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靚穎工作室面對黑粉態度強硬發聲明,為何明星不直接起訴而是非要先發聲明?

電影基本法


張靚穎工作室面對黑粉態度強硬發聲明,為何明星不直接起訴而是非要先發聲明?



至於粉絲詆譭活著謾罵張靚穎,我認為確實是不妥當,可以評論是否喜歡某歌手,但是絕對不能謾罵人家,當然有一些不良歌手,不良藝人,罵一罵倒是無妨,甚至可以公開罵,罵道解恨為止。


發表聲明是藝人的一貫做法,首先告訴你不要亂來,不要出言不遜,之後那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形象,這倒是無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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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族音樂


多謝提問,在網絡時代,每一個有關注度的明星基本上都會遭遇網絡暴力和名譽侵權,為什麼不直接向侵權的網友起訴而先發布聲明或者律師函,我覺得主要由以下三個原因:

一、聲明或律師函本身對網友有一定震懾作用

要知道,背後有經紀公司作後盾的藝人,手上掌握的法律服務資源遠遠比普通網友多。除非侵權的網友是律師,不然真要處理法律糾紛,耗費的資金和精力,不是一般老百姓願意承受的。基本上一封普通的聲明就足以震懾住實施網絡暴力和名譽侵權的網友了。比如前段時間,六小齡童老師指名道姓地對侵權網友發出聲明,沒過幾天,這些網友就紛紛發表道歉信。

二、事態沒到要訴訟的程度

雖然對網絡暴力和名譽權糾紛的起訴、取證、應訴等工作都非常容易能完成,每年藝人起訴網友的例子也不少,但作為公眾人物,除非侵權行為已經影響個人生活或者事件發展方向無法控制,不然不會輕易選擇訴訟方式。因為對於這些小事,明星們的首要目的是讓網友停止這些侵權行為,如果聲明能達到這個目的,何必再耗費更多的精力呢。

三、聲明主要作用為就事件本身表達態度

張靚穎的聲明其實就是這個目的。很多時候他們的聲明或者律師函,並不是給侵權人看的,而是給媒體和公眾看的。這種方式有時候比開記者會更有實效。因為明星對敏感事件本身可能出於立場原因不方便正面回應,但是對網友的評論是否真實就可以正面回應,這樣既為自己的言論留有餘地,又對事件本身起到澄清作用。

舉個例子,比如最近很火的張丹峰出軌事件。你如果作為張丹峰,你能直接回應這件事嗎?肯定不能,無論怎麼回應,都是把自己推向風口浪尖。但是面對網友的人身攻擊,你能回應嗎?當然能。所以張丹峰發了個聲明,警告網友停止造謠誹謗,這叫迂迴回應。

除了這幾個原因,可能還夾雜許多個人考慮,但千狐覺得聲明這種方式好處還是很多的。


大千狐


因為是明星唄,每一次事件都是一次宣傳,一個明星長期沒有發佈信息,會被遺忘的。

當然這個是合理的使用規則,這就叫陽謀,同意的點個贊。陽謀比陰謀要好一點陰謀是採用欺詐,矇騙等手段,實際意圖和真實意圖是不統一的;陽謀是實際意圖與真實意圖統一的一種謀劃。

比如最近比較火的范冰冰事件,這就算哪種?


悠悠說娛


第一,聲明是警告,意味著不停止,就要收到正式懲罰了。

第二,聲明是為了贏得好感,體現張靚穎及其團隊擁有包容性。

第三,聲明是因為事件本身遠沒有嚴重到需要法律訴訟的程度。



風來娛樂


當明星也難,有的變態還追著人家罵,滿嘴跑火車的造謠。除非有的明星是真心不在意造謠謾罵的。有些明星的態度是我比較欣賞的,張藝興王嘉爾,前兩天看到個報道,王嘉爾勝訴獲6萬賠償直接捐了,點贊666。

以善人為善會使其更善,以惡人為善會使其更惡。

所以該拿起法律的武器就不要手軟!


人間失良


首先聲明,那是想蹭靚穎熱度的職業黑,也是一慫貨。發聲明以警示其它職業黑,每個黑都告,小編你想累死誰呀?


已然從容81


輿情控制的三步曲:

1.不管你有錯沒錯先道歉。

2.不管你有錯沒錯先處理相關責任人。

3.取證調查,還自己一個清白,發表聲明。


步小跳


先禮後兵,聲明能夠解決的,對方刪除不造成多少影響的,明星也懶得起訴。

官司打起來就有報道,本來是小範圍的,後來擴大到大範圍,即便贏了官司,也許實際上是得不償失了。所以明星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對黑粉起訴到法庭的。

另外,也展現出來明星的大度一面,對吸粉非常有益。


魯豆子的小尾巴


不太清楚啊,坐等大家觀點。


我是大程小仙女


直接告的話這麼多黑粉,忙不過來的,先聲明一下,讓大家都知道,我會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這樣最好的效果就是竟警示其他黑粉吧,畢竟作死的人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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