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中船伕劉洪霸佔唐僧母親18年,為何大仇得報後唐母卻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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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霸佔唐僧母親這一故事出現在《西遊記》第八回的附錄中,特意為唐僧修成正果加了一段傳奇身世。

新科狀元陳光蕊與丞相之女殷溫嬌喜結連理,兩人乘船共赴江州上任,不巧艄公劉洪見色起意,殺死了陳光蕊並霸佔了殷溫嬌。

由於當時殷溫嬌已經懷有唐玄奘在身,無奈只得虛與委蛇。轉眼間玄奘落地,這時殷溫嬌的耳邊突然想起了一個聲音,是觀音菩薩派來的南極星君,星君道: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閒。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

從南極星君的這段話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答案,那就是母子團圓之日,就是大仇得報之時,也是玄奘聲名遠大之際。所以這就是唐僧母親殷溫嬌為何會被劉洪霸佔了18年之久,因為她信了星君的叮囑,信了觀音菩薩,不然作為丞相的女兒還真得會傻等18年?

唐玄奘長到18歲時,從金山寺方丈的口中聽說了他母親留下的一封血書,才知道自己的離奇身世,因此他立志要為父母報仇。玄奘以化緣為掩目隻身來到江州縣衙,並見到了母親殷溫嬌,兩人抱頭而泣。殷溫嬌生怕劉洪折回,殺害了玄奘,於是兩人約定在金山寺相見。殷溫嬌以還願的名義騙過劉洪到達了金山寺並見到玄奘,拜謝了恩人老方丈,兩人又是一番抱頭痛哭。

隨後,殷溫嬌讓玄奘帶著信物進長安找外公殷開山。緊接著丞相殷開山就把劉洪擒住,並將劉洪帶至當年陳光蕊被害的江邊,對其梟首以此祭拜陳光蕊在天之靈。江河裡的龍王問訊趕忙為陳光蕊還陽。最後唐僧一家三口得以團圓。也應了觀音菩薩派來的南極星君的那句叮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

然而,對殷溫嬌來講,這本該是個完美的結局,不曾想到她毅然選擇了自盡,一心要尋死。因而很多人不理解殷溫嬌的這種悲劇行為。

在我看來,殷溫嬌選擇自殺,歸根結底原因還在南極星君的那句叮囑之上: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閒。站在封建女性的角度看,殷溫嬌已經知道其子未來的富貴地位,而自己的這段屈辱經歷必將影響或是玷汙兒子的未來,出於愛子的緣故,她必須選擇自殺。另一個原因在於該篇目的作者所要表達的思想含義,圓滿的結局是人人都希望看到的,然而作者也是一心要讓殷溫嬌選擇自殺留下悲劇,其本意就是在為封建女性的悲劇命運而鳴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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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的父親是狀元陳光蕊,母親殷溫嬌是殷丞相的女兒,只是陳光蕊帶著妻子殷溫嬌赴江州任州長時,卻發生了一件令人非常惋惜的事情,當時:那劉洪睜眼看見殷小姐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個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與李彪設計,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整個就一見色起意的劇情,只是可憐了陳光蕊和殷溫嬌這對新生夫婦,還有那讓殷溫嬌被迫委身劉洪的原因——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

話說這殷溫嬌和劉洪到江州赴任後,生活得非常難過,丈夫被害,自己因為腹中孩子被迫委身,這是非常屈辱的事情,要不是為了孩子,恐怕她早就找不到生活下去的理由了。

值得慶幸的是,上天賜予她的孩子正是唐僧,在孩子出生時,壽星還專門去告知她:“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閒。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謹記吾言。快醒,快醒!”

在那般艱難的日子中度過了18年的殷溫嬌,最終還是被唐僧帶來的援兵所救,陳光蕊也在龍王的幫助下還陽,可在此時,殷溫嬌卻打算自殺,因為她覺得自己無臉見丈夫和老父親:“吾聞婦人從一而終。痛夫已被賊人所殺,豈可面見顏從賊?止因遺腹在身,只得忍恥偷生。今幸兒已長大,又見老父提兵報仇,為女兒者,有何面目相見!惟有一死以報丈夫耳!”

雖然閤家團員,她本人卻始終心裡有芥蒂,認為自己丟了丈夫和父親的臉,只有自盡才能保全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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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搞清楚唐母殷溫嬌最後為何自殺,那隻要搞清楚劉洪的真實身份,以及殷溫嬌和劉洪到底是什麼關係,還有那唐僧到底是誰的骨肉就ok。

唐僧後來在取經路上回憶自己那不光彩的出生時,說:“我父被水賊所殺,母被水賊所佔,經三個月後分娩了我。”

也就是說,劉洪霸佔殷溫嬌後的第三個月就生下了唐僧。也就是說,在被劉洪霸佔之前,殷溫嬌至少已經懷上唐僧有5到7個月了。



搞笑的是,陳光蕊跟殷溫嬌結婚還不到一個月呢!

原文描寫,殷溫嬌用繡球打中陳光蕊,馬上就被拉進去拜堂,洞房花燭夜的第二天清晨陳光蕊就被傳進宮,被任命為江州州長。

並且是即刻上任,出了皇宮,馬上回家收拾行李,當天就帶著老婆殷溫嬌和家童上任去了,接著就來到了洪江渡口,碰到了水賊劉洪。

除非,陳光蕊從丞相府到洪江渡口這段路,一走就至少走了5個月。否則,唐僧一百萬個不可能是陳光蕊的骨肉。

那從丞相府到洪江渡口究竟走了多久呢?原文描寫“小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可見,並不遠,只是走了幾天而已。

我們就當他走了兩三個月好了,我們再假設陳光蕊結婚的當天晚上就讓殷溫嬌受孕了,那總共加起來,唐僧就是5、6個月就出生了。



這可能嗎?所以,唐僧根本就不可能是陳光蕊的骨肉。

那會不會是唐僧說謊,並不是“經三個月後分娩了他”呢?事實證明,唐生並沒有撒謊,陳光蕊去江州赴任時,提到當時正是“暮春天氣”,而唐僧被殷溫嬌拋棄江中時,正是夏天,殷溫嬌隨手取出一件“貼身汗衫”包裹著唐生。

春天到夏天,三個月剛剛好。既然唐僧沒有撒謊,那肯定唐僧就絕不可能是陳光蕊的孩子。換句話說,殷溫嬌是未婚先孕。

那殷溫嬌的肚子究竟是誰搞大的呢?其實就是那水賊劉洪。

我們來看看,劉洪打劫殷溫嬌時的情形,劉洪對殷溫嬌說:“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我,一刀兩段。”

哪兒有強盜說這種話的?還要爭求殷溫嬌的同意?不是應該直接上嗎?這哪兒是打劫,這跟本就是鬧分手。



劉洪是個水賊,這只是表象而已,試問區區一個水賊,憑什麼能在江州當官18年,而且還能做到不升不降,直到唐僧去報仇才被發現。

劉洪能順利為官18年,其實就從側面反應出,劉洪是很有一套為官之道的,後來唐僧來找殷溫嬌的時候,劉洪在外面辦公,殷溫嬌去金山寺見唐僧時,劉洪又在外面辦公。

換而言之,劉洪實際上還是個工作狂。更奇怪的是,劉洪不是個好色之徒嗎?為何在江州沒有三妻四妾,而是一心一意對待殷溫嬌呢?

還有最離譜的一點,後來抓拿劉洪時竟然動用了六萬御林軍。這種種跡象充分表明了劉洪絕對不是水賊這麼簡單。

一個水賊,不可能有那個膽量去冒充朝廷命官;一個水賊,不可能把江州治理的那麼好;一個水賊,更不需要出動皇帝的御林軍。

由此可見,劉洪的身份實在不簡單,是連丞相殷開山都動不了的,是需要皇帝親自下令才能收拾的,可見劉洪要麼是皇親國戚,要麼背景跟殷開山不分上下。



皇親國戚不可能,因為劉洪最後死得太慘了,被挖心掏肺,拋入江中,死無全屍,皇親國戚要殺,至少也得留個全屍吧!

更重要的是,在唐朝有個官員跟水賊劉洪太接近了,唐太宗上朝時,文武百官中提到個“劉洪基”,從排名來看,就在殷開山後面,官職顯然不小。

而在《西遊記》原著中,唐朝提到了兩個丞相,一個是魏徵,一個是殷開山。也就是說,那裡面的唐朝實行的是“三省六部制”,有左中右三個丞相,只明確提到兩個丞相,那第三個丞相肯定就是劉洪基。

而水賊劉洪肯定就是丞相劉洪基的兒子。那整個事件應該就是這樣的,劉洪基和殷開山是死敵,但是他們兩的後代相愛了。

雙方家長都反對,結果就來了個未婚先孕。可是沒想到即便是這樣,雙方家長還是不同意,殷開山寧願給肚子裡的孩子找個便宜爹,也不讓女兒嫁進劉家。

而劉洪基則把兒子給關了起來,不准他去搶繡球。等殷溫嬌出嫁後,劉洪基才放鬆對兒子的看管,於是他就裝扮成水賊去搶殷溫嬌,並刻意取名“劉洪”,去江州上任,這就是在暗示同僚們,我是丞相劉洪基的兒子,你們休要多管閒事。



這就是這麼些年,沒有同僚敢揭穿劉洪的原因,也是最後需要皇帝出動御林軍抓他的原因,更是劉洪能有一套為官之道的原因。

當然,這還是堂堂丞相的女兒,卻淪落到要拋繡球招親的真正原因。因為女兒肚子大了,而且搞大女兒肚子的人還不好惹,所以得趕緊給肚子裡的孩子找個便宜爹先。

最後唐僧報仇,實際上就是親手殺死了自己的親生父親。那殷溫嬌如何接受得了。在自殺之前,殷溫嬌說“做女人要從一而終”,她從的就是劉洪。

不然,當年陳光蕊死了,她怎麼不從一而終,不從容自盡。因為劉洪才是她的男人,陳光蕊只是個頂崗的替代品。

所謂的劉洪霸佔了她18年,實際上是有情人幸福生活了18年。要是不幸福,殷溫嬌早就告發劉洪去了。偏偏,唐僧一來,所有的美好生活全部化為了泡影。

(如您有不同見解,或者補充,請在評論區留言,我是歷史文學愛好者“鐵匠”,願和每位朋友分享和探討那些前程往事……)


鐵匠聊文史


唐母自殺,只因為已無繼續活下去的理由。

唐母之所以沒有在劉洪霸佔自己的時候自殺,第一是想保住自己的血脈唐僧;第二是因為自己不甘心,始終存有一絲能報仇的念想。

唐母選擇在大仇得報後自殺,是因為生活已沒有繼續的意義。

活著,有時候很難,但只要還有一絲念想,再難都會選擇活下去。

念想是什麼?其實很簡單,就是我們自己心中的一絲不甘心、心存的一絲幻想。

《西遊記》唐母選擇忍辱負重的活著,是因為她幻想能有朝一日報仇雪恨。

《康熙王朝》中的容妃在被皇上打入冷宮刷馬桶的時候選擇活著,是因為她幻想總有一日皇上會重新召見她。

活不下去,有時候很簡單,就是一絲幻想已實現或者已毫無實現的可能

《西遊記》唐母選擇自殺,是因為大仇已得報,心中已無其他幻想。

《包青天之七俠五義》艾虎之母選擇自殺,是因為她幻想與兩個女兒幸福生活的可能性已為零。

所以,“活”只一個字,後面卻有無數的悲歡離合的故事。

活著有活著的理由;死去有死去的道理。只不過是每個人在不同的處境所做的不同的選擇。


何來right



《西遊記》 中,水賊劉洪霸佔唐僧母親殷溫嬌18年,為何大仇得報後,殷溫嬌卻自殺。

很多人稱,殷溫嬌是為劉洪殉情。唐僧是劉洪的骨肉。並且說的有理有據:


一、唐僧曾回憶說:“我父被水賊所殺,母被水賊所佔,經三個月後分娩了我。” 在被劉洪霸佔之前,殷溫嬌懷孕6個月左右。 而陳光蕊跟殷溫嬌結婚才一個月,就被害。

二、劉洪打劫殷溫嬌時,說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我,一刀兩段。”這不是強盜應該說的話。更像是鬧分手。

最後,好事者還為殷溫嬌和劉洪編織了一個美麗的愛情故事:雙方家長有怨仇,不同意兩人結婚。但兩人相愛後。殷溫嬌還有了劉洪的骨肉。雙方父母棒打鴛鴦,殷溫嬌拋繡球嫁給了陳光蕊。劉洪便假扮水賊把唐父殺害。兩人得以團聚。唐僧是劉洪的骨肉,而陳光蕊只是個喜當爹的臨時工。



此故事雖然有鼻子有眼,但邏輯上說不通。如果唐僧真的是劉洪的骨肉。為什麼還會揭發劉洪。如果唐僧真的是劉洪的骨肉,殷溫嬌生下唐僧後,一家人團聚,共享天倫之樂。劉洪為何還容不下這個嬰兒。殷溫嬌被迫把唐僧扔到江中。

下面,鄙人就解讀一下唐僧與劉洪、陳光蕊、殷溫嬌錯綜複雜的身世之謎。

首先,唐僧確實是陳光蕊的骨肉。殷溫嬌之前就與之相識,兩人相戀,並懷下了陳光蕊的骨肉。而殷溫嬌父母不知情。唐父中狀元后,殷溫嬌見時機成熟。便向父母建議拋繡球相親。殷溫嬌暗中通知陳光蕊,一定要來搶繡球。陳光蕊與殷溫嬌有情人終成眷屬。

但結婚不久,遇到了水賊劉洪。把唐父殺害,把殷溫嬌霸佔。當時劉洪說的“你若從我,萬事皆休。你若不從,一刀兩斷。”是指劉洪要把殷溫嬌一刀砍成兩段。殷溫嬌性格剛烈,原本準備一起殉情。但為了陳光蕊的骨肉。才忍辱偷生。

殷溫嬌被迫從了劉洪,應當提了一個條件。讓她生下孩子,並扶養孩子成人。劉洪為了安撫殷溫嬌,就暫時答應。殷溫嬌生下孩子後,劉洪假裝待孩子視如己出,卻一直等合適的時機除掉他。殷溫嬌覺察到了危險。便將孩子扔到江中。

殷溫嬌與劉洪一起生活了18,忍辱偷生。是因為一直沒有孩子的消息。她不知孩子生死。一天見不到孩子。她一天就死不瞑目。大仇得報之日,她見了親生骨肉。殷溫嬌終於可以在九泉之下與愛人團聚了。

正如某網友匠人工坊所言: 帶孕之身,橫遭霸佔, 為夫留後,委曲求全。 大仇得報,心願已了, 追隨亡夫,節義可鑑。


楊朱學派


燕爾維艱,突遭橫事,被奪他人,遺腹一子,骨血陳家,順江而流,忠孝之為。忍辱偷生,期盼年年,然畢竟身潔不保,受辱其名,沒想此生再見親兒,兒有此為。為保其家,成其夫,全兒忠,必是見兒之日,也是長辭之時。此乃節義。合之忠孝節義。這是中華文明的傳統美德,現代文人總是用現在的經不起風雨的脆弱感情道德去綁架古人的那種痴心死絕,縱情決戀之情志,情何以堪,何以能表?一個為家庭名節而孤獨,而忍辱,待青天朗月之時,用生命與演繹生命的價值。這遠遠超過現代的那種蠅營狗苟,前腳一走,孝服還沒脫呢,就在那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的了。這是對現代所有情感男女的掌臉!徐志摩留學英國的飛機還沒起飛呢,就~~~張學良也是,瓊瑤就不用說了,天哪,怎麼越是被當代人稱頌的怎麼越是他媽的~~再看唐僧如何被李世民定義:松風水月,未足比其清華,仙露明珠,詎能方其朗潤。沒有父母良好的情感凝結之志,哪有兒女之遺傳承接延續?忠孝節義才是對一個人真正的品質錘鍊。那是用生命演繹的生命!如果你想有個殷勤花下同攜手,更盡杯中酒的姻緣,你就要有用生命做代價的準備,甚至是時刻準備著~~~~不然你有何嘴臉叫嚷:敢問路在何方?


用戶4612088210995


有句話這麼說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其實,《西遊記》是明代吳承恩寫的,受朱熹影響比較深,其實唐代比較開放,對女子沒有這麼多框框條條的限制,婦人丈夫過世以後,在唐代再嫁是很常見的事。

當然,唐僧母親在大仇得報以後自殺,也可以說是她的心願已了,可以追隨亡夫去了,這也說明他們夫妻情深,在之前苛活,只不過是因為懷了孩子,想為亡夫留下一個後代,如今大仇已報,孩子又已長大成為,且是一代高僧,可以瞑目了。


語菲情感坊


唐僧母親自殺是封建道德的要求,也是她了無牽掛的體現。

1、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使唐僧母親自殺

封建社會男尊女卑,婦女沒有地位。那時候講究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婦女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那時候女子沾衣裸袖便為失節,何況被水賊劉洪霸佔18年。她自然沒有臉面活在世界上,大仇得報後,自然會尋死。

這樣故事不只唐僧的母親一個人,比如唐朝尉遲恭的原配夫人梅秀英也是一樣的。《隋唐演義》中,梅秀英被劉國楨霸佔,她忍辱負重把兒子尉遲寶林養大。到後來,父子相認打破白良關,梅秀英也自盡了。

2、唐僧的母親了無牽掛

唐僧的父親陳光蕊被水賊劉洪害死,按唐僧母親的心思,當然是隨他而去。然而,此時唐僧還未出生,她更重要的責任是給陳門留後,所以唐僧的母親才會忍辱負重活下來。18年後,唐僧長大成人,大仇得報,她自忖對得住陳家。對於這個世界,她再無牽掛,自然會追隨亡夫於地下。


3、唐僧的母親沒有變心

唐僧的母親是大唐開國丞相殷開山的女兒,因未婚配,搭綵樓拋繡球選婿。恰巧新科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經過樓下,被殷小姐看中,拋繡球一擊而中,二人遂結為夫妻,可以說天賜良緣,郎才女貌。婚後的二人十分恩愛。大仇得報後自盡,正說明18年來她沒有變心。

綜上所述,唐僧的母親在18年後選擇自盡,是她內心的從容,也是封建道德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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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鶴讀書


船伕劉洪霸佔唐僧母親18年,為何大仇得報後唐母卻選擇自殺?對於這個問題,今天的人看來不可思議,明明是皆大歡喜的大團圓結局,除了那水匪伏法,連早就該化為水鬼的唐僧之父陳光蕊,都因救過化身金魚鯉魚的龍王,而被送歸還陽,為何偏偏卻讓忍辱負重、等來一家團聚的殷小姐“從容自盡”?

是因為封建禮教的迫害,使得殷小姐不得不屈服於失節的壓力?其實,問題沒那麼簡單。

在仔細分析原文之後,我們會發現以下幾處疑點:

一、殷小姐與劉洪相處18年,期間為何沒有向父親殷丞相求救?

殷小姐不是一般人家,書中交代得清楚明白,她父親乃是殷開山,18年前便已是丞相,18年後權勢更大,竟能在唐僧求救之後,親自領兵六萬前往江州,捉拿賊子。

而唐僧的父親陳光蕊不過是一狀元,外放做官後,也只是江州州主,大概也就是刺史或是太守之類。一個是百官之首,一個只是普通的地方官,想也知道誰的權勢大。

劉洪既冒充陳光蕊做官,必然要巴結上司、打點關係,明面上他與殷丞相是翁婿關係,哪家的女婿能做到18年不拜見老丈人?不走動關係?

由此可見,即使陳光蕊遇害初期,殷小姐能被劉洪控制,但時隔多年,劉洪必然反要依靠殷小姐這層關係,才能保住官位不失,或者更上一層樓。在家世背景下,劉洪只有哄著殷小姐的理,斷沒有折磨、囚禁之說。

殷小姐在這18年裡,如若有心找尋婆婆(唐僧之母),或是借兩家走動之際向父親傳訊,必然能夠做到。但她卻沒這樣做,反而,唐僧這個可疑的小僧人找上門後,她才下定決心吐露真相,認下兒子,並讓兒子去替自己送信、申冤。

其實,這不過是她良心發現,以及知道紙包不住火,兒子都找上門了,這層窗戶紙就由他捅破吧。


二、殷小姐與陳光蕊感情有多深厚?

既然提到殷小姐對劉洪假冒一事是持放任態度的,那就不得不再說說她與唐僧之父陳光蕊的感情問題:他們的感情深厚嗎?

先從時間上說,陳殷結緣,是因為一場拋繡球活動,陳光蕊中狀元后打馬遊街,殷丞相家正好舉辦拋繡球活動,因為陳光蕊騎著高頭大馬、特別顯眼,所以一下就被殷小姐看中,成了繡球砸下的歡喜鬼。

陳光蕊自然是高興的,殷小姐也滿心歡喜,二人一個即將成為高官,一個是現役高官之女,門當戶對、郎才女貌,立刻就舉辦婚禮,成就一段姻緣。

這段經歷,看上去真美,細想想,不就是一場豪華版相親嗎?丞相小姐以科舉考試為相親平臺,拜託老爸獲取第一手資訊,選擇最有前途的美貌青年作為配偶,至於說對方是否品貌合一、是否家世清白、是否尚未娶妻,這些都不是殷小姐考慮的問題。一個繡球砸過去,便是合約生效,誰管那些不重要的細枝末結?

簡單說來,只要有一層狀元身份、將任一方大員、賣相還不錯,殷小姐都是願意委身下嫁的。如今相親還需瞭解三五個月,殷小姐的愛卻只需要驚鴻一瞥。

繡球一拋,陳光蕊便被迎入相府,稀裡糊塗拜了天地,速度快得連閃婚族都趕不上,畢竟,再是閃婚,也得去一趟民政局,殷家辦婚禮卻是現成的,萬事俱備,只欠新郎。

婚後不過數日,陳光蕊就被任命官職,攜妻前往,結果路遇水匪喪命。

明眼人掐指一看,古代趕路再慢,從長安到江州,也就是今天的江西九江一帶,也不過幾個月時間,何況唐太宗有命,讓他們急速啟程,不要耽誤時間。

短短几個月的夫妻相伴,與之相對的,卻是殷小姐與水匪劉洪長達18年的朝夕相處,孰輕孰重?

恐怕在尋常人眼中,殷小姐反而更像是劉夫人,而非陳太太。


三、老和尚撿到江流兒,為何不報官救人?

書中還有一處情節,說是殷小姐生下孩子後,劉洪在淹殺孩子,殷小姐卻說天色已晚,等明天再說。當夜她寫下血書說明原委,將血書系在孩子胸前、孩子則放在一塊木板上,順水推走。

這一漂漂到金山寺,長老法明和尚撿到孩子,遂收養為徒弟,18年後才將血書交給唐僧,告知他來歷。

唐僧憑著血書、信物找到江州府衙,見到母親,這才開始了復仇之旅。但問題在於,既然血書上已經寫了唐僧來歷,撿到血書的老和尚,為何不報官?別說什麼和尚跳出五行中、不管俗事,真要不管,連這孩兒都不收留了,也不會容許殷小姐在寺裡會見自己的孩子,還支持唐僧去長安搬救兵。

書中唐僧說自己父被人謀死,母親被賊人佔了,還說長老教他到江州衙內尋取母親,可見血書上早已寫清楚來朧去脈,一起謀殺案明明白白。既然如此,為何長老不報官?

原因無他,恐怕血書中只寫了劉洪等人殺官,卻未寫明殷小姐家世淵源,她是有靠山的官家小姐,如有人營救她,是有大大好處的。如果殷小姐這樣寫血書,恐怕她早就逃脫賊窟,也不必“忍受”18年,但她沒有寫這些。正因為她沒寫,老和尚恐怕只以為這是個普通的官婦,沒了丈夫已是孤苦無倚,自己也是沒權沒勢的和尚,如果敢去報官作主?

由此可見,殷小姐捨不得親生孩子不假,但同樣捨不得現在的賊子丈夫,便採取了折中的辦法,送走孩子,陪伴賊子。18年後,孩子找來,不得已下,她也只能舍了後來的丈夫,做一個“貞節烈夫”。


四、殷小姐未必是自殺

書中說殷小姐在大局已定後,選擇從容自盡。但事實上,丞相出兵滅賊後,殷小姐便已經表現出自殺的意思,被兒子唐僧死命拉住,父親殷丞相也與她抱頭痛苦,勸她不必求死。

殷小姐雖說出一番婦人從一而終的話,但最終也沒有求死,可見她在心裡是原諒了自己的,也並不準備以死殉節。

真正的改變,是在陳光蕊還陽之後。

所有人都以為陳光蕊死了,但誰曾想,他被龍王救了,還完好無損地送了回來。18年前他為何不回來?若那時候回來,殷小姐也不會與賊人假戲真做,成了真夫妻,兒子更不會流落寺廟成了和尚。

他不回來,殷小姐為人女兒、為人母親,還可以從容自在地享受貴族生活,但他一回來,殷小姐算什麼?她還能再為人妻子嗎?顯然是不行了。

陳光蕊嘴上不說,心裡必然想著這個女人與別人做了18年夫妻,如今卻硬是頂著自己妻子的名份,還有一個丞相父親做靠山,自己竟拿她沒辦法?兒子已經做了和尚,自己相當於絕後,妻子又沒有感情,幾乎是個膈應人的陌生人。另娶?恐怕也行不通,老丈人不會允許。

種種思慮之下,殷小姐還是“從容自盡”才好。

不管殷小姐是否真自盡,至少,她並不從容,也並不想死。不過,她已經虧欠了丈夫18年,難道還要繼續阻礙他未來的18年?除死之外,她恐怕真沒有更好的結局了。


元二使安西


忍辱負重是為了報仇,自殺是為了改節無顏見親人。

這是《西遊記》附錄補充的故事,講唐光蕊得了狀元后,被強盜劉洪殺害拋屍江中。妻子滿堂嬌為保腹中胎兒唐僧,出生後就立馬送走,送走後為了等唐僧,和強盜劉洪生活了18年。最後唐僧通過母親,接回奶奶,找外公報了仇,迎回了母親。

當時沒有隨唐光蕊一起死,完全是因為唐僧;唐僧的事情了了就之後,仇恨消除就剩下悔恨。在當時的情況下,一女事二夫,敗節的事自己都很難容忍,會想要自殺。該做的事情做完了,人生沒有遺憾,自然不想在苟活於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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