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夾江縣炸公交車案開庭 將擇期宣判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劉春華)10月23日下午,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四川省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盧仕兵犯爆炸罪一案。因該案影響重大,社會關注度高,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由三名審判員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採用庭審實質化的方式進行了審理。


樂山夾江縣炸公交車案開庭 將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盧仕兵於2018年12月5日利用自制爆炸物,在夾江縣漹城鎮迎春南路的王水井公交站臺,對車牌為川L78328號的3路公交車實施爆炸,造成20餘名乘客受傷,公交車嚴重受損的後果。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召開庭前會議和開庭審理,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相關訴訟權利,被告人盧仕兵在庭審中如實供述了其自制爆炸物實施爆炸的犯罪事實,並對無辜受傷群眾表示歉意。鑑於案情重大,本案將擇期宣判。樂山中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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