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索賠案再獲受理 受損股民仍可參與

即將臨近年底,A股市場上的投資者索賠案進展各不相同。有的索賠案件已收到法院判決,也有案件這才起訴並獲法院受理。《投資快報》記者從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謝良律師獲悉,其於近日收到南京中院送達的《受理通知書》與《預繳訴訟費通知書》,其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三房巷索賠案獲法院正式受理,目前,該案訴訟時效尚未到期,投資者仍可參與索賠。

索賠案源於三房巷信披違規

往前回溯,早在2017年7月5日,三房巷發佈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其因涉嫌信披違規,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時隔半年多,也就是2018年2月2月,三房巷就發佈公告稱,其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1號)。經查明,三房巷的違法事實如下:2014年度至2015年度,三房巷控股股東三房巷集團及其子公司多次佔用三房巷資金累計高達101,300萬元,三房巷故意隱瞞,未將上述關聯方資金往來記賬,由此導致三房巷2014年度、2015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對此,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江蘇監管局決定:一、對三房巷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二、對卞平芳、卞剛紅、卞建峰、束德寶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三、對張民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三房巷控股股東或將承擔賠償責任

三房巷公佈的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顯示:2014至2015年度內,公司控股股東三房巷集團及其控制的關聯子公司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且公司未按規定進行披露,使得公司本年度內受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三房巷集團同意由其全額承擔因該事項導致公司虛假陳述而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

不過,截至今日,三房巷尚未披露過投資者起訴索賠的相關信息,而實際上,根據媒體報道,早在2018年3月起就有投資者向南京中院起訴三房巷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預計索賠條件及資料準備

謝良律師表示,三房巷證券虛假陳述索賠案訴訟時效截至2021年2月1日,在此之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都可參與索賠。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對於三房巷投資者而言,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9日期間買入且在2017年3月10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三房巷股票的虧損投資者或有望索賠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及利息(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此外,《投資快報》記者還需提醒投資者注意的是,若投資者擬提起索賠可準備如下初步材料:1、證券營業部蓋業務章的資金對賬單(對賬起止日期須是: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2、身份證複印件一份;3、證券營業部蓋章的賬戶基本信息證明(開戶申請表或賬戶信息表均可,須含姓名、身份證號、證券賬戶號、資金賬號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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