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可以憑藉宅基地換幾十萬的賠償,為什麼一些人卻不同意?

農村土豆妹


農民可以憑藉著宅基地換幾十萬的賠償,在哪裡?我們怎麼沒有發現這麼好的事情呢?但是出現這麼好的事情,為什麼一些農民都不願意更換呢?

我們今天就給大家來分析一下,為什麼農民不願意為了幾十萬塊錢而退出宅基地?


閒置宅基地是可以,但是在用的宅基地肯定不行。

假如說農村裡面可能借著閒置的宅基地,可以換到幾十萬,那麼面對這個問題來說。

我們農村裡面的人早就發達了。因為我們農村這邊是有很多閒置的宅基地。基本上每家每戶都會有幾百個平方閒置的宅基地。

但是把所有的宅基地都要退出去,那這個時候可能我們就不同意了,原因在於哪個方面呢?

因為對於我們在使用的宅基地來說,確切的來講,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住宅用地。


幾十萬買不了房。

現在在一般的城市而言,幾十萬塊錢可能買一個非常擁擠的房子,那麼在農村裡面,有宅基地的情況下,可以蓋一個很舒服的房子,甚至蓋一棟。

所以這種情況下,有誰會願意為了要這幾十萬塊錢來把自己的土地給丟了呢,所以針對於這個情況來看幾十萬塊錢都買不了房子即使出現兌換幾十萬來也沒有幾個人願意換出去。

畢竟這個宅基地可以一代傳一代的使用下去,而你調試裡面的房子倒塌了之後,或者說到期了之後,你就不知所蹤了。

所以基於這個情況來看,我們覺得幾十萬塊錢來,剛好我們的宅基地確實是有點不符合實際。


盯著眼前這幾十萬很多嗎?

也許有的人認為,那麼我們這樣盯著農村裡面幾十萬的宅基地來退出去,這個時候錢確實,在某一定程度上面可以說是很多。

但是對於讓你永久砍去農村的根,這個時候你就覺得這幾十萬根本算不了什麼。

幾十萬的宅基地是讓你永久退出這個農村,讓你變成城市的戶口,讓你不再有農村裡面的任何利益。包括經營承包的土地,包括裡面的宅基地,你都沒有任何權利再次使用。

所以不要盯著眼前的利益,可能要想一想往後的日子該怎麼過。


農人莫小道


就在前幾天,我身邊的人跟我說她妹妹,想把家裡的一些地買了,拿點錢來,蓋屋子。他們家有幾塊地吧,也挺大的。可是她的婆婆呢?不肯,說以後幾十萬是買不來這麼一塊地,她婆婆,說以後,後代想起想蓋屋子的話就沒有地了,老一輩人思想就是這樣子,錢沒有你就賺,但是地就不能買,說到了以後你有錢也買不回來,這麼一塊地。我去過他們家,他們家一大家子都住在一層樓,他們家只蓋了一層,樓頂上面也搭了一些鐵皮屋,因為一這一層樓只有兩個房間一個廳,兩個兒子,兩個一人一個房間,還有孫子,他們根本不夠住,所以她妹妹才想要把家裡的地賣,拿錢蓋多一個房子,沒有辦法,她說這一代的人都沒活好,怎麼照顧到下一代呢?但是老一輩的人思想就不一樣嘍,賣出去了,恐怕就買不回來了


粵西阿嬌


我們這邊宅基地退出的價格是2-3萬,不知道題主的家鄉是在北上廣嗎?這麼多的價格。而如果是2-3萬元的話,現在這幾萬元買車買不了,買房更是毛毛雨,大家為什麼要換呢?不是有些人不同意,是大多數人不同意。



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中,國家提出准許農民自願退出宅基地,也就是說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是否退出,如果不願意退出的話也不會勉強。這樣的話,如果農民已經在城市裡買房,且戶口也遷到了城市裡,其實我覺得是可以退出的。

畢竟戶口遷到城市後,那就不能享受宅基地的好處,等到房屋倒塌就要將土地回收,因此在這種情況拿了一筆錢也算可以。在我們這邊,農村拆遷時,開發商會問大家是否將宅基地退出?如果退出的話就會多補貼2-3萬元,但不能分配安置房,今後也不能重新申請建房。



毫無疑問,大家都是選擇分配安置房, 這樣的話今後在外面混的不好還可以繼續在農村中生活,不需要擔心生活負擔太重的問題。如果是退出的話,農民需要去城市裡貸款買房子,還30年可能都要到60歲了,一旦在這些年裡出現了失業情況,大家怎麼還房貸呢?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換宅基地的人終究是不多。


當然在大城市的郊區農村,補償的價格多一些,比如說西安可補助30萬元/畝,就算宅基地是200㎡,可補助的金額在10萬元,但大城市的房價更高,其實並不多賺錢,大家怎麼看?


惠農圈


農業農村居民戶口最大的好處是,能永久擁有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在宅基地新建房屋居住,並也能得到農業耕地的承包和使用權,雖說現在農業種植和人工成本的不斷增漲,不過由於國家已取消了農民上交農業稅等,種植農作物糧食還會有多種類型的補貼政策,這也是農業戶口與城鎮居民戶口的最大優勢的差異。


至於說農民可以用自己的宅基地能獲得幾十萬的賠償,按國家的相關政策,農民對所擁有自己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和居住,並不能私下裡買賣,而只有在因為國家道路建設或開發等需要,才可以獲得拆遷宅基地上房屋的經濟補償,並還會重新得到規劃好的拆遷房屋後小產權房的安置吧。

不可否認,雖然農民憑宅基地及其房屋能得到經濟補償,但對一些農村人來說卻不願意當然有緣故,其一,宅基地及其房屋面積大並且裝修精緻,其評估的價格過低而不合理;其二,拆遷房屋後農村人還有自己的承包地沒有能流轉,還要去自己來耕種和經營,耕種承包地不方便,耕種土地的農機具和糧食也沒有地方來存放;其三,農村人經濟收入相對少,到小城鎮居住不可能象在農村那樣在宅基地前後四季能種植蔬菜,還可以養一些畜禽等,在小城鎮生活開支會增加需;其四,農村山青水秀環境好,鄉里鄉親可以經常見面嘮家長,也不會象居住城裡高樓那樣不方便。



以上種種的不利因素,就是有退出或拆遷宅基地後能有幾十萬的經濟賠償,一些農村人不願意就毫不奇怪了!


和風細雨言


首先,我對農民可以憑藉宅基地換取幾十萬遠的賠償表示懷疑。近幾年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盤活農村閒置宅基地在不少地方推行,但沒聽說哪一個地方閒置宅基地可以換取幾十萬的賠償,通常情況下回收閒置宅基地的價格在三四萬元左右。如果說有幾十萬的賠償,那肯定是包含宅基地上的房屋,並且農民的房屋建設的標準相對較高。


在農村,農民自願退出的宅基地,一般是多出一戶一宅標準的閒置宅基地。農民現在正在居住使用的房屋和宅基地一般不會退出。當然,也有的地方合村並點,對村莊較少,外出人員較多的偏遠小村向中心村轉移,這種情況下會按照以宅基地換房、以房換房,或者補償資金等方式,允許農民在中心村購買和置換樓房。

對於農民有償退出的閒置宅基地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宅基地上沒有房屋,即原有房屋倒塌超過兩年沒有重建,或者新申請的宅基地超過兩年沒有建設,這些是典型的閒置宅基地,農民如果不自願退出,應該按平方米繳納閒置費,一般每平方米每年兩三元。如果農民自願退出宅基地,一般會按照三四萬元的價格給予補償。但農民自願退出宅基地,就不允許再重新申請宅基地。

另一種是宅基地上存有房屋,即農民因歷史原因擁有多出一戶一宅的房屋及宅基地,無人居住,造成實際上的閒置。這些房屋和宅基地農民也可以自願退出,除了宅基地補償外,政府還會對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補償。不過這些房屋都是老舊房屋,不存在換取幾十萬賠償的說法。

如果農村真的對那些老舊破敗的房屋進行回收,並且能給出一棟舊房幾十萬元的價格,我相信除了農民正在居住使用的住房以外,大部分農民會將閒置的房屋和宅基地退出,畢竟幾十萬元對農民不是小數目,農民獲得補償後用於其他投資,可以獲得更大的利潤,即使不投資,放在銀行存利息,也可以補貼家用。

但是,說到有些農民不願意退出宅基地的情況,一種是農民只有這一處住房,當然不願意為了幾十萬元退出住房,因為去城市買房的費用更大,並且對於種地的農民來說也不方便不現實。一種是政府實施易地安置或者合村並點,動員村民到中心村居住,農民抱著故土難離的傳統思維,不願意離開世代居住生活的村莊,對於這部分人,還是要多做思想工作,讓農民切實感受到合村並點給農民帶來的好處,而不是強制命令。

總上,在很多農村,由於年輕人湧進城市,農村的閒置房屋非常多,國家出臺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的政策是非常有益的,可以更好地盤活農村閒置土地,用於新農村建設或者復墾。但是,有償退出的基本原則是自願,即使給幾十萬賠償,農民不願意,還是不能強迫。


齊東晏子


作為曾實施過多年宅基地復墾工作的筆者,特結合當地實際作答。

用宅基地換現金補償,關鍵的是不在於所換現金的多少,而是換了之後,再也不能申請宅基地失去農村的“根”。所以退出宅基地必須是群眾自願,且主要針對的確已閒置的宅基地。

下面,就結合案例簡要說說相關情況。

一、為什麼宅基地不能輕易退、輕易換?

提問是中用宅基地換幾十萬的現金補償,實質是給予一定的補償退出宅基地,這也是宅基地退出的一種方式,實質是出賣宅基地。當然,宅基地的退出方式還有換社保、復墾等方式,政策組織的宅基地復墾也是給予現金補償,說白了也是換現金補償的一種方式。

那麼,為什麼不能輕易退出宅基地呢?先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相關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就是宅基地一經出賣退出後,不能再申請,所以宅基地的份量很量,處置必須慎重。

如果是唯一的宅基地退出了,且按法律的規定又不能申請,再想在農村建房就不可能了,自然就失去了農村的“根”,同時也斷了回農村居住生活的退路。

二、宅基地退出主要針對的閒置宅基地,且建立在群眾自願的基礎上。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大量宅基地開始閒置,有的農村家庭已確定不可能再回農村居住生活;有的是通過繼承等擁有了合法的多處宅基地,多餘的早已閒置。對於這些的閒置的宅基地,是“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筆者這裡連續實施了多個批次的宅基地退出復墾工作,都是先由群眾書面申請自願退出,實際上退出的也是閒置和廢棄的宅基地,雖然每畝的補償也不是太高,畢竟將死資源盤活了、變現了,這一部分群眾得到了實惠,也沒有留下什麼矛盾糾紛。當然,也有部分群眾的宅基地也是閒置多年,因其不願意退出,目前仍是閒置著的。近段時間,也有部分群眾諮詢,下一個批次宅基地退出復墾何時啟動,希望退出宅基地。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您好,我是三農領域的優質作者,如果有任何關於三農、農村和農村生活趣事方面的問題,歡迎和我多多交流。

之所以農民不同意,是因為更多的農民還是會考慮自己的現實情況,原因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像是農村的宅基地,大部分都是根據農村家庭當中的人數來決定的,並且也是有很多農民因為在自家小院子住的時間比較長了,那份依戀和歸屬的感覺也並不是能夠用錢來代替的。

其二,並且的現在很多農村也是受到拆遷或者是統一整改等各個方面政策的影響,所以政府等相關部門對於一些釘子戶或者是不能夠配合他們正常工作的村民進行耐心的協調,並且不僅會改變農村家庭正常的生活習慣,而且離開原來的房子是需要去住樓房的。並且換成錢之後,也需要自己主動去買樓房,所以按照的正常的賠償來買房子確實還是有差距的。

最後,因為一些農村家庭,很多人在鎮上或者是縣城裡也都是沒有工作或者是開商店的,所以他們不情願去搬家,就是因為家庭當中確實也是有老人生活的,他們年紀大了上下樓也很不方便,除此之外到了樓房裡去生活也是每天需要很大的花銷的,並且他們大多數人在樓房裡生活,但是他們還需要去農村去種地,所以他們農民才不同意。


以上是我對於農村這一問題的回答,歡迎評論區發表自己不同的觀點哦~


姑蘇城南


不要光盯著那幾十萬元的賠償,你可知道農民的宅基地一旦是有償出讓以後,就再也沒有資格重新獲得免費的宅基地審批,這樣的話,農民住在哪裡?總不能為了這幾十萬元鬧到最後無家可歸了吧?你如果是農民,站在農民的立場上去看問題,他們不同意也就不難理解了。

大家都知道,在農村蓋房子需要審批宅基地,而宅基地是公有財產,屬於村集體。是免費提供給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使用的,農村的宅基地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買賣。國家如今對於農村的宅基地控制的那是相當嚴格,而一戶一宅也是硬性規定。如果是你將你家的房屋出賣以後,那麼你就再也不能申請宅基地建房,這一點是肯定的。

所以,你可以站在農民的立場上想一想,如果你在農村只有一處房屋和宅基地,你用它換了幾十萬的賠償以後,你住到哪裡?而如果是家中屬於一戶多宅的,那肯定是會同意置換的。因為畢竟除去自己名下的一戶一宅的宅基地自己擁有永久的使用權之外,另外不管是通過什麼途徑在自己名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期限是有規定的。當然,農村一戶多宅的現象比較多,都是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有些人家是繼承的祖上的老宅,有的人家是生產隊解散的時候,通過合法的途徑,叫行獲得的房屋及宅基地的使用權等等。

而農村的房屋及宅基地確權以後,這些一戶多宅的人家,除了自己居住的那處房屋以外,其它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在以後可就不允許翻建了,當房屋不再可以居住,成為危房或者倒塌之後,那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會被村集體依法收回。像這種情況,如果是憑房屋和宅基地能夠換的幾十萬的賠償,農民肯定是同意的。

而那些一戶一宅的農民,即使是你想拿幾十萬換他住的房屋和宅基地,人家也不會同意的。因為農民靠的是種地為生,自己的承包地就在村裡,如果將唯一的房屋換成錢,自己住哪?離得遠了種地都不方便。況且即使是換個幾十萬,按照現在的房價,恐怕到城裡買處房還不夠,這樣折騰根本就不划算。

當然,如果是遇到統一拆遷,那麼上級也會給予安排,而拆遷補償都是統一的標準,要是這樣的話,就由不得自己不同意的,如果因為自己一戶不同意,而影響拆遷進度,自己就成了“釘子戶”了。你說對吧?


建行漸遠


作為一個農民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農民的宅基地給不了幾十萬,就是把房子算上最多給個二三十萬,可現在我們這一般的房子建下來也得二十來萬。再裝修一下又得好幾萬,沒有特殊情況誰會拿自己二三十萬的家去換二三十萬塊錢。

農民拆遷不像城市裡,城市裡一拆成富豪了,一套房子賠幾套房,農民一拆遷更窮了,想買一套像樣的房子都買不起。

再說農民住著有房有院的家,農具有地方放,院裡可以養幾隻雞鴨,再種點菜,栽幾棵果樹。晚上吃過飯拿把椅子坐在果樹下看月亮看星星,好不遐逸。





豫中華姐


我是農村出身,也是土生土長的農村人,文中提到農村人用金錢改變住宅方法,我覺得不很理想,農村長的的人,習性是改變不了的,所以喜歡農村的每一寸土地,是永遠都改變不了的,最不喜歡城市裡的高樓大廈,和車水馬龍等一系列的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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