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A2、A3、B1、B2這幾個等級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違章扣分,那需不需要年審呢?
在來說這個問題之前,咱們先來看看C1和C2駕駛證年審的情況。
隨著車輛的普及,現在基本上人手一本C1或C2。考駕照時理論課程已經告訴我們,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只要扣分不滿12分,到期是不用年審的;如果超過了12分,那麼只需重新考科一,又可以原地復活,滿血滿藍滿BUFF。
但是,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並且事故中有人員傷亡。經過堅定,你在事故中承擔同等以上的責任。那麼不管扣沒扣分,你都別無選擇,需要在記分週期結束後去審驗學習,時間通常是半天。學習內容都有什麼呢?根絕過來人的經驗,基本上就是看錄像。各種事故現場,各種車禍集錦,場景極其血腥,慘不堪言。看完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不敢開車。
接著咱們再來說說記分週期是怎麼算的。
是不是依然有很多卡友這樣理解記分週期:週期嘛,那就應該是每年的年初到年尾!
其實不是這樣的,記分週期是指從駕駛證核發之日算起,到次年的前一天算是一個記分週期。舉個例子:如果你的駕照是2018年3月5日核發的,從2018年3月5日到2019年3月4日為一個記分週期。
好了,清楚了這些,接下來咱們就好好說說,如果A1、A2、A3、B1、B2這幾個等級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違章扣分,那麼到底還需不需要年審。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管理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意思即是:凡是持有A1、A2、A3、B1、B2這幾個等級駕駛證的卡友,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如果沒有發生任何違章扣分的行為,那麼就不需要去審驗;一旦有了違章扣分記錄,哪怕是僅僅只有一分,也要去審驗、學習。
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即使沒有被扣分,不用去審計駕駛證,但是各位卡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準駕證”,每年都需要審驗一次,六年一更換。
此外,“準駕證”還需要回到辦理地區審驗,並且審驗過程相對比較繁瑣,需要提前預約,然後培訓機構給你安排學習的時間。隨後你需要在指定的時間去指定的地點學習。廣大卡友對此是苦不堪言,耽誤出車不說,如果在外地還需要大老遠地趕回來。
閱讀更多 天下無敵飛馳哥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