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豪車“碰瓷”,專盯無證駕駛者!這個犯罪團伙被判刑了!

一夥男子開著豪車,竟專門“碰瓷”駕照扣滿12分的駕駛員,然後敲詐勒索,電視劇都不敢這麼演!近日,我院公佈一起掃黑除惡典型案例,該案的3名被告人因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六年不等並處罰金。

案情回顧:

2017年10月開始,李某、梁某、梁某興等人以同鄉關係為紐帶,糾集一夥男子,為實現非法斂財的目的,經事前分工謀劃,安排人員在佛山市、中山市等駕駛員培訓學校蹲守,通過觀察判斷,物色機動車駕駛證被扣滿12分的駕駛員作為目標,在公共道路上駕駛寶馬、奧迪等車輛跟蹤被害人駕駛的車輛,伺機故意追尾撞車,造成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假象,然後利用被害人無證駕駛害怕報警被處罰的心理向被害人施壓,威脅或要挾被害人對其碰撞車輛進行賠償,實施敲詐勒索犯罪活動。

李某、梁某、梁某興等人通過上述方式有分有合頻繁作案,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敲詐勒索他人財產,擾亂社會生活秩序,給公共交通安全造成隱患,通過有組織、有預謀、有分工地實施犯罪活動,形成以李某為首要分子,梁某、梁某興等人積極參加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經審查查明,李某直接實施敲詐勒索19次,直接敲詐勒索金額287087元;梁某參與敲詐勒索14次,敲詐勒索數額172987元;梁某興實施、參與敲詐勒索4次,敲詐勒索數額36000元。

開豪車“碰瓷”,專盯無證駕駛者!這個犯罪團伙被判刑了!

法院判決:

禪城法院判決李某、梁某、梁某興犯敲詐勒索罪。據查明的犯罪事實,結合被告人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及後果、在組織中所起的作用及認罪態度等,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判處梁某興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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