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我就要愛我的家人,讓你養我弟怎麼了?”“愛不起了”

本文故事內容為網友“周潤花”的生活經歷,他在經營第二段婚姻的時候,本以為能迎來最終的幸福,卻沒想到自己的步步容忍換來的是妻子的變本加厲。以下內容已隱去真實姓名,網友們認為愛對方就真的要負擔對方的一切嗎?

“愛我就要愛我的家人,讓你養我弟怎麼了?”“愛不起了”

我和前妻離婚是因為感情不和,在上一段婚姻的後期,我們越來越沒有共同語言,其實這個責任主要在我,因為我的工作比較忙,大部分帶孩子的工作都在我媽身上,我前妻也有工作,並承擔部分家務。在我沒有注意到的時候,前妻和我媽之間的矛盾已經影響到了我們的家庭,最後我選擇了離婚。

和前妻平均婚內財產之後,她提出要用所有財產換兒子的撫養權,我自然是拒絕的,還跟她講我以後就算再婚也會照顧兒子的感受,如果她帶著孩子,這一輩子再婚的可能性太小了,而作為男孩子,沒有父親的成長經歷是很慘的。前妻聽從了我的建議,提出把我們共有的房子留給兒子,我和她就不用分割了。

之後我讓母親回了老家,我和兒子生活了一段時間,兒子已經9歲,放了學先去小飯桌,我下了班去接他,倒也過得輕鬆。後來通過朋友介紹,我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她沒有結過婚,比我小4歲,算是剩女。我們年齡和經歷很不相同,但是我們很有共同語言,相見恨晚。

她能接受我有個9歲的兒子,她說到現在她都不肯對婚姻將就,就是希望找一個真愛的人。我雖經歷過失敗的婚姻,但是我總結過教訓,就是因為我以前不解風情不體貼老婆,所以才失敗,這次我對她體貼入微,該浪漫的時候絕不敷衍,這也是我能吸引她的最大的優點。

“愛我就要愛我的家人,讓你養我弟怎麼了?”“愛不起了”

然後就是談婚論嫁了,雖然我是二婚,但她畢竟是第一次結婚,所以我想給她一個完美的婚禮。她父母提出要我給16萬彩禮,話裡話外都是我有個兒子,其中一套房子還是兒子的(我名下還有一套房產,不過小一些,目前住在屬於兒子的大房子裡)。我馬上同意了,畢竟和她未婚的身份比,我二婚算是委屈她了。

大概是她爸媽覺得我答應了太痛快,所以感覺自己要少了吃了虧,然後又改成要20萬彩禮。我說給20萬也可以,那他們就陪嫁一輛車,如果給16萬,我可以給買輛車。最後老婆答應了我的提議,16萬給她爸媽,我又給她買了一輛10萬的代步車。

婚禮他爸媽不同意大操大辦,還是嫌棄我是二婚,只要老婆不覺得受委屈,我是無所謂的。婚後我老婆一直儘量避免跟我兒子直接打交道,我體諒她沒做過媽媽的慌張,所以並沒有要求她必須對我兒子多麼好。本以為這樣的生活能幸福下去,可她弟弟的到來打破了我們平靜的生活。

春節之後,她弟弟就要過來我們這邊找工作。她弟弟都畢業兩年了,至今沒有穩定的工作。因為我在公司做中層領導,所以他父母覺得我有能力,能給她弟弟找份不錯的工作。我答應儘量,然後發動身邊的朋友幫忙,最後還真的找到了,按專業是完全對口的。

“愛我就要愛我的家人,讓你養我弟怎麼了?”“愛不起了”

可她弟弟去了沒多久,就嫌公司管理制度變態,不肯再去,然後就在家裡不肯出門,除了吃飯之外,其他之間都在臥室玩手機遊戲。作為一個正應該奮鬥事業的小青年,他這個狀態讓我很看不過眼,我只好又給他找一份工作,他去面試後直接不肯到崗,因為工資低。

如果單純的說養著他,家裡也不是少這一碗飯,我之所以不想讓她弟弟繼續住在這裡,有兩點原因:第一,我兒子跟我前妻說舅舅在家裡天天玩遊戲,也不學習也不工作,照樣有吃有喝,所以他也不想上學了,想回家打遊戲;第二,我岳父母提出如果我給小舅子找不到心儀的工作,我就要負責給他買房買車娶媳婦。

恕我自私,以上兩點原因我都接受不了,我兒子因為和這種人生活在一起,所以不想學習,我前妻因此提出要拿回兒子的撫養權;我岳父還想把小舅子甩鍋給我,這不是開玩笑嘛?我有自己的兒子,幹嘛養小舅子?這完全不可能啊。我委婉地跟老婆提出讓小舅子離開,老婆卻假裝聽不懂,上個月跟我說她懷孕了。

老婆懷孕是大事,我很高興,可更覺得壓力大:如果這個孩子還是男孩,我以後還要再買房,娶兩個兒媳婦的壓力更是要命,這還不算兩個孩子的教育費用。如果被小舅子賴上,以後的我生活用“苦不堪言”來形容都算是輕的,我媽從老家跑來說我,我怕再出現上一段婚姻中的情況,趕緊勸我媽回家別管。

“愛我就要愛我的家人,讓你養我弟怎麼了?”“愛不起了”

我再次跟老婆提出讓小舅子離開,我老婆居然以懷孕要挾我,說如果我不能接受小舅子,她就不要肚子裡的孩子了。我沒想過她會這麼不理智,她一邊跟我講和弟弟感情多好,一邊講父母不容易、長姐如母……可我心裡想的只有我的兩個孩子,對於小舅子,我能幫則幫,不能幫就想劃清關係。

老婆最後哭著求我:“老公,你愛我就要愛我的家人,讓你養我弟怎麼了?你也不是沒有房子,如果你愛我就把這套大房子給你大兒子,那套小的給我弟弟也行啊,咱兒子以後可以再賺錢給他買啊。你這麼絕情,是不是不愛我了?”看著幼稚又自私的老婆,我只好狠下心說:“如果你堅持這樣想,那我只能說對你愛不起了。”

我親自把小舅子趕出了家門,並且讓他帶話給岳父:這次是把他趕出去,如果他們家因此挑唆我老婆跟我鬧,那下次趕出去的就還有我老婆和肚子裡的孩子,我不是絕情,我只是想讓他們知道我真正在乎的是什麼。老婆已經兩天沒跟我說話了,但我相信她不會繃太久,畢竟沒有工作的她還得跟我要零花錢。

“愛我就要愛我的家人,讓你養我弟怎麼了?”“愛不起了”

​事事兒有話說:因為在男人心中,他是二婚帶娃,比女人低一頭,所以願意在彩禮等問題上體現誠意。但在他不同意岳父母“加價”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他並不是好欺負的人,岳父母居然還妄圖利用女兒的“扶弟魔”本質,讓女婿就範,簡直有點異想天開了。

二婚夫妻生活在一起最主要的就是信任和託付,不是簡單地把對方的孩子當成自己的,還包括和對方的親人如何相處。無論兩個人婚前的差距有多大,婚後都應該是一個整體,不應該存著自己比對方有優勢的想法而提過分的要求,這樣不僅很難得償所願,而且有可能把對方推遠。

在我們老輩人的思想裡,姑娘嫁人以後就是別人家的了,所以和孃家的關係非常疏遠。可現如今,隨著通訊和交通的發達,以及思想的解放,姑娘就算是結了婚,和孃家的關係仍然非常緊密,這也是很多家庭出現“扶弟魔”問題的關鍵。所以,劃清界限、保持距離,是當今婚姻幸福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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