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親事

爸爸的親事

01

我一直堅信,爸爸和媽媽的結合是天註定的,是緣分。

爺爺和奶奶生有四個孩子,一個女兒三個兒子,除去最大的姑姑外,爸爸是家裡的長子。

爺爺是個大個子,有一把力氣,性格上很固執。奶奶是十歲過來做的童養媳,她和爺爺一般大,他們的結合沒有多少愛情的成分。

雖然那時候農村很窮,但爺爺很重視爸爸的教育問題,一直把爸爸供到了初中。爸爸也很爭氣,成績挺好,我想,爺爺是盼著有一天爸爸能出人頭地的吧!爸爸十五歲,上初二,有人想給爸爸說親。爺爺說伢還在讀書,這事兒不急。或許,他並不想包辦爸爸的婚姻。

不知怎麼的,還是定了一門,女孩是爸爸大舅的女兒,爸爸的表妹。

定親的時候,爺爺已是肝癌晚期。爸爸曾和我談論到這件事,感慨:你爺爺那麼硬的一個人,躺在病榻上還說,死後什麼也不要,簡單裝殮一下就行。可臨死前,卻告訴我們說,想要一副棺材,逢清明春節要燒紙給他…

爺爺去世,爸爸的讀書就成了問題。首先是沒錢,其次,爸爸是家裡的長子,該挑起這個家的重擔。其時,爸爸15歲,二叔12歲,小叔只有7歲。白天,爸爸要上課,晚上,要到田裡做農活。這樣過下去,身體肯定吃不消。畢竟,還是一個十五歲的孩子。後來,就停學了,這是無奈而又必然的結果。

停了學的爸爸,開始一心一意做農活,養活一家人。

有人說,一個女人拖著四個孩子,這個家是看不到希望了。現在回過頭去看,那樣的生活無疑是艱難的,可是當時,爸爸他們也只有咬緊牙關堅持下去。活著,簡單而又困難的一件事。

不久,爸爸的舅舅舅媽相繼死去,爸爸作為準女婿,還披麻戴孝了。在當時看來,這並無不妥。

然而有一天,爸爸的外公卻上門,要為他的孫女和外孫取消親事。主要原因是,這個家太貧困了,怕那位表妹過來受苦。至於爺爺在世時送的一些衣服什麼的,會還回來的。

爸爸說錢和衣服呢,就不要你們還了,就算以後再說親,衣服還是買得起的。但是XX(那位表妹)的父母去世時,我是作為女婿的身份披麻戴孝的。別的且不說,讓XX到我父親的墳上磕三個頭,這事就算過去了。

爸爸一席話說得不卑不亢,他的外公也沒辦法。可是那位表妹卻說什麼也不願意去我爺爺的墳上。

這是爸爸的第一次親事。

02

大概到爸爸十八歲吧,有人給介紹了個鎮上的姑娘。第一次見面時,奶奶帶著爸爸,那個女孩是父親帶著,他們在茶館碰面,意思先看看人怎麼樣。

爸爸回憶起這段經歷時,感慨那個女孩挺漂亮的,就是沒緣分。爸爸是這樣描述她的,一頭烏黑飄逸的長髮,樣貌清秀,穿一件淡綠色小褂。

這次見面,給彼此的印象還不錯。奶奶和爸爸自是不會挑人家姑娘,那個女孩和她的父親對爸爸也很滿意。於是臨走前就約好了望門樓的時間。望門樓是我們那兒的風俗。女孩找婆家時,先看人品,再看家境。所謂望門樓,就是女方的家人到男方家吃頓飯,看看對男方的家境可還滿意。滿意的話就挑個日子定了。

到了約定好的那天。一大早,爸爸他們就忙前忙後,打掃,買菜,做飯,努力讓這個家能入得了人家的眼。但是臨近中午了,女方的家人左等不來,右等不來。那時又沒有電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後來才有人帶信來,說是那天早晨,女孩一家在吃早飯時,女孩的哥哥忽然暈倒了。女孩父親認為這不是個好兆頭,這門親不能結,就爽約了。

這是爸爸的第二次親事。

03

接著就是我的媽媽。媽媽比爸爸小兩歲。媒人給說親時,爸爸20,媽媽18。媒人是我的一個姑奶奶,她看我奶奶一個人拖著三個孩子實在可憐(當時姑姑已經出嫁了),而我爸又日漸大了,婚事不能拖著。姑奶奶的女兒就嫁在媽媽的村子上,且和媽媽是鄰居。於是,姑奶奶就注意到了媽媽。徵得外公的同意後,姑奶奶就把這事對奶奶說了。然後,選了個日子,外公過來望門樓。

當時,爸爸的家確實寒磣,兩間破茅草屋,擠著母子四人。茅草屋的外牆用幾根木柱撐著,彷彿隨時要倒。看得外公直皺眉頭,但是外公偏偏相中了爸爸。爸爸的相貌,為人處事的方式、談吐等都令外公滿意。

外公回家就撂給媽媽一句話———男孩是沒得說的,就是那個家忒破了點。

我想十八歲的媽媽對未來也是有所期盼的吧,對上天為她準備的那個人也是有所幻想的吧。後來就見了面。見了面,媽媽就同意了。媽媽說就認上這個人了。結果,這門親事就放定了。

一有空,爸爸就來外公家。外公好酒,爸爸樂意陪他;外公健談,爸爸也喜歡聊,越聊外公對爸爸越滿意…爸爸也經常幫外公家幹活,大多是體力活。

爸爸是25歲和媽媽結的婚,我說你們談了五年吶,媽媽說什麼談不談的,話都說不到幾句。

這倒是真的,外公比較封建,對媽媽管得也很嚴。五年的戀愛時間,大多被荒廢了。媽媽收到的禮物也很少,只有一次爸爸在外地打工,買了件大衣給媽媽,媽媽的回禮呢,也是衣服。爸爸到外公家來幹活,媽媽幫他洗衣服。媽媽說爸爸的那件褲子,已是補丁加補丁,是一堆爛布片了。媽媽洗著洗著就把那件褲子扔了,第二天買了條新的給爸爸。很平常的事,我卻覺得很浪漫。

然而快要結婚時,又出了個小插曲。爸爸那位表妹的妹妹和我小姨是同學,她告訴我小姨,她表哥即我爸爸年紀很大了,不像看上去那麼年輕,而且抱病在身。小姨回家說了,外公馬上不幹了,不管怎麼說,不能找個年紀大又不健康的吧。這時候,媽媽卻很堅持,媽媽說,就這個人了,以後是苦是甜,我都認了。

後來一打聽才知道,是那位表妹的妹妹說了謊。

然後呢,就結婚了。婚禮很簡單。爸爸通過五年的努力,建了三間瓦房作為新房,傢俱很多是外公買的。媽媽,就在1992年農曆十一月二十八這天,踩著歡快的步子,從外公家來到了爸爸家。媽媽是走著來的,那條小路根本不通車,但我想,媽媽的心裡一定是幸福的。

冥冥中,一切都已註定,爸爸媽媽他們生來註定要在一起,不管是XX,還是那個漂亮的女孩,她們只是爸爸人生的過客而已。

1993年,我來到了這個世界;1997年,妹妹又出生了,我們這個家,終於都到齊了。

今年,是爸爸媽媽結婚27週年,我們這個家,完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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