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呼和浩特藍"我倡議...

為

近年來

如果你足夠細心

就會發現呼和浩特的天空越來越藍了

一朵朵白雲點綴其中

煞是好看!

为

“曬藍天”常常出現在咱呼市市民的朋友圈裡

在藍天白雲的背後

少不了大家的共同努力


倡 議 書

廣大市民朋友:

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家園是我們的共同願望和追求,也是我們的義務和責任。採暖季即將來臨,劣質散煤由於煤質不固定,燃燒過程中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不但採暖效果不好,還嚴重影響我市的空氣環境質量及我們的身心健康。為留住呼和浩特市的藍天白雲,在此向廣大市民朋友提出倡議:

一、爭做推廣清潔煤炭的“宣傳員”。清潔煤炭具有熱量高、低硫、低灰、無煙、無味的優良特性,是清潔環保燃料,推廣使用清潔煤炭,既可以滿足廣大用戶冬季取暖需求,也可以保護環境,倡議廣大市民朋友要從現在做起,積極宣傳推廣清潔煤炭。

二、爭做使用清潔煤炭的“踐行者”。今年是我市推廣清潔煤炭替換的第三個年頭,廣大市民朋友要繼續全力支持清潔煤炭替換工作,拒絕購買使用劣質散煤,倡議廣大市民朋友從自身做起,積極主動購買使用清潔煤炭。

三、爭做使用劣質煤炭的“監督員”。廣大市民朋友要踴躍監督,對使用劣質煤炭的鄰里要講明危害,對銷售劣質煤炭的商販要積極勸阻,主動舉報,倡議廣大市民朋友要自覺拒絕使用劣質煤炭,抵制劣質散煤,形成“人人參與、人人監督”濃厚氛圍。

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為了留住呼和浩特市的藍天白雲,希望廣大市民朋友要攜起手來,積極行動,主動參與,配合做好清潔煤炭推廣使用,打贏冬季藍天保衛戰,為保障全市空氣質量貢獻力量!


留住藍天白雲

今天你參與了嗎?


為

通 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關於使用清潔煤炭相關事宜的通告

呼政發[2019] 33號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空氣質量,有效遏制季節性大氣汙染,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呼和浩特市散煤綜合整治行動方案》《呼和浩特市散煤用戶實施清潔煤炭補貼專項方案》(呼政辦字〔2019〕70號)、《呼和浩特市散煤管控專項實施方案》(呼政辦字〔2019〕40號),現將使用清潔煤炭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在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內實施散煤及高汙染燃料管控,禁止銷售、使用各類非潔淨煤炭、高汙染燃料及其製品。管控範圍為:東至繞城高速、南至大黑河、西至黃金大道、北至大青山。公安、城管等部門要依法從嚴管控,嚴禁非清潔煤炭、高汙染燃料及其製品進入管控範圍。

二、在此區域內的居民應當在村(居)委會登記購買符合清潔煤炭質量標準的清潔煤炭或其製品並享受政府補貼。經政府補貼後,潔淨煤炭或製品到戶價格為620元/噸,居民可就近到清潔型煤配送網點購買。

三、轄區政府將持續組織開展散煤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在上述區域內嚴禁新增散煤經營企業及經營網點,依法取締劣質煤銷售網點,對違反本通告擅自經營銷售散煤的網點,由相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進行嚴肅查處。

四、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規範性文件統一編號為:ZG-2019-18號。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8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關於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告

呼政發[2018] 58號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空氣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資源節約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

二、露天焚燒秸稈產生煙塵汙染物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由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請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加強對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的宣傳和監督,大力宣傳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規定,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的有關法規和政策,杜絕焚燒農作物秸稈行為。

四、該通告自公佈之日起7日後施行,規範性文件統一編號為:ZG-2018-26號。

特此通告。

为

丨本期審核:韓舒楊

丨本期監審:曹秀霞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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