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華所“離場”康得新披露三季報任命新總裁

瑞華所“離場”康得新披露三季報任命新總裁

新京報訊(記者 肖瑋 閻俠)10月23日晚間,上市公司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002450)披露了2019年三季度報告。

公告顯示,今年1-9月,康得新實現營業收入11.63億元,去年同期為108.35億元,同比下降89.26%;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9.68億元,去年同期為22.01億元,同比下降143.98%;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5.59億元,去年同期為20.74億元,同比下降126.97%。

就三季度而言,康得新在今年7-9月分別實現營業收入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3.21億元和-2.99億元,分別同比下降91.08%和143.51%,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3.82億元,去年同期為14.38億元,同比下降126.53%。

截至9月30日末,康得新共有13.31萬戶股東,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浙江中泰創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持股24.05%、7.75%和2.48%,分列公司前三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繼2019年半年報後,康得新全體董監高再次對財報“不保真”。三季報顯示,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法保證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不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對於“不保真”,公告給出的理由包括去年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和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其中,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下稱“瑞華所”)於2019年4月29日向康得新2018年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截至目前,2018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的相關情形仍尚未消除。

同時,康得新於2019年7月5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對其虛增利潤、大股東康得集團通過《現金管理服務協議》佔用公司資金等初步認定的事實予以事先告知。康得新表示,證監會尚未對公司做出最終違法事實認定併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目前,康得新已根據相關規定向證監會提出聽證申請。

此外,服務康得新長達6年的瑞華所“離場”,康得新2019年度審計機構將變更為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據康得新年報信息顯示,2010年至2011年間,康得新的審計機構為瑞華所前身之一“鵬城所”,在此之後的2012年,康得新的審計機構為國富浩華,2013年起至今,康得新的審計機構均為瑞華所。

在人事方面,康得新董事會審議通過議案,擬聘任馮文書為康得新年內第四任總裁,此前,徐曙、肖鵬、牛勇今年均曾在此位上任職。資料顯示,馮文書生於1955年12月,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中學歷,曾就職於沭陽醬醋廠,曾任行政負責人。

此外,康得新董事會審議通過還小青擔任公司第四屆非獨立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資料顯示,還小青生於1981年11月,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歷,歷任中信銀行無錫清揚路支行客戶經理、中國民生銀行無錫分行中小企業部總經理助理、梅村支行行長、企業金融一部總經理等職,目前任無錫金控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執行總經理。

康得新將於11月12日召開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等4項議案。

康得新在三季度中表示,2019年公司面臨的局面異常嚴峻。債項違約、銀行賬戶被凍結、公司涉及多起訴訟等事項均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可能產生重大負面影響。同時,公司經過自查也發現內部控制出現多項缺陷。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正在通過多種途徑積極需求解決方案,幫助公司儘早擺脫困境,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

新京報記者 肖瑋 閻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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