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裁員,但不會直接裁,是通過調崗或是回家休息兩個月逼迫員工自動離職。該怎麼辦?

大大大的小綿羊


公司裁員不會直接裁,通過調崗或者回家休息逼員工自動離職,這個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經濟補償金的問題。


一、勞動法規定企業裁員必須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如下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員工自動離職企業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員工是自動離職,那就符合企業在同等條件下願意和員工籤合同,但是員工不願意的情況下,企業就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這一條件,企業就可以達到不用支付或者少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目的。


三、員工應該怎麼辦

1、保留證據

保留工資條、銀行發放工資的流水、以及加班簽到表、工作服、工牌等等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據。

2、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企業故意為難員工,逼員工離職,裁員不給經濟補償金,那我們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企業一直未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則可以同步申請仲裁,讓企業補交。這種情況下,基本都是勞動者獲勝。

3、企業拒不執行

對於勞動仲裁結果,如果企業拒不執行,可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然有人會說,你這個程序走下來要耗費很多的時間、精力和金錢,但是所有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都必須遵循國家司法過程,不僅僅是勞動仲裁,包括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等等,但我們至少有法律程序可以走,有相關的法律可以來維護我們的利益。


奈奈姐姐


去年我們公司也裁員。我們部門領導老周(脾氣好,和員工關係很不錯,我們私下都叫他老周)就遇到了這種情況,堂堂一個經理,被那些空降軍搞去做基礎工程師的活。每天給很多活幹,週末天天加班。其實我們大家都看的出來,是公司變著法想趕我們領導走。我們領導心裡當然也清楚,但是他想要拿到公司的賠償金,當然不肯主動辭職。

不過最後結果挺好,公司在壓榨了他幾個月後,主動賠錢他讓他走了。

在公司主動賠錢讓他走人之前,我們領導主要做到了以下幾點:

1.心態好,能伸能屈

公司給老周安排了很多事情,最忙的時候忙到連著上了快一個月的班。但老周還是笑呵呵的,用他的話說就是:“哪裡工作不是工作,是工作就沒有輕鬆的。”

領導找茬罵他,他就聽著,也不往心裡去,真的不開心就去跑步解壓。聽領導罵完了繼續說自己下一步的工作計劃,請示是否可行,可行他就做,不可行就領導讓做什麼他就幹什麼。

反正他也知道,重拳打在棉花上反而是沒什麼力道的,大丈夫能伸能屈,公司真想辭了他,他也樂意,畢竟他那個職位賠的也不少。

2.不讓公司抓到錯處

就算心裡想走,在沒走之前,還是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一是因為自己的職業操守,二是因為不想讓那些空降領導抓到小辮子,有理由趕他走。

正常來說一個公司就算是想耍無賴,也得想個由頭,至少明面上要過得去。不然做的太過分,還是會擔心引起勞務糾紛的。

所以,在職的時候,做到不給公司這種“由頭”是保護自己的一種必要手段。

3.“熬”也是解決事情的一種好方法

老周不走,那些空降領導就沒理由安排自己的人來接手他的職位。要是一直讓老周幹些無關緊要的工作,還發著高工資,公司的高層也不是傻子,這筆賬算下來虧得肯定還是公司。

在看到“逼”不走老周後,公司的高層在一次小長假後的第一天就約談了老周,賠錢讓他走人了。

這整個過程,如果老周沒有熬住的話,估計也是自己辭職走了。(公司那個時候有很多人覺得環境變了,乾的不舒服主動辭職了)


隨後老周也很快找到了新工作。其實,像老周這樣熬到最後的人其實不多,很多人是看到公司的風向不對就趕緊找好下家,自己走了的。不管是找到下家自己走了也好,還是熬到最後的公司賠錢的也好,他們其實都是提前做好了準備。要不決定死撐到底,要不及時止損,趕緊找到新工作開始新生活。這兩種都算是好方法,自己的職業生涯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最不可取的是,嘴上喊著迷茫,行動上卻無所作為,等著被別人來安排的那些人。


李照在職


我的親戚就遭遇過這種情況。

今年年初,他所在企業效益很差,企業開始變相裁員。他原本是基層管理人員,在該崗位幹了很多年,被下調到車間,從事一線操作。親戚明知是企業變著法子辭退他,所以乾脆遞了辭職報告。

像我親戚這樣,企業在效益不行的時候,為了避免對勞動者進行賠償,通常採用變相裁員的方式,逼迫員工自己主動離職。

那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穩住,不要主動辭職

首先要知道,公司通過調崗或是回家休息兩個月逼迫員工自動離職,這是為了逃避賠償,千萬不要進入圈套。在這期間,需要調整心態,穩住情緒,盡最大努力不犯錯誤,讓公司挑不出毛病,等著公司主動找你談辭職問題。

二、面對裁員,需要注意什麼

1、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

按照法律規定,企業裁員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這是法定的必經程序,很大程度決定著裁員決定的合法性。

裁減人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集體合同約定的被裁減人員經濟補償辦法。

2、 弄清自己是否屬於不得裁員的範圍

《勞動法》規定,有以下對象不得裁員:

0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0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0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0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0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對於勞動者來說,如果企業不符合裁員的標準,有理有據地向企業追索賠償金是最有利的方案。

三、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面對裁員,作為勞動者應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

1、獲得經濟補償金

這是最基本的,即俗稱的N+1。經濟補償金N根據工作年限的長短而不同,如果企業不提前30天通知,可以多支付一月工資,即+1。

2、是否交夠了社保

現狀有不少企業,每月從職工工資里扣除了社保,卻並沒有上交。所以,一定要注意,用人單位是否為你足額繳納了社會保險。

希望以上分析對題主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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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這個問題,我同學前段時間剛遇到過。

他們公司從去年開始就陸續裁員。然後,不斷有老員工被裁掉,到今年上半年那些資歷老的員工已經被裁掉了一半了。說實話,被裁掉的人比沒裁掉的幸運點。因為公司主動裁掉的那些,都是按法律規定正常付薪和賠償的。

而那些留下的員工,除了整日擔心受怕,還比之前多做了一倍的活。最關鍵的是,公司好像也不想留他們,實際想他們自己主動走。因為剩下的這些人資歷更老。如果公司主動辭掉的話,公司要付更多的賠償金。

而且,公司還三天兩頭出新規定,提高工作要求。一會要求晚上和週末必須加班;一會又規定出現一個錯誤扣當月工資百分之十,三個錯誤直接走人等規定。

同樣的工作原來需要10個人,現在只安排給5個人做,而且完工時間還不變。 按理說,工作強度變大了,工作要求更嚴格了,那怎麼得也漲點工資吧。

根本不可能。

因為公司實際是在變現攆人。

我同學就是剩下來的那些人中的一員。他開始也猶豫是否主動跳槽。他感覺,自己主動走吧,又虧了一大筆賠償金。不走吧,公司這樣也不會有長遠發展。走與不走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而且自己在這裡待的時間越長,出去找新工作的成本就越大。

所以,他考慮了一個月後,終於決定走出去。

當然,他沒有裸辭,是邊工作邊找的。很快,他找到工作就辭職了。新工作待遇是原先的兩倍,這樣算下來,還是划算的。畢竟賠償金只能拿一次,而新工作是可以每月都有工資拿。

要不然,總待著這也不是個事。

其實,這件事我們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看。

1.如果以你現有的能力,找個新工作很輕鬆的話。

那趕緊辭職,千萬別耗著。這樣耗著,性價比太低了,而且人還會特別焦慮。

2.如果你目前能力有限,短時間內很難找到新工作。

那麼,你可以先耗著,反正有工資拿總比沒有的好。不過,這個時候,你就要抓緊時間學習了。不管是學習理論知識,還是積累經驗,都會對你只後找工作提供幫助的。

另外,你也要一邊學習,一邊找著。因為機會這個事情說不準的,說不定有的單位就需要你這樣的人才呢。

以上就是我的建議,希望你一定權衡好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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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代,只有不斷學習的人才能逆風成長。不管是在職場打拼,還是在家做全職主婦,學習永遠是不可丟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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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豐徐徐


頭條厲害,我剛經歷過。我今年39歲了,進公司6年。當時這公司跟車管所有業務,弄了個車輛落戶點。可能當時收費的員工賬目亂,跟車主發生吵鬧,影響不好。然後領導通過我老公喊我進來上班。這裡插一句,真的後悔死了,當時我在的一個大型超市,上班時間自由,可以管娃娃。來到這公司後,一直努力工作,主動做事情。六年,請過兩天假,娃娃畢業家長必須到場。呵呵,後來最近兩年,小主管拉幫結派,處處給我小鞋子穿。我會的,不安排,不會的直接安排。以前說的收費,直覺拆了,叫別的收。我一直內疚開始,後來一個村的員工都來軟的,硬的欺負我。我現在到平靜了,鬧吧,我一個結了婚的,怕你們沒結婚的。你不要臉,我怕啥。辭職不按正常流程走。都是偷偷摸摸的。因為我的事情,老公找過幾次領導。我現在就是,要走可以,按程序來。要欺負我,放馬過來。光腳的不怕你穿鞋的。


心舞飛揚JL


這個問題的實質就是公司想裁員卻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就變著法的逼迫員工主動離職。我有過類似的經歷,說一下當時我的做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我曾經入職的一家公司,公司安排我們出國培訓,培訓期1個月,但是要再籤一份商業合同,約定3年內不得離職,否則要賠償違約金50萬。我們幾個一同入職的,除了女朋友在那個城市打算就此安家的,都不太願意,主要是吧,這個違約金不太合理,而且那會兒年輕,誰也沒不知道能在這公司幹幾年。

雖然不樂意,但為了給自己多爭取點時間,護照、簽證這些手續我也都應要求去辦理了。在這段時間,我開始投簡歷、找下家。因為培訓分批次,第一批不樂意去的同事,有的直接辭職走人,有的要了半個月的工資補償,還有跳槽去了500強直接薪水翻倍了,我是第二批,那會兒年輕,沒啥工作經驗,電話面了幾家公司,不是人家對我不滿意,就是我覺得加班出差太頻繁。所以,當經理找我安排的時候,我還沒找到下家,我直言不想去。

第二天,人事部就來找我談話了,話裡話外不想去就走人,我直接問經濟補償給多少,那個hr可能欺負我年輕不懂事,直接說沒有,頂多給半個月。我反問,公司辭退按勞動法應該N+1個月工資補償。



hr繼續忽悠我,什麼辭退不好看,業內名聲不好,如果我痛快答應了,下家單位電話詢問的時候給我說好話……各種給我灌迷糊湯,我差點兒就信了,好在最後腦子清醒了一下說讓我考慮下。

談完話,我就去找同學幫忙,那個同學學法律的,工作好幾年了,像他諮詢之後,我的心就定了,最後,我拿到了N+1的補償,也找到了合適的下家。

所以,對於題主說的,公司裁員不直接辭退,反而通過調崗或者回家休息兩個月逼迫員工離職,我的建議是:

1、趕緊找下家,這家公司不地道,有合適的工作趕緊走人,不跟它叨叨。

2、如果暫時還沒找到下家,不要主動離職,直接跟公司談,爭取N+1個月工資(N是你的工作年份)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談的攏,拿錢走人,這個補償金正好可以用來應對工作空窗期的生活開支。如果公司不同意,隨它調崗還是休息,反正這段時間工資它要按勞動合同發。你要做的是利用好這算時間,積極準備後續的工作面試。

以上是我的個人建議,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落落的成長閱讀


我朋友就遭遇過這樣的情況。

他在一家餐飲公司上班,由於市場的競爭太大,從事這個行業的人越來越多,導致了生意的分流。沒有生意,就沒有收入來源,沒有收入來源老闆自然要考慮開源節流。

怎麼來源節流?一是食材的節約,二是日常低質易浩品的節約,三便是對於人工的節約。對於人工這塊,由於簽了勞動合同,老闆自然不敢私自節約。於是他們便採用了調崗和讓員工休息的策略來節約工資。

朋友在這家餐飲公司做前臺管理,瞬間便被調到了做前臺銷售,自然底薪降了很多,由於市場競爭太多激烈,朋友從未從事過銷售,最終被迫選擇了離職。

遇到這類情況其實很不好辦,想要去告這家用人單位又不成立,畢竟他沒有直接讓你離職,不去告自己又咽不下委屈,畢竟實情就是如此,如果時間允許,你也可以在平凡的崗位耗著,當用人單位真正解散的時候,可能會得到一點補償,不過不要期望會太多。自己有本事,選擇也就多了。


肖軍說職場


關於公司裁員/勸退員工的事情,去年我身邊發生了兩起,深知員工自我維權的重要性,千萬不要想著委曲求全,用正規的手段維護自己應得的權利。

被機構指明勸退的小娟,拿強硬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獲得1個月工資的賠償

因為項目經費縮減的原因,機構打算勸退我團隊裡的同事小娟,當時機構讓我知會小娟一聲,讓她自己提交辭職信離職,不然就調崗到其他項目(其他項目離她家比較遠)。機構沒想到的是,小娟的反應比較強硬,一方面直接決定崗位調動,另一方面也不想主動辭職。機構負責人力的行政人員直接跟小娟交涉,小娟更是表示直接走法律途徑,最後雙方達成共識,機構給予小娟一個月工資的補貼,然後小娟第二天直接離職。

在經歷小娟離職的風波之前,我一直認為在職場上還是要“和氣生財”,如果機構想讓我走,我自認為還是會“和平分手”,自己提交辭職信的。不過小娟的做法確實讓我有些改觀,其實我們在職場上,很多時候對自己的“權益”瞭解的真的不多,機構哪些做法是合規,哪些做法是符合勞動法的,我們一點也不清楚。所以,小娟也算是給我上了一課,當受到不公平對待的時候,還是要試著從法律的角度維護自身權益。

魅族裁員風波,主動離職一次性給予10萬塊補貼

身在珠海,去年魅族的裁員風波還是讓我震驚了一把。我夫人的弟弟小宇和他老婆小魚都在魅族上班,這次的裁員風波多少也波及到他們。聽他們說到,已經有些員工私底下收到總部的勸退通知,希望員工主動辭職,當然會給予一定的補貼。後來,總部決定加大裁員規模,於是變成了公開鼓勵員工“主動辭職”,對主動辭職的員工給予一次性10萬的補貼。小宇最後決定留下來繼續工作,而小魚則主動辭職,拿到補貼在家休息。

之前網絡上流傳各種魅族的負面消息,但在瞭解到魅族裁員還是比較人性化後,多少使我對魅族有些好感。

經過這兩次事件,我們可以看到,作為員工是有權力拒絕公司的一些不合理要求的。其次,在裁員事件中,員工也可主動維護自己的一些權益,大部分公司都是比較怕員工維權,一方面會擴大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則高層怕惹麻煩。

所以,在面對公司的調崗安排或是回家休息兩個月逼迫員工自動離職的決定,如果我們覺得沒法接受,也可以提出我們的要求,比如拒絕公司的調崗安排,或是回家休息兩個月期間,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工資,不然亦可拒絕。


最後,在這裡不建議員工在這時候還要爭取想辦法留下來,公司既然已經決定裁員,你要是強留,公司也會想辦法勸退或扣除績效,即使最後留下來,在公司也已經沒有什麼發展空間,只會浪費彼此的時間和精力。所以,在爭取到應得的權益後,坦然離職是最好的決定。

以上便是我對於公司裁員,員工如何自處的建議,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我是關注於職場乾貨分享的寫作者林莫,歡迎大家關注,2019年一起交流更多職場知識,願我們都有更好的職場發展!

寫作者林莫


神奇,原來這樣的事情在市場當中並不少見呀~

我上一份工作也是因為這個原因選擇了離職。

是這樣的,上一份公司由於被另一家企業併購,所有的高層領導都大換血。包括底下的重要部門和崗位,也通通有心調換。要麼是重新招人,要麼是將自己公司的人安插進去。

那段時間,好多同事都被調離了原有崗位,去做一些邊邊角角的事情。大多數都被調入了銷售部門或者客服部門,讓大家挨個去打電話了。

再加上又不是部門的人,領導的要求和語氣也不是特別友好。每天的電話數也是有限制的,沒有超過多少個電話,不準下班。

基層的人可以這麼做,高層的人呢是奪權。開始空降一些領導,來爭奪原有領導的權利,有些領導選擇了離職,有些領導選擇了死扛,但最後還是選擇了離職。

我們這些基層的人同樣如此,大多都無法忍受,調換後的崗位與原崗位的職責和待遇相差太大了。受不了,就紛紛選擇離職。基本上,所有被清洗的人,都是無償自願離職。

對於企業來說,可謂省下了不少費用。有些高管都是簽訂了終身勞動協議的,但是照樣拜拜了~

不是我們不行,是敵方手段太強悍了。

遇到公司裁員,就是不直接裁掉,而是調崗,怎麼辦?

作為一個親身經歷過來的人只能告訴你,沒辦法。要麼你選擇在被調崗的崗位死磕,一直待下去,要麼選擇自行離職。

一個公司要裁員的時候,是不講情面的,沒有道理和情義,只有利益。

作為員工來說,遇到這樣的公司確實比較倒黴,但是沒法,公司畢竟沒有觸犯勞動法。調崗也算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屬於公司內部安排。至於怎麼辦,是留下還是離職,就是個人選擇。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早做打算,早點離開早點新生。

不然一直待下去,真的只有受氣的份,關鍵也不利於個人職業發展啊!所以沒必要和這樣的公司死磕到底,早點離開是對自己的解脫,也是新的開始~


大童小逸y


回想起來,那很長一段時間真的很煎熬。2011年我懷孕,當時在一個房產企業做文職,我好像是公司這麼久以來第一個懷孕的人,老闆聽說我懷孕想讓我走,但是又不明說,把我調到剛剛裝修的銷售部,頂替我的是個男的,老闆的一個親戚,能怎麼辦尼,公司都是他的,他一個人說了算。銷售部每天都有很沖鼻裝修味道,我咬牙堅持,經常一個人跑到外面去呼吸新鮮空氣。工資也一落千丈,一孕傻三年,我都沒想到通過法律保護自己。我就想你想讓我走我偏不走,所有就堅持下來了,生了小孩回公司報道,所有的人都很驚訝,怎麼還能回來上班?後來幾經輾轉我離開了銷售部,老闆很不情願的同意我就在c本部,那些見不得別人一點好的老員工對我各種排擠,我實在受不了了,提出辭職,人力部的負責人勸我調部門,就調到另外一個部門。好心酸啊。也很不理解老闆的這種行為,女兒因為我在才裝修的屋子裡呆太長了,從小就長乾溼疹,恨他!孕婦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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