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說自己練了七年毛筆書法,我不信,大家看看有功底嗎?

半世長安839


拿起毛筆寫大字7年的可能是有,但肯定是不臨帖的亂寫,這樣寫70年也不會有書法功底的


老樹書法


這位先生自稱練七年毛筆書法,我是既信又不信。相信,是因為他沒有必要何我們說謊,不賣錢,扯這謊話不會給他帶去利益,或許是三天打漁幾月甚至幾年曬網,從第一天練字算起到如今有七年了。不相信,是因為這筆字和七年功夫不對稱,真的是滿紙塗鴉。我沒上學就練字了,上學後設再練過字,老爸告訴我:“字無百日功”,意思是不要一百天就能練就一手好字,注意!我說的不是書法藝術。我能寫一筆拿得出手的好字,得益於老爸領我入門,從執筆,坐勢,筆鋒到間架,結構,重心的教育。看上去這位先生經常寫字,所以對字還是很熟,找個老師教教,再認真練練,一百天後大家必定刮目相看。


藍夏23


感謝緣分,很高興有機會回答你的問題,我很羨慕寫字寫的好的友友們,對於這幅字,我還真無法判斷它的好與差。



我特別喜歡文字,但是很遺憾,我的字寫的慘不忍睹,這也算我的一大短板吧,藉此機會,向各位大師們請教請教,如何做才能把字練好呢?

因為自己的字寫的差,而且還寫的慢,曾經還鬧出許多烏龍。還記得高中那會兒,我的成績不差,可是字卻不像是一個女孩兒應該有的風格,經常都被我的老師們嫌棄,他們每次一開口就是:要是某人能夠把字寫的稍微秀氣一點就好了,可是不知道太陽會不會從西邊出來呢!



我其實也暗暗發誓要把字寫好,也有過規劃和堅持,可是似乎沒有找到方式方法,用字帖練習了一段時間,似乎沒有什麼效果,最後失落地放棄了,今天突然看到大家的字,又點燃了我心中的希望,期待著在這裡可以找到一個真正的老師,可以教我如何寫字,讓我改變這樣窘迫的局面,讓我也自信一次。



總之,我確實也想改變自己了,都說字如其人,能不能讓自己看起來稍微美麗一點點呢?友友們,給我一個擁抱,點亮我的心中的希望吧,等著你們的到來!


觸摸陽光deng


沒悟性,基本可以放棄練習書法了,今天早上來一個老年同志應聘書法老師,我問帶作品了嗎?回答,沒,再問,有師承嗎?答,自己練了三十幾年書法了!我說外面走廊裡有小朋友的作品,你去看一下,假如沒他們寫的好就無法勝任我們機構的書法老師之職位哦。他出去轉了一會就默默離開了。

這樣的例子非常多!


墨潮書畫盧富宇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而且這樣的問題還成為熱門?!姑且作為娛樂,答一個。

一、這個字練過七年完全有可能

首先,這是幅鋼筆字紙條,寫的很隨性,既沒有筆法,也沒有章法,完全就是一個日常隨意寫的字條而已,不能算書法。我們在這裡評價人家,可能寫這個字條的朋友根本就沒有想到會流傳到網上。

其次,這個字條的作者有很好鋼筆字基礎,字寫得不算上乘,但卻流暢、規範,有些筆畫的連帶不是沒有規則的亂寫。

至於這個字是不是練了七年,我想完全有可能,甚至更長。因為人的字跡一旦成型,便終生很難改變,即使你刻意去練習,但也總會帶有自己的性格特徵和原始痕跡。這個朋友的字已經成熟,也許再過七年也不會有太大的改變了。

二、如果這位朋友書法,應該在章法上下下功夫

依我粗淺的見識,這位朋友的字還沒有往書法上靠,如果想在硬筆書法上有些作為,建議這位朋友臨臨碑帖,在筆法上再靠靠體;同時,考慮一下章法方面的問題,在通篇佈局上、字與字之間的連帶上、字的大小調節上加以調整,以其多年的寫字基礎,還是有再造潛力的。


方圓居文化



說這人練習七年書法,這樣的書法,我不敢苟同。也可能我還是個書法的門外漢,看不懂真正的書法是什麼樣。但我會看什麼樣的字看著順眼。就我自己的觀點來看,這都算不上書法。就是日常寫字而已。


這樣的字也敢說自己的字是書法,那我就呵呵了。這人對書法的認知未免太低了點吧。這七年都在幹啥呢。時不時的隨便寫一下就叫做練書法嗎?書桌上擺個毛筆就是書法家了嗎?練習書法不是興致來了就寫幾筆,興致沒了一放就是幾個月。且練習時還不臨帖,這是書法大忌,不臨帖想要學成書法,除非你是天才,能過獨創字體並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這可能有些天方夜譚,沒有一個書法家在自創字體以前不是勤學苦練的。況且現在看來還真沒有幾個書法家自創字體的。我所知道的古代有瘦金體宋徽宗,今有毛體毛澤東。這就是我的認知。書法家不是一天兩天可以練成的。必須要有經年日久的練習,琢磨,領悟,精研,創作。這些都是必須經歷的過程。個人認為缺一不可。


就我自己而言,也在每天練習,雖然進步很慢,我也自得其樂,我不苛求自己能夠成為書法家,只是把寫字當成興趣所在,在寫字的同時感受寧靜安逸的狀態。陶冶一下情操而已。我們當下的生活節奏很快,需要主動放慢節奏,平復內心的浮躁情緒,寫字就是一個很好的途徑。我練習寫字半年左右了,現在臨帖《靈飛經》,每天寫一到兩個字,可由於基礎不好,成績不是很明顯。可我還是看到了我的進步,每天進步一點兒,我已經很滿足了。“《靈飛經》全篇一筆不苟,風姿俊逸,神采飛揚。其字,在用筆上,露鋒順入居多,流暢中求穩健,輕而不浮,重而不滯。在結體上,造型優美,結構精巧,於飄逸中見穩妥,於典雅中見遒勁,的確是優秀的小楷範本。”總結一些經驗了以後,我發現經過了練習,日常寫字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流暢很多,間架結構也比以前好多了,我還要堅持練習。不為別的,只為興趣而已。


文中圖片就是我日常練習,請各位老師指正,不勝感激,謝謝


雨夜構想


筆者說練了七年毛筆書法我是不信的,但是說練了七年的自創體我是認可的!


首先,書法是書寫漢字的法則。而筆者發的作品,沒有任何法則可尋。作為一張書法作品來說,豎向寫應該從左向右,而筆者發的作品卻是從右向左。這可是犯了書法的低級錯誤。作為書法作品的章法佈局來看,也是錯誤的,因為書法豎寫講究最上面一行是平的,而筆者發的作品左高右低。下圖為強哥近期中性筆作品,我也是學了古人一點皮毛,給大家欣賞。
其次,筆者發的作品,還不能稱為書法作品,只能說是寫字,其實就是瞎寫亂寫,算是江湖體裡面比較難看的自由體。說練了七年毛筆書法,真是貽笑大方。左側第一列裡面有一個錯別字,就是浪淘盡的淘字,他寫成了浪濤盡,說練了七年書法,怎麼可能犯這樣的錯誤?還有一點就是,學習七年毛筆書法連最基本的繁體字都不會寫嗎?因為古人寫的書法都是繁體,而筆者這張作品不但沒有繁體,而且簡體字的行書筆法也不對,都是自創體和江湖體!沒有看到任何古法影子,所以他不可能學了七年毛筆書法!


綜上所述,筆者發的這張作品,不能稱之為書法作品,只能算是寫的一般的江湖體,只是單純的寫寫字而已,沒有什麼基本功,也談不到書法功底!下圖為強哥硬筆臨古作品。雖然寫的不是很好,但是也能取得一點點古法!
強哥淺談,2019年10月8日于山東,插圖為強哥硬筆書法習作!


強哥書畫


哈哈,這樣的字說自己練了七年的毛筆書法,為什麼不信啊?誰說練字就一定會練的好呢?人家隨口說說,我們又何必當真呢!何必非要探討他的寫字的功底呢,當個笑話就完事了。

練書法有兩種練法:其一是規規矩矩地從臨摹古代經典法帖入手的,這種傳統練書法的;其二,還有一種是消遣式練字的,就是茶餘飯後,喜歡拿個毛筆刷幾筆,寫的好壞不是問題,消遣是主要目的。

關於第一種練字的人,一般來說練上一段時間是能看出來練過的,王羲之也說過:

“存意學者,兩月可見其功;無靈性者,百日亦知其本。”

傳統練書法,一般都是根據老師的建議,先選好一本傳統名家的法帖,一般選擇比較多的就是:歐、顏、柳、趙,這楷書四大家的帖子,一般都是從楷書練起。練的時候一般是先練習基本筆畫,熟悉之後開始臨摹,一般是先描紅,經過一段時間描紅訓練後,再開始臨帖。這是一般書法學習的過程。

那麼這些消遣式練書法的人呢,一般也會買些帖子,筆墨紙硯各種工具一般是不缺的。但是買來的字帖是為了放在哪給別人看的,一般自己練字的時候是不看的。消遣式練字,就是為了茶餘飯後把寫字當成一種消遣,我覺得這其實也不錯啊,總比出去打牌、玩麻將、KTV、洗腳要好的多,也比抱著手機或者葛優癱在沙發上看電視要好一點,這是值得肯定的地方。

消遣式練字的人,一般不太喜歡臨帖,因為會覺得那是一種負擔,他們寫字純屬消遣,就是喜歡拿毛筆在紙上揮舞的感覺,附庸風雅一下。這種練字的人,我身邊還真有幾個,一次去朋友家做客,他的書房裡就是筆、墨、紙、硯、字帖等,都挺全的,但是他寫字就是拿筆在紙上揮舞幾下,也從來不臨帖的,目的就是為了消磨時光。

對於這樣的人,我們也不能呵斥人家,畢竟每個人有自己選擇生活的方式,你如果跟人家較真了,那就是你錯了。誰說練書法就一定要臨帖啊,目標不同,手段也就可能完全不同。人家又沒想成為書法家,難得不讓人家拿毛筆寫字消遣啊?

所以,這位題主給的這個字,作者就應該是這種消遣式練字者,對外號稱是練書法,這樣的練書法與時間無關,練多久都提高不了多少,所以人家說了,你就姑且聽之,然後給人家這種精神點個贊,大家都呵呵一笑就完事了,當不得真的。

我是翰墨今香,專注分享傳統書法文化,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肯定。


翰墨今香


書法是一種文化傳承,在當今這個時代其藝術大於實用。書法和毛筆字不能是一個概念,書法既然有法那就是說她是一個有法規和法則可尋的書寫藝術。而毛筆字我只能理解為用毛筆寫出來的字地統稱了,可以隨心而為可以是鋼筆書寫習慣的轉換。說到底那隻能是字而不能稱其為書。

說到書法用幾年時間可以看出成就,以我個人的練字經歷認真臨寫一本字帖半年時間就能寫出不錯的字來。可這已然還是毛筆字,離登上書法殿堂還差十萬八千里。書法不是寫字,是藝術更是一門學問。如果不從基礎入手不作系統的學習,莫說七年練字就是七十年始終只能是一個寫字匠而不能稱其為書法家。學無止竟!任何學問不去沉下心來去做而去以年頭長短論,終究是自欺氣人一事無成。


落日憂傷32160711


看看我練了三個月的書法吧,歡迎老師行家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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