挺深入人心的。其它真沒什麼值得讓觀眾買票的



新有所思


范冰冰天生麗質,窈窕婀娜,頗有神韻,柳葉黛眉,櫻桃小口,臉像吐蕊桃花,全身上下無一不散發迷人風采,很多粉絲仍在留戀她的一顰一笑,美眸顧盼,認為無人能替代她的風姿,讓其銷聲匿跡未免有"浪費資源"的嘆息。再說范冰冰犯錯也有娛樂需求和其他原因的"土壤"關係,並非她個人的單獨因素,"土壤"令果實碩大,也不能太怪人家摘了,憑心而論這社會誰會能得到而不要,和錢結怨,和人民幣過不去呢?范冰冰之前對社會也是有過一些捐資奉獻的。個人認為,應肅法儆惡"法條該怎麼罰就怎麼罰,在應罰受罰的前提下,讓其"戴罪立功"如其徹底改過,有真真的奉獻之心的實際行動表現(重返影界後)為人民生活內容的豐富多彩,提供演藝欣賞,滿足人民多方位的娛樂需求,也是未嘗不可加。


黃有銀1


凡事問題明星,卷鉅款入外藉的明星,統統都給我們靠邊站,那裡涼快往那去!中國的下一代都被不良戲子帶到陰溝裡去了!光光是他(她)們自己爛也就罷了,問題是這些問題明星已經可以說是毀掉不少的中國下一代了。當然,一些媒體功不可沒!

如果繼續任由他(她)們發展下去,中國的下一代的人生價值觀會被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地被顛覆扭曲掉的!英雄不被崇拜,科學家不被重視,視廣大勞動人民如草芥,把明星戲子頂上了天。這還是社會主義的中國嗎?這還是毛澤東思想武裝頭腦的中國人民嗎?十多億中國人民會答應嗎?反正我是堅決不答應!現在網絡時代,誰敢逆歷史潮流,誰就沒有好下場!


鬥魚691


明星,光環的背後,也承受著太多常人難以忍受的疼痛和心傷,不要惡意人身攻擊,在一個圈子發展到巔峰狀態,都有過人之處和值得周圍人學習的地方!

犯錯,每個人都可能會,尤其是在娛樂圈,名利雙收時,更容易迷失了自我,不知道有些事和有些人,究竟是為了什麼?有的人真戲假做,但更多的人假戲真做,面臨誘惑時,被糖衣炮彈徹底攻陷。

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免不了要試錯,一定要有更多容錯的機會,不能一棍子打死,一下子全盤否定,這樣做不理智、不明智。

當然,也勸告更多的後來人,能夠真正吸取經驗教訓,不要重蹈覆轍,要尊重公眾的接納,同時更要嚴以律己,不被無情拋棄,甚至不被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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