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掃黑除惡過程中加強“打財斷血”“打傘破網”

新華社天津10月24日電(記者 翟永冠)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深入開展,天津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司法職能作用,加強“打財斷血”“打傘破網”,推動專項鬥爭取得新進展。

被害人劉某向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借款1.5萬元,並簽訂2.5萬元、6萬元的虛高借款合同。因劉某未按時還息,貸款公司工作人員楊某糾集他人,以劉某違約為由,逼迫劉某按照第二份貸款合同約定的6萬元還款。在楊某等人的脅迫下,被害人先後兩次向朋友借款還債。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依法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高震介紹,截至目前,天津市法院共審結涉黑涉惡案件53件497人,其中337人被判處沒收財產或罰金刑,4人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天津高院還組織專門力量對“打財斷血”進行調研,與公安、檢察、司法行政等機關聯合會簽下發關於涉黑涉惡刑事案件財產處置工作的相關意見,進一步規範“打財斷血”工作。

同時,天津法院還深入排查線索,推進“破網打傘”。高震介紹,天津法院在依法嚴懲、深化打擊、深挖幕後、綜合整治等方面持續發力,切實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犯罪案件的審判能力和水平。在全市法院系統開展涉“保護傘”問題線索排查,積極拓展線索發現渠道,挖掘“保護傘”“關係網”及其他違紀違法線索,及時做好移送。

下一步,天津將進一步加強“打財斷血”“打傘破網”。“我們將依法運用沒收違法所得、判處財產刑等手段,進一步加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涉案財產處置及執行工作。堅持對涉‘保護傘’案件依法嚴懲,強化與紀檢監察部門的銜接配合,深入挖掘‘保護傘’線索並及時移送。”高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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