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申先生《懷素自敘帖》“映寫說”諸迴應之述評與觀察(上)——關於藏印問題

第278期 | 傅申先生《懷素自敘帖》“映寫說”諸回應之述評與觀察(上)——關於藏印問題

對懷素《自敘帖》的考證,歷來是一個迷人的話題。今刊發林霄先生文章,將以往的學術進步,作一總結。

作 者:林 霄

第278期 | 傅申先生《怀素自叙帖》“映写说”诸回应之述评与观察(上)——关于藏印问题

引言

傅申先生於2004年《典藏》雜誌社出版專著《書法鑑定—兼懷素《自敘帖》臨床診斷》(以下簡稱《書法鑑定》)。此書第一部分是關於書法鑑定的概念,各種名詞定義、基本方法、案例分析,是一本理想的古代書法鑑定學的理論教科書。此書第二部分,是傅申先生兩年來與李鬱周先生圍繞臺北故宮《懷素自敘帖》鑑定問題的辯論整理成文,佔了三分之二的篇幅,是其書法鑑定理論在《懷素自敘帖》的具體應用,其論辯過程相當精彩。

因李鬱周先生提出《自敘帖》系明代刻帖《水鏡堂帖》的摹本之說,為釐清水鏡堂本與墨跡本的前後關係,及題跋與本幅是否為明人所摹,2004年臺北故宮何傳馨先生等人特別針對墨跡本的材質狀況作了一番檢視,比對杜衍等宋人墨跡,同時輔以新發現的邵葉文房之印,證明本幅與題跋的關係並發表了《讓墨跡說話》(注1),並提供數據給傅申先生。同時臺北故宮與東京文化財研究所合作,進行光學檢測,在2004年10月底的研討會上發表了部分成果,並確證《自敘帖》為“寫本”等(注2)。傅申先生同時發表了《書法鑑定》一書,應用了部分檢測結果。

2004年10月30-31日,於臺北舉辦過一場為期兩天的《懷素自敘帖與唐代草書》學術研討會(注3),當時宣讀以及發表論文的學者有:阮鴻騫、傅申、鍾明善、何碧琪、黃緯中、李鬱周、穆棣、黃惇、沃興華、何傳馨等,各抒己見。這是一次重要的學術研討會,對故宮本自敘帖的流傳、印章、刻帖與墨跡之間的辯證等方面各家皆有精彩的討論。

傅申先生專著《書法鑑定》是前人論述以及論辯基礎上的集大成者,其主要爭論對象是李鬱周先生,這就像下棋的主要對手,何傳馨先生主導的科學檢測,像是為傅申先生提供糧草。這場懷素《自敘帖》的爭辯具有鑑定史的歷史意義,它不僅解決了不少問題,也得到了一些共識。

傅先生《書法鑑定》一書初版的關鍵結論有以下四條:

結論一:故宮墨跡本為明代水鏡堂刻帖的母本,而不是相反。

結論二:故宮墨跡本是“寫本”而非“鉤摹本”。

結論三:故宮墨跡本非明代文彭臨本。

結論四:故宮墨跡本的下限為北宋蘇舜欽,蘇轍及後代題跋皆為真跡。

以上結論也再未有人質疑。至此,故宮本是懷素真跡的結論呼之欲出,傅先生的結論僅到此為止,但距離判定懷素真跡的結論仍有一步之遙,然已使不少書法愛好者們歡呼!

關於《懷素自敘帖》故宮本真偽的討論,由來已久,自一九三零年代馬衡先生根據前人文獻提出疑問,八十年代啟功先生《論懷素自敘帖墨跡本》則提出“跋真帖偽”的“摹本說” (注4),徐邦達先生《僧懷素自敘帖辨偽》則持“臨本說”並推測:“(故宮卷)是蘇子美弄的狡獪,全部是他一手書寫,或有可能的了……我又猜測,這墨跡本也還不是子美所書,而是後代不知何人臨寫的”(注5)。他們基於“眼力”的判斷以及文獻的左證,儘管令人歎服,然其論證過程則似高人論道,讀者懂則懂矣,不懂則恆不懂。比如啟功先生說故宮本“行筆還轉糾繞處,常常表現得軟弱勉強”

(注6),未必人人可以體會。

然傅先生以為人人經一定的訓練可掌握方法,使鑑定不再神秘。所以他的論文,不僅邏輯嚴謹,而且過程非常清晰,每一個結論皆有多重證據支持,難有反駁的餘地。本人曾以為千年疑案可就此終結。

然而令人詫異的事情發生了,一年後,即2005年十一月,《典藏》雜誌發表了傅申先生《確證故宮本自敘帖為北宋映寫本——從流日半卷本論自敘帖非懷素真跡》一文,斷言故宮本非懷素親筆(注7),讀罷心情如坐過山車,此文一出,令人驚呼。此文緣起於佳士得前顧問馬成名先生提供的一件七十年前日本珂羅版《自敘帖》殘卷給傅申先生,傅先生經過研究這件流日本,得出以上令人詫異的結論。不少人以為傅申先生改變了原來的立場,其實這個結論與他前面的四個結論並沒有矛盾,認為傅先生改變立場的讀者,其實大多未曾精讀過前面的論文。

啟功先生八十年代的文章中曾提及曾經寓目日本影印本,然僅是一語帶過,未引起人們重視。而啟功先生2003年重新整理的文字,結論還是一樣:故宮本是“摹本”

(注8)。然而啟功先生並沒有像傅申先生一樣,先來一個對“摹本”、“鉤摹本”、“寫本”的學術定義,以至於讓許多人以為“摹本”就是指“鉤摹本”,“寫本”就是“真跡”。

如果大家討論問題所用“術語”的內涵外延不一致,一切辯論都將是各說各話。啟功先生所謂的“摹本”包含了“鉤摹本、臨本、仿本”的幾種可能性,傅申先生在前書中用了“寫本”的結論,“寫本”包含了“真跡”、“臨摹本”、“仿寫本”的外延,而這次增加了“映寫本”的新外延。這是一個更狹義的術語。結論越狹義,可證偽性越高(借用卡爾波普爾對“科學描述”的界定)。

應該說,傅申先生“映寫說”發表之後,十多年來仍聚訟紛如。本文僅對“映寫說”之後的文章述評如下,並提出本人比勘《臺北故宮本》(以下稱故宮本)、《流日半卷本》(以下稱流日本)、《契蘭堂本》三本的看法,以及對“建業文房之印”與北宋蘇家“四代相印”的觀察。

因傅申先生“映寫說”引發的文章報告,大體可分為鑑藏印問題、蘇氏傳本問題、流日本之流傳與題跋問題,以及故宮本、流日本、契蘭堂本的比較問題。有人在考察與比較的基礎上得出《故宮本》、《流日本》為“寫本、“鉤摹加寫”、“臨寫”等不同看法。對王耀庭、穆棣、孫向群、張紫石、陳書國、賀宏亮諸位先生的研究,本人將在下文大致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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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藏印問題

1、孫向群先生《臺北故宮自敘帖墨跡中宋代印記考察》(注9),2012年。

孫向群先生肯定傅先生的“映寫說”,認為故宮本與流日本兩套完全相同的南唐至北宋蘇氏騎縫章是重要依據。他用測量方法得出南唐“建業文房之印”與蘇家藏印在同一接縫處被裁切的尺寸相等,這證明南唐印與北宋蘇氏印是同時鈐蓋的。

這一論據相當重要,而且很科學,因為古人每次重裱都會裁切掉一點接縫處的紙張,而使得騎縫章中間部分略有缺失。據《契蘭堂帖》後面的蘇舜欽題跋:“慶曆八年八月十四日蘇舜欽親裝並補其前”,因而至少在北宋蘇氏手裡比南唐多裱了一次,如果南唐印真,則裁切尺寸就不可能與北宋印相等。這也間接證明了故宮本、流日本上的南唐“建業文房之印”為偽印。

臺北故宮的檢查報告結論之一:蘇氏五騎縫章,印泥顏色相同,而與南唐“建業文房之印”相比,印泥顏色“略有不同”(注10)

這裡缺少定量分析,也沒有統計取樣分佈,結論顯得不夠嚴謹。因為從肉眼看,南唐印與五方北宋印印泥顏色沒有明顯差別。如果不能夠定量分析多少的差別能夠確定是不同印泥,或者沒有經過色相差轉化讓人看到足夠差別,得出的結論也是不嚴謹的。因此本人傾向認為“建業文房之印”與其他“蘇氏五印”用的是同樣的印泥,即使不同,仍有可能是有意為之。

孫向群先生還指出,從篆法上看這方“建業文房之印”更似宋人的繆篆,而不像南唐印風。

孫向群先生另一個觀察性結論是,故宮本前隔水上金章宗“群玉中秘”與南宋賈似道“秋壑圖書”為偽印,因為“群玉中秘”不符合金章宗“明昌七璽”的鈐印規律,而且與標準件相比“秘”字的“示”旁多了一橫,而傅申先生曾猜測這多出來的一橫,可能是手添一筆的結果。“秋壑圖書”也不符合賈似道鈐印規律,而且與標準印相比不是同一方。我認為孫先生確實糾正了傅申先生的一個誤判,然並不影響傅申先生“映寫說”的結論。

2、王耀庭《明昌七璽及其周邊》(注11),2017年。

王耀庭先生系統性地研究了金章宗收藏以及“明昌七璽”的鈐印規律,並研究了金章宗與宋徽宗題簽押署。對於海內外名跡上的“明昌七璽”做出了詳盡的排列對比以及真偽判斷。這比孫向群的研究更為詳盡,幾乎窮盡所有材料。王耀庭先生應該沒有讀過孫向群先生的文章,因為王耀庭先生的行文必定引列所見論見。

其中《懷素自敘帖》一節,王耀庭先生不僅指出“群玉中秘”為偽印,更將覆蓋於“群玉中秘”之下的官印“南昌縣印”做出了合理的判斷,他根據《懷素自敘帖》前隔水與首紙之間“趙氏藏書”、“邵葉文房之印”僅存半印,而“南昌縣印”為全印,判斷“南昌縣印”晚於南宋“趙氏藏書”

(圖1)。王耀庭先生還發現在(傳)歐陽詢《千字文》、孫過庭《書譜》、王獻之《鴨頭丸帖》、懷素《小草千字文》這四件名跡上也鈐有“南昌縣印”。

第278期 | 傅申先生《怀素自叙帖》“映写说”诸回应之述评与观察(上)——关于藏印问题

圖1 “群玉中秘”之下的“南昌縣印”以及“趙氏藏書”、“邵葉文房之印”半印

在歐陽詢《千字文》首紙與前隔水之間僅存高宗“紹興”聯珠半印。所以完整的“南昌縣印”也必晚於南宋高宗。

最重要的是,王先生髮現這幾件鈐有“南昌縣印”的名跡皆著錄於明代文嘉《鈐山堂書畫記》。

這是個重要的發現,《鈐山堂書畫記》是文嘉於嘉靖四十四年奉旨查抄嚴嵩父子家財的書畫賬冊,而自敘帖故宮本又恰恰曾經陸完庋藏,陸完被禍後不知所蹤,其舊部羅龍文購得並進獻嚴嵩。而嚴嵩江西家產的查封,應由南昌縣地方官與朝廷合辦,而且“南昌縣印”的規制與風格皆與明代官印相似。因此“南昌縣印”系查辦嚴嵩案時所鈐之明代官印。

王耀庭先生關於“南昌縣印”的考證,首先發表於2008年臺北故宮《晉唐法書名跡》圖錄中《懷素小草千字文》的圖錄說明(注12),2017年《故宮學術季刊》發表時有所增刪。

王耀庭先生的結論推翻了傅申先生關於“南昌縣印”為北宋官印的誤判。

3、張紫石先生《自敘帖、千字文、書譜中南昌縣印斷代探賾》(注13),2017年。

張紫石先生的發難主要針對傅申先生以下這段文字:

“何傳馨先生考證出《自敘帖》前隔水壓在《群玉中秘》下方的大官印為北宋的‘南昌縣印’,與遼博藏歐陽詢《千字文》卷首騎縫印相同。其後何碧琪同學又指出孫過庭《書譜》卷首騎縫大印可能為同一印,但此印模糊,自《石渠寶笈》以來,即不能辨識讀,然筆者以歐陽詢《千字文》卷首該印核對,可以肯定為同一印,其年代可能是與蘇轍於紹聖三年(1096)謫居江西時為邵葉題跋有關,因此最後可以將故宮本鎖定在北宋,今根據前文推論出:(1)故宮本已經不可能是懷素親筆原跡。(2)故宮本的下限年代至晚也在南北宋之際的趙鼎,或可提前到北宋邵葉山房收藏的(1096)年前,上距蘇舜欽補書時最多隻有四十八年。(注14)

傅申先生對於故宮本下限在1096年的判斷並不完全是基於“南昌縣印”與蘇轍關係的推測,下文還會論述這一點。但即使如此,傅申先生並不十分肯定“南昌縣印”與蘇轍的關係,用了“可能是”、“或可”的語氣。

張紫石先生所謂發現鈐有“南昌縣印”的歐陽詢《千字文》、孫過庭《書譜》、懷素《小草千字文》、王獻之《鴨頭丸帖》等名作都同時出現在明代文嘉的《鈐山堂書畫記》之中。進而推理為查抄嚴嵩父子時所鈐的明代官印,其推理過程、證據、結論皆與王耀庭先生2008年的《晉唐法書名跡》圖錄的論述以及前引文重合,但張紫石先生隻字未提王耀庭先生的文章,讓人以為這些是他的首次發現。王耀庭先生在文章開頭部分,詳列前人相關研究成果,以申明學術規範,這是張先生需要學習的。

張紫石另外又發現兩件古代書法上也鈐有“南昌縣印”:臺北故宮米芾(傳)《鶴林甘露帖》、臺北故宮藏趙佶《大字詩帖》。但張紫石先生沒有查證這二件書法是否也載於《鈐山堂書畫記》。經本人查驗,僅米芾(傳)《鶴林甘露帖》未見於《鈐山堂書畫記》,其餘皆有著錄。

張先生引用的五件鈐有“南昌縣印”的作品,著錄於《鈐山堂書畫記》,與王先生研究完全重合,而他自己發現的二件卻未查證《鈐山堂書畫記》。可見其主要成果皆得自王耀庭先生研究,張先生是否洗文,請讀者自判。

儘管張先生將王耀庭的研究成果用於發難傅先生的以上結論,然傅先生故宮本的下限判斷並未受到影響,傅申先生的結論是:“故宮本的下限年代至晚也在南北宋之際的趙鼎,或可提前到北宋邵葉山房收藏的(1096)年前”。這是基於拖尾另紙上的北宋至明代人題跋皆真,拖尾另紙的宋人題跋上與原紙上皆有邵葉(1079年進士)“邵葉文房之印”與趙鼎(1085-1147)的“趙氏藏書”印,這說明拖尾紙上的宋明人題跋與墨跡之間在南北宋之際並未被移配,當然前提是“邵葉文房之印”與“趙氏藏書”為真印。而這“邵葉文房之印”與“趙氏藏書”為真的判斷目前並未被質疑。

拖尾另紙宋明人題跋者最早的是杜衍(978-1057),跋於至和甲午(1054),這一年距離蘇舜欽補書前六行的“慶曆八年”(1048年)只有六年。傅申先生為何不相信杜衍題跋的1054年作為下限,而是採用蘇轍題跋的1096年?很可能他尚不能確定杜衍題跋是否為真跡,而能夠從筆跡學認定為真跡的最早題跋是蘇轍,並且杜衍題跋與蘇轍題跋不在同一張紙上,兩紙之間僅有更晚的趙鼎藏印,所以根據蘇轍題跋,傅先生下了比較保守的下限結論,這恰恰說明了傅申先生的嚴謹。儘管傅先生“南昌縣印”是北宋印的判斷被推翻,但並不影響傅申先生關於故宮本年代下限的結論。

4、張紫石先生《自敘帖之金章宗“群玉中秘”真偽—兼論賈似道“秋壑圖書”印》(注15),2018年。

由於王耀庭先生考證故宮本前隔水的騎縫官印“南昌縣印”系明代官印,那麼覆蓋在明代官印上的金章宗“群玉中秘”就必是偽印。賈似道“秋壑圖書”印也是相同情況,張先生此文僅是重複王耀庭、孫向群二先生的考證,所有論據未超出王、孫二位的範圍,涉嫌“洗文”。

5、本人觀察:關於“建業文房之印”與“四代相印”的新疑點

傅申先生在他的文中指出:《故宮本》與《流日本》出於同一手的重要“物證”,乃是鈐用同一套南唐及北宋收藏印。因為,如果此二本之間有母子關係的話,則至少在仿刻印章上要有所不同(注16)

由於傅申先生沒有找到可靠的南唐“建業文房之印”作為標準,於是從米芾所刻《寶晉齋法帖》中的《王獻之鄱陽書具帖》上兩方“建業文房之印”取為參照。

首先,傅申先生指出米芾《書史》有北宋時偽刻“建業文房之印” 的記載(注17,而米芾刻入《寶晉齋法帖》的“建業文房之印”估計是他認可的真印,所以《寶晉齋法帖》上的“建業文房之印”在篆法上的參考意義,並且此帖上還有南唐內府的另一方藏印“集賢院御書印”(注18

經比較,自敘帖故宮本上的“建業文房之印”篆法更接近北宋的“九迭篆”印風,而《寶晉齋法帖》上印風更古,下圖可以比較“建”字右邊下方故宮本、流日本是封閉類似“由”字,“之”字上方左右兩筆故宮本平行迭篆,而《寶晉齋法帖》向上弧起。“房”字右上角故宮本有脫軌不尋常的左向“箭頭形”篆法(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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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建業文房之印”,上流日本,中《寶晉齋法帖》,下故宮本(《書法鑑定》截圖)

前文提到孫向群先生用測量方法測出南唐“建業文房之印”與另四方蘇舜欽家印在接縫中被裁切的尺寸相等,證明南唐印與蘇氏家印是同時鈐蓋的,這等於是否定了“建業文房之印”為南唐真印。孫向群先生更指出,“建業文房之印”印風更似宋人的繆篆。

筆者在另一唐代書跡上發現一方“建業文房之印”:遼寧博物院所藏孫過庭《千字文》,在紙端四角皆鈐有此印,雖不能確定墨跡是孫過庭真跡,但後紙的北宋王晉卿題跋可以確為真跡。

其上有南唐“龜龍麟鳳”印,米芾“寶晉齋”印(注19,蘇家“四代相印”騎縫章,而“建業文房之印”大小與兩本自敘帖墨跡相仿,卻不是同一方。有趣的是與傅申先生舉證的《寶晉齋法帖》上的篆法可謂完全一致(圖3)。如果《千字文》上的“建業文房之印”為真,那麼“四代相印”印真的幾率很大,那麼《自敘帖》上的“四代相印”偽的幾率提高。

第278期 | 傅申先生《怀素自叙帖》“映写说”诸回应之述评与观察(上)——关于藏印问题

圖3 上兩方取自孫過庭《千字文》,下兩方取自《寶晉齋法帖》,篆法完全一致

考察《千字文》首尾皆有的騎縫“四代相印”:本紙與前隔水之間(僅留半印);本紙與王晉卿跋紙之間,各有一次。

經比對《千字文》上的“四代相印”也與自敘帖故宮本、流日本上的不是同一方,但篆法一樣(圖4)。穆棣先生在《懷素自敘帖墨跡疑案辨析》一文考證蘇舜欽以陜西武功為郡望,先祖累代世宦,“四代相印”所指的四相為西魏的蘇綽與隋代的蘇威父子、唐中宗至唐玄宗時的蘇瓌與蘇頲父子,又蘇綽、蘇威父子(注20,從這顯赫的家世看來,除蘇家外無他家可用此“四代相印”,所以必為蘇家用印,然蘇舜欽以外的蘇家後人也可能用此印文,雖不能據此判定故宮本、流日本上“四代相印”必偽,但至少需要重新考慮,有待進一步證據。

第278期 | 傅申先生《怀素自叙帖》“映写说”诸回应之述评与观察(上)——关于藏印问题

圖4 “四代相印”左取自孫過庭《千字文》,右取自故宮本,比較“木”字旁可知不是同一印

註釋:

1、何傳馨《讓墨跡說話》,故宮文物月刊259期(2004年10月)

2、王耀庭主編、何傳馨撰,《懷素自敘帖卷檢測報告》(臺北:故宮博物院,2005年10月),第1-81頁

3、《懷素自敘帖與唐代草書學術討論文集》,中華書道學會,2004年

4、啟功,《論懷素自敘帖墨跡本》,《文物》1983年12期,第76-83頁

5、徐邦達《僧懷素自敘帖辨偽》,《徐邦達集》卷十,第194、195頁,故宮出版社2015年版

6、啟功《論懷素自敘帖墨跡本》,《文物》1983年12期,第76-83頁

7、傅申, 《確證為北宋映寫本——從論非懷素親筆》,《典藏古美術》,第158期(2005年11月),第86-132頁

8、啟功《論懷素自敘帖墨跡本與宋刻本》,《中國書法》2012年08期,第53-59頁

9、孫向群《臺北故宮自敘帖墨跡中宋代印記考察》,《中國書法》2012年08期,第128-131頁

10、王耀庭主編、何傳馨撰,《懷素自敘帖卷檢測報告》(臺北:故宮博物院,2005年10月),第1-81頁

11、王耀庭《明昌七璽及其周邊》,《故宮學術季刊》34卷3期(2017年春季),第1-43頁

12、何傳馨、何炎泉、陳韻如編,《晉唐法書名跡》(臺北:故宮博物院,2008年),第152頁

13、張紫石《自敘帖、千字文、書譜中南昌縣印斷代探賾》,《榮寶齋》2017年04期,第218-233頁

14、傅申《書法鑑定兼懷素自敘帖臨床診斷(再刷增修版)》,第365頁,典藏初版二刷2014年

15、張紫石《之金章宗“群玉中秘”真偽—兼論賈似道“秋壑圖書”印及時代》,《榮寶齋》2018年02期,頁208-215

16、傅申《書法鑑定兼懷素自敘帖臨床診斷(再刷增修版)》,參考第353頁,典藏初版二刷2014年版

17、米芾《書史》,《中國書畫全集》第一冊,第968頁

18、傅申《書法鑑定兼懷素臨床診斷(再刷增修版)》,參考第354頁,典藏初版二刷2014年版

19、“寶晉齋”印另見一方鈐於北京故宮米芾《破羌帖跋贊》與此方不同

20、穆棣《綠波室法書名帖考證系列叢書第一輯:名帖考‧捲上》,第208頁

原刊於《中國書法·書學》2019年02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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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劉九洲 編:《董其昌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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