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当地首个涉黑“保护伞”】

【平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当地首个涉黑“保护伞”】

 近日,平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谢惠明以贪污罪、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谢惠明利用先后担任平和县公安局霞寨派出所教导员、长乐派出所所长、霞寨派出所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逃避法律追究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骗取公款;不依法履行职责,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和成员,放纵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和成员进行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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