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給孩子買理財保險,期滿後取錢被拒,保險公司:寫錯保額了

前幾天我媽去銀行存錢,存4萬,結果發現存摺上寫4000元,好在出門沒多遠就發現了問題,隨即讓他們改過來了,業務員也表示抱歉,這樣的事情遇到的不止一次,之前去存錢5000元寫成了5萬,業務員過來溝通說寫錯金額了

你們是否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呢?今天從父母給孩子買婚嫁理財保險,業務員寫錯保險金額的案例說起,講述下保險金額寫錯,保險公司應該按照哪個數額給予?

14年前給孩子買理財保險,期滿後取錢被拒,保險公司:寫錯保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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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詳情

在保險業務員的介紹下,李某父母作為投保人,給他買了子女婚嫁理財保險金,出具了一份紙質的保險合同,記載李某出生年月,約定繳費金額1000元,期限14年,期限領取金額63800元。此後李某父母按年繳費。

繳費期滿,李某父母去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的時候,被告知之前的保險合同上金額記載錯誤,只能給27000元。

保險公司認為,當時沒有電腦錄入,手工填寫保單容易出錯,且保險合同只有一份,在李某父母手中,保險公司並不知道金額錯誤,因此未能及時更正

14年前給孩子買理財保險,期滿後取錢被拒,保險公司:寫錯保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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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李某的婚嫁理財保險合同成立、有效,雙方均應該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且李某父母一直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繳納保險金,保險公司雖稱金額填寫錯誤,但按照規定,保險公司在知道有錯誤之後,一年內可以主張撤銷,但是保險公司並未行使權力,因此應當判定保險公司給李某保險金額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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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險

今天是一起保險過程中出錯的案例,可以看出兩點:

(1) 保險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很多人的印象保險不賠,但其實大陸保險上有保監會、法律法規做後盾,所以保險公司並不是想拒賠就拒賠的。

14年前給孩子買理財保險,期滿後取錢被拒,保險公司:寫錯保額了

也有人後臺諮詢支付寶的相互寶,相互寶並非保險,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之前的案例中提到的,投保人買保險之前患有高血壓,後來身患尿毒症,雖然存在未如實告知,但兩之間不存在必然聯繫,因此判定必須賠付,而相互寶未如實告知,面對的將只有冷冰冰的拒賠。所以對投保人來說,法律效力是保險更優越的地方

(2) 保險購買之後應當重新審查

很多人以為合同又不是針對我一個人的,但錢是你的,應當對自己負責,地址有錯誤是小事,但名字錯誤,那麼被保的可能是另一個人了,小保也遇到一個寫錯名字的朋友,更改的時候困難重重,因此購買保險的時候仔細查閱健康告知、名字、身份證號碼是否存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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