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捕”沒固定工資 破不了案被扒褲打板子

捕快,作為影視劇中常見的一種職業,形象都比較正面,好似現代的刑警。那麼在古代,捕快到底什麼樣?恐怕,真相要讓您大跌眼鏡了……

“四大名捕”沒固定工資 破不了案被扒褲打板子

古代的捕快,屬於衙役。地方政府的組成,除了正印官之外,偶爾有雜佐,再就是六房書吏和三班衙役。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給縣官老爺站班和做儀仗隊的,審案時兼做行刑手幫同嚇唬人犯。其次是快班,就是捕快。用於拿賊、破案和催租稅的。第三是壯班,屬於臨時召集的民工,打打雜,危機狀況時協助守城。顯然,對於一個縣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

但是,地位重要的捕快,卻是賤民身份。三班衙役,除了壯班之外,都是賤民。一個家族有人幹了這個,三代不能參加科舉考試,至少在理論上,比一般農民地位還要低。為什麼這麼重要的職位,要由賤民來做?因為捕快乾的活兒,在古人看來,是一種不良之行,得罪人的活計,一種賤業。總是要抓人拿人,總是跟壞人壞事打交道,正經人註定不屑於此,所以,只能讓賤民做。做不良之事者,只能是不良之人,所以,在中國古代,人們也稱捕快為“不良人”。

“四大名捕”沒固定工資 破不了案被扒褲打板子

沒固定工資 破不了案被扒褲打板子

無情、鐵手、冷血、追命,溫瑞安筆下的四大名捕具有獨門絕技,江湖行事風格也如其名。不過這畢竟是武俠小說,古代真正的捕快日子可沒那麼好過。“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受賕為生。”這是宋代沈括在《夢溪筆談》裡的記載,從中可以得知,捕快是無固定工資的。

捕快是賤民出身,如果見了當地的鄉紳,不敢造次,老早就得讓在一邊,躬身請安。即使一介窮秀才,如果沒有縣令的旨意,他們也不敢隨便碰。至於縣令老爺,更是從來不把他們當人,隨意指使不說,有了案子,如果破不了,就把捕快拿來,當眾扒了褲子打板子,嚴限追比,三日一追,五日一比,板子越打越重,既是責罰,也是羞辱。總之,在官府層面,沒有人在意捕快的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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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壓百姓 亂用職權搞創收

在官面上沒有臉面的捕快,做起惡事來,自然肆無忌憚。他們在民眾中威風極了,動輒拿人、鎖人,誰見了都懼他三分。老百姓都尊之為捕快老爺,捕翁,街上做買賣的,都得定期孝順,交保護費。老百姓攤事被拘,若要少受折磨,得送“腳鞋錢”,“酒飯錢”。如果被拘者暫時不想到官,得給“寬限錢”“買放錢”,甚至原告要撤訴,兩邊都得給捕快“說和錢”。更惡的事兒叫“賊開花”,如果有了竊案,捕快往往會指使拿住的賊多加攀指,把一些沒有勢力但家境富有的農戶指為藏贓之所,為窩贓戶。當然,這樣的攀指,開始是不會讓縣令知道的,但是被攀指的農民,多半會央求捕快想辦法,這樣,大筆的錢也就來了。收了人家的錢,還落個人情。

最惡的事,是弄個無名屍體,趁深夜放在某些殷實人家的門口,誰被這樣黑上,即使後來真相大白,家也肯定破了。弄不好,戶主還可能進監獄丟了性命。再就是讓娼妓假作良家婦女勾引過路行商,以拐帶婦女名義訛詐之。這兩種方式,都屬於古代的“釣魚執法”。

最常見的惡事,是催繳錢糧。凡是碰到不肯痛快繳稅的農戶,捕快們就把這些農戶的戶主抓來衙門,關在他們平時休息的班房裡,橫加折磨,餓他們,打罵,無所不用其極。直到被抓的人的家人實在看不過去了,乖乖把錢糧交了,人才放回去。當然,還得給捕快們一份額外的辛苦費。

由於沒有工資造成吏治腐敗,宋神宗時開始給吏員發工資,以糾正不良,史稱“重祿法”。歷史學者、古代生活史研究專家倪方六介紹,“這主要是中央各機構的吏員有工資拿,如樞密院的吏員,每月5貫錢,雖然少但已經算不錯了,地方上的捕快即使有也沒有這麼多。”因有機會“創收”,又能給自己、親戚朋友帶來方便,所以宋代“公人”人滿為患,是歷代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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