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轉入城市戶口,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會被收歸集體嗎?

聚七


題主問:農村戶口轉入城市,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會被收歸集體嗎?題主想問的這個問題的意思很明確,也是現在很多農入城人想問的的問題,擔心入城後不是農村戶口了,老家裡的宅基地和土地會被村集體收回。其實,就這問題上,農嫂想明確的告訴題主:這是完全不必擔心的事情,農村戶口轉入城市,老家裡的宅基地和土地只要在有效期限範圍之內不是你自願退回,就不會被集體收歸。






因為在城鎮化進程過程中,國家對農村開放了大城市落戶政策,對於農民到城鎮落戶,國家也是一直給予鼓勵。特別是在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也明確規定:自2019年1月1日,國家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實施起,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和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確切的說也就是,在最新一輪土地確權後,不管承包者屬於農村戶口還是落戶於城鎮的戶口,只要是在土地確權時期承包的土地都可以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方對於土地承包經者退出或承租或流轉,必須要完全尊重農民自己的意願進行,承包方自願退出對土地經營的,那麼集體在收歸時還要給予退包者適當的資金補償;如承包方不願意退回承包地,則村集體就不能收回承包地。







所以,對於農村入城落戶的農民來說,對於自己手中的土地不必擔心,按照國家現在的政策規定,只要你不想交回土地,土地的歸屬還是不會變。但對於這類群體手中的土地必須是要有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你的土地不能撂荒,不要以為土地歸屬是你的,你就可以任意所為,因為國家也有規定:承辦者將土地長期閒置或撂荒的集體將有權收回。所以,只要保持耕種的狀態,那麼任何人都沒有取消你經營的權利,直至到承包內在延長30年的期限結束 ,那就這類農入城戶的人就沒有資格再承包農村的土地了。


其次就是農入城戶後,農村宅基地的使用問題。國家對於農村宅基地的使用制度也是有著規範管理的,那就是農村推行一戶一宅,並且規定:只有屬於村集體的人才有權對農村的宅基地有著永久性的使用權限,這條政策是毫無疑問的。 也就是說,雖然國家提出,不得以退出農村宅基做為進城落戶的條件,但是農村戶口轉入城市後就不再屬於這個村的集體成員了,根據國家推行的這項只有屬於村集體戶口才有對宅基地有永久性使用的權限來看,我們這類農入城戶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就不是永久性的了。





這類人群對於宅基地使用權限上,是和村集體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限上有區別的。屬於村集體成員的農民的宅基地是使用權年限是永久,而我們已不屬於村集體成員的宅基地使用權期限是長期。那麼這個長期是什麼概念呢?即,宅基地依附在房子上,房子在宅基地就在,房子倒宅基地就會被收回。也就是說,這部分人在農村的房子,只允許維修加固,不允許翻建。而維護加固期限直至房屋倒塌,村集體也就依法將宅基地收了回去。因為我們對宅基地的使用權本來就是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得來了,雖然房屋是我們農民的私有財產,不管到什麼時候房屋的所有權也是歸我們個人所有,但宅基地是不屬於我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組織所有。房沒了,地也就不歸我們使用了。其實,從這一點上來看,這也是我國政策不完善之處,即允許又規範,也正是矛盾問題的所在 。








所以綜上,如果我們想要把戶口轉入城裡,就要做好這樣的思想準備,要想保存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你就要千方百計的保護好你的房屋不受損壞,這樣才能擁有對宅基地繼續使用下去的權利。當然,如果在這有效使用的時間內,你自願將宅基地退回村集體,村集體還會給予你一定的補償費用。


農嫂話農事


問: 農村戶口轉入城市戶口,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會被收歸集體嗎?

答: 農村戶口轉入城市戶口,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不會被強制收回,即使收回必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這個問題我們分三部分解答:

一、2014年以前的法律規定。

原《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舉家戶口遷入地級市以上城市的,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農戶內部份人口戶口遷入大城市或者全家戶口遷入地級市以下的小城鎮的,不得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以前部分戶口遷進城市的,承包土地確實有被部分村村集收回的,宅基地有房子存在的情況下,當然不會被收回。






二、2014年以後的政策規定。

2014年,全面推行城鎮化建設後,國家鼓勵有條件的農民進城安家落戶。2014(國發)25號文件規定,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從2014年到2019年期間,農民戶口遷進城後,農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很少有被村集體無償收回現象。但仍有極少數村委會打著村規民約的民譽,違規無償收回進城農戶的承包地和空閒宅基地。像這種情況農民是可以依法維權的。



三、2019年後政策法規。

2018年《土地承包法》修改,新的《土地承包法》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最新《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承包期限為30年,30年屆滿後再延長30年。同時還規定,承包期內,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調整承包地,並在此法中再次強調,國家保護進城農少的合法權益,不得以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農戶的條件。

2019年相繼修改《土地管理法》,並於2019年8月審核通過,將於2020年1月1號正式實施。最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允許進城農戶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使用權。也就是說,農民戶口遷進城的,可以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農民不願意的,地方政府不得強制收回,確實因公共建設需要必須收回的,必須依法給予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農村戶口遷入城鎮戶口,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受法律保護的,村集體無權無償收回,無權有償強制收回,是否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取決於進城農民意願,有償收回必須是因公共利益建設需要依法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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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戶阿洪


大家好,我是“農策分析”,一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三農工作者,下面,就結合工作實際,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近些年,一部分農戶因為孩子上學、進城購房等原因,將農村戶口遷到了城市,成了城市戶口;同時由於土地確權和宅基地政策的“收緊”,讓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戶口遷出農村,成了非農業戶口,自己在農村的宅基地和承包經營的土地就會被收回。其實完全不是這樣的,戶口遷出農村的人大可不必擔心,你承包的土地依然會由你承包經營,你家的宅基地只要不是自願退出,只要房屋未倒塌,你依然享有使用權利。



土地的問題

首先來說,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也就是說直到2057年,現行的土地承包經營的關係是不會發生變化的。

其次來說,《農村土地承包法》也有相關規定,一是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二是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三是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四是在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從上述規定中不難看出,對於戶口全部遷出成為非農戶口的,雖然村集體可以收回農民承包的土地,但是,需要給予農戶一定的經濟補償,而在具體工作中,由於各級財政壓力,一般沒有多餘的資金用於農戶經濟補償,而在沒有給予農戶經濟補償的情況下,村集體是無權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的。

宅基地的問題

雖然說,宅基地的使用權是農村村民作為村集體的成員才享有的無償使用村集體土地來建設居住和生活房屋的,帶有福利屬性的權利。同時,相關政策法規也明確規定“嚴禁非農業戶口的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但是,這樣的規定並不意味著村集體可以收回農戶宅基地的使用權。

因為我國現行的宅基地政策中有一項是“地隨房走”,也就是說雖然戶口遷出了農村成了非農業戶口,但是隻要在宅基地上房屋未倒塌之前,非農業戶口依然享有該處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且,在《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的可以收回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的五種情形中,沒有非農業戶口的宅基地會被收回的規定。



您認為對於轉入城市戶口的農村戶口承包經營的土地和使用的宅基地該不該由村集體收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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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農村戶口轉入城市戶口後,承包期內的土地和宅基地不會被收回,可以正常流轉有償使用。

為什麼農村戶口轉入城市戶口以後,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還屬於自己的?

土地確權後,農民的土地有30年的承包權,在承包期間,土地的使用權、流轉權,支配權都屬於承包方(農民),現在不用交公糧了,過去還要按照承包土地的畝數交納相應的公糧,就像土地租賃一樣,簽了合同,按時交納租金,甲方(國家)無權干涉乙方(農民)土地的使用權。

在土地的承包期內,不管戶口如何變遷,使用權都歸承包戶自己,但是如果土地承包到期了,戶籍有變動的話,承包合同就無效,土地就會被(甲方)收回。



原則上即使戶口轉入城市,還繼續保留著基地和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進行土地的確權登記。如果農戶自願退出承包地的經營使用權,會有相應的補償,領到補償後,就沒有土地經營使用的資格,就不會進行合法的土地確權登記。不過自願退出土地經營使用權的農戶極少,有的人雖然戶口已經全部遷入城市,是為了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依然放不下農村的一切。

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農村已漸漸的被城市化,比如精準扶貧搬遷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精準扶貧戶搬遷到城市的新房以後,戶口一起轉移到城市,雖然說現在土地的使用權還在精準扶貧戶自己手裡,但是30年的承包期到了以後,曾經你自己的土地和你就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了,因為你已經是城市戶口了。



在不久將來的某一天,可能農民已經沒有土地了,取而代之的是村並鎮,鎮並縣,縣並市,農村大量的土地資源,就牢牢的掌握著國家手裡了,開發利用出土地最大的價值。


黔世界榮哥


針對於這個問題,我們給大家來分析一下,畢竟農村戶口轉出去的時候,是有很多事情牽連在其中的。

這個時候會牽連到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和經營承包的土地是不是會被回收?


看落戶的地方。

其實這針對這個問題來說,我們村裡面的經營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其實是有不同的規定的。

首先所需要回收的時候,針對於戶口搬遷就得看落戶的地方,落戶的地方,如果是地級市以上的城市,就會被回收。如果是地級下移市的城市,這個時候是允許繼續使用這些土地到下一個土地承包的週期。

所以面對這個問題來說,我們就得看我們選擇落戶的地方,到底是哪裡是 地級市以上的城市才會被要求回收,這些土地如果不是那麼可以繼續使用。


宅基地又是怎麼處理?

宅基地裡面明文條例的規定,如果戶口你在農村裡面,那麼就沒有成立,再次使用在基地了。

那麼面對於這個問題來說,如果你的戶口搬遷出去,農村裡面有宅基地的時候,這個時候無論你落戶在什麼地方宅基地都會被回收。

但是宅基地可以被回收,但是個人財產不能夠回收。也就是說個人財產房屋屬於個人財產,所以這個時候如果你在宅基地上面有房子的情況之下,你可以繼續使用房子的使用權。

所以針對於這個問題來看,還得拆分開來,有房子的宅基地和沒有房子的宅基地,這是兩個不同的方向。假如沒有房子的宅基地,那麼對於這個擁有權使用權被回收也不是很奇怪。

如果說對於有房子的宅基地,只能夠等到你這個房子自然倒塌以後,才能夠對你的宅基地進行回收。


每個地方有所不同。

對於這個情況來看,每個地方它的政策,對於土地的政策其實都有稍微的不同。

有些許不同是根據每個地方不同的情況來制定的,所以針對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覺得不同的情況可能會出現不同的問題。

所以針對於具體的情況,我們覺得還是給到當地的相對應部門去諮詢一下,看看是否有更準確的文件。

所以這個時候呢,我們建議大家不要老是在網上搜索這種事情,一定要親自到相對應的部門裡面進行諮詢一下。這樣能夠獲得更加準確的答案。


農人莫小道


雖然你有農村變成城市戶口,但你在老家的房屋是你的,這個不會變,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沒人會剝奪你的。

但是,農村的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當你的戶口性質發生改變後,你不再屬於老家那個集體經濟的成員,所以,從原則上講,你不再享有使用農村宅基地的權力。但是,農村宅基地雖然是集體的,但是地隨房走,只要你蓋在宅基地上的房屋還在,你還繼續享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誰也不可能讓你把農村的房子抬到半空中,這個道理非常簡單。

但話又說回來,你不再是該集體經濟的成員後,你在老家的房屋就不再允許翻新改造,只可維修利用,一旦你的房屋年久失修而造成倒塌或者廢棄,那麼,該宅基地就會被集體經濟收回,你只享有對宅基地上廢棄建築物的舊建築材料的所有權,你可放棄,也可收拾變賣,但你在農村老家的房屋便就此消失了。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如果你想更久時間地擁有該房屋,就最好有人經常給你管理修繕房屋,要知道人和自然的關係,人進自然退,人退自然進,農村的老房子如果沒人居住和經管,用不了多少年變會荒悽悽,成為某些小動物活動的天堂,蟲蛀都好咬,十年八年的變要倒塌。所以,為了這份老屋的情懷,雖然到了城市,還是常回老家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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