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天皇到底是什麼職位?權力大嗎?

載笑風月


日本天皇作為日本貴族的代表,也是日本國的象徵,對外行使日本國家元首的功能,就天皇的權力,在現今的日本政壇中是沒有行政實權的,也就是說天皇不能干涉日本政府施政。

不過,日本天皇有無實權也是分不同時期的,在日本歷史上,天皇的權力經過了3次鉅變,失而復得,得而復失。

幕府時代,天皇最高統治權喪失

天皇實權第一次鉅變是在幕府時代開啟時期,大約在12世紀,中國正處於南宋王朝。那時候天皇的權力被武士將軍所架空,天皇成了傀儡,其標誌性事件就是日本鎌倉幕府的建立。

鎌倉幕府的建立者是一個頗有心機的人,他叫源賴朝。源氏家族在日本是一個重要家族,曾為後白河天皇立下大功,源賴朝的老爸源義朝因嫌封的官小,犯上作亂,拘禁天皇,被日本的另一家族平氏家族首領平清盛追殺而死,源賴朝作為源義朝的兒子被流放。

度過很長時間流放生活的源賴朝並未閒著,而是養精蓄銳,躲避了皇室貴族的各種爭權奪利的爭鬥,直到1180年才正式出山,領兵反擊當年殺父仇人的平氏家族,大大削弱了平氏家族勢力,強化了源氏家族的實力,成為日本政壇中舉足輕重的力量。

有兵有權的源賴朝開始佈局,要挾皇室給自己任命各地區負責人的權力,逐漸地源賴朝就通過設置守護制度,迅速控制了日本全境,包括經濟、軍事、行政等各類大權,因為各地的守護(縣令)都是源賴朝派遣。

源賴朝在全國遍地撒網,而不是直接控制日本皇室,這等於間接掏空了日本皇室的實際統治權,不得不說源賴朝是相當的高明,鑑於此形勢,朝廷於1192年正式冊封源賴朝為徵夷大將軍。

從源賴朝被升任日本最高軍職徵夷大將軍的這一刻起,日本天皇的實際權力正式落入到源賴朝手上,源賴朝在大本營所在地鎌倉(位於今天的本州島神奈川縣)建立將軍府邸,這裡成了全國的權力中樞,通常稱之為幕府,史稱鎌倉幕府。

源賴朝開啟了日本幕府制度,成功的把天皇權力轉移到幕府手中,在鎌倉幕府之後,又有室町幕府、江戶幕府,三大幕府統治一直持續到1867年,日本最高權力再次發生變化。

明治維新,天皇最高統治權迴歸

18世紀,英國等歐洲率先開啟資本主義運動,商品經濟得到迅猛發展,日本國內也逐漸出現資本主義苗頭,一些資本家應運而生,而幕府統治在日本大搞閉關鎖國,就成了資產階級推行革新運動的障礙,推翻幕府統治,爭取民族獨立就成了這些人共同的心聲。

就這樣日本國內的倒幕派暗中與皇室聯繫,企圖合力搞掉幕府統治,迫於無奈,江戶幕府最後一任將軍德川慶喜於1867年10月14日,向朝廷辭職,將權力移交給天皇,此事被稱為“大政奉還”,當時的天皇就是明治天皇。

一個多月後,倒幕派又發動“王政復古”政變,宣佈廢除幕府統治,標誌著被架空682年之久的天皇權力正式迴歸,幕府永遠走進日本歷史。

然而,重新收穫大權的明治天皇,開展了一系列資本主義改革運動,史稱明治維新,期間,制定了眾多法令以維護皇權。

比如明治十一年(1878年),日本陸軍部長山縣有朋發佈《軍人訓誡》,要求軍人必須把天皇當作超人的神來崇拜,必須以“武士道”作為軍人精神的根本。明治十五年(1882年)頒佈《軍人敕諭》,強調效忠天皇的建軍思想。這些法令規定的成型,使得天皇的最高統治權達到頂峰。

尤其是《大日本帝國憲法》和《皇室典範》直接明確了日本天皇的各種權力,此時的日本天皇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擁有實權的政府首腦,還是三軍總司令,集立法司法行政三權於一身。《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章有明確記載:

第四條:天皇為國家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規定實行之。第五條:天皇依帝國議會之協贊,行使立法權。第六條:天皇批准法律,命其公佈及執行。第十條:天皇規定行政部門之官制及文武官員之俸給,任免文武官員,但本憲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規定者,須各依其規定。第十一條:天皇統率陸海軍。

然而,不幸的是明治天皇在位期間,藉著恢復了權力,極力推行軍國主義,擴軍備戰,走對外侵略路線,最終釀成了二戰,而這一路線成了日本天皇權力再次被收回的最主要因素。

日本戰敗,天皇最高統治權喪失

到了20世紀上葉,明治天皇的孫子裕仁天皇時期,國內政壇充斥著一群軍國主義極端分子,悍然發動侵略朝鮮半島和中國的戰爭,挑起了二戰的東方戰場,戰爭期間,天皇已經完全被神化,擁有至高無上的大權,指揮著在外的日軍。

令裕仁想不到的是,這場戰爭竟成了天皇從有權走向無權的通關秘鑰。經過中國人民的浴血奮戰打敗了日本侵略者,1945年8月15日,日本正式向中國投降。此後日本發佈了《人間宣言》和《日本國憲法》正式把天皇權力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核心就是剝奪天皇的最高統治權。

比如1946年1月1日,昭和天皇發表皇室詔書《人間宣言》其中明確指出了,天皇不是神,而是和大眾一樣都是人。實際上是否定了把天皇作為日本普通人認為的神的地位。

最為關鍵的是1947年5月3日正式實施的《日本國憲法》,對天皇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日本國憲法》第一章
第一條: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是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徵,其地位以主權所在的全體日本國民的意志為依據。
第四條第一款:天皇只能行使本憲法所規定的有關國事行為,並無關於國政的權能。

從裕仁天皇時期的《日本國憲法》對比明治天皇時期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可以明確看出天皇的權力經歷了實質性的變動。

這一次,天皇的權力回落到由人民選舉產生的政府手中,天皇成了沒有實權的虛職元首,一直到今天,依然維持著這一現狀。


襄遇阿雨


首先2戰前的日本是封建殘餘勢力仍然很強大的封建君主立憲制,2戰前天皇被當做神一樣的崇拜,權力高於首相。但是是在2戰後,小日本戰敗,美國人保住小日本的天皇一條老命,天皇下詔叫國民不要崇拜他,於是天皇就成為形勢,首相的權力就大於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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