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列講座之:資金集中度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監管考核指標“資金集中度”#

【定義】(扣除口徑)資金集中度=財務公司各項存款(不包括委託資金)/(集團合併報表貨幣資金-無法存入財務公司的貨幣資金[分析填列]+財務公司各項存款-財務公司存放同業款項-財務公司存放央行款項)

說明:

1,全口徑資金集中度=集團合併範圍內產業公司的內部財司賬戶存款/(現金+集團合併範圍內產業公司的外部銀行賬戶存款+集團合併範圍內產業公司的內部財司賬戶存款)

2,集團範圍內財務公司成員單位可歸集口徑資金集中度=集團合併範圍內的財務公司成員單位的內部財司賬戶存款/(集團合併範圍內的財務公司成員單位的境內現金+集團合併範圍內的財務公司成員單位的境內外部銀行賬戶存款+集團合併範圍內的財務公司成員單位的內部財司賬戶存款-集團合併範圍內的財務公司成員單位的境內資本項目資金(監管資金))

3, 無法存入財務公司的貸幣資金(或無法歸集資金),包括:

一是屬於財務公司成員單位的法人以如下貨幣資金(法人口徑,下同),如:源於外部銀行貸款的帳戶監管資金、用於質押貸款的資金、票據保證金、各類履約/保函/交易保證金、及其他有特定用途或管理約定的帳戶資金(如財政專戶資金、專項技改資金、信託基金資金、發債募集的資金、基建或開發工程的帳戶監管資金)、非外匯資金池成員的境內外匯資金,在途資金或實物現金等。

二是不屬財務公司成員單位的法人所有的貸幣資金(如:尚未納入財務公司成員單位的境內法人的貨幣資金、無法納入財務公司成員單位的境外法人的貨幣資金)。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