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木華黎經略中原時一大批漢族地主武裝的首領歸附了蒙古。木華黎及其後繼人代表大汗,沿襲金代官制,任命他們以元帥、監軍、節度使、招撫使、府尹、縣令、總管、提控等等官職,利用他們來建立在中原地區的統治。從十三世紀二十年代起,他們形成了專制一方的地方封建勢力,也稱為漢人世侯。他們的權勢一直延續到同世紀六十年代。
一、專制一方的漢人世侯
在成吉思汗1227年去世的時候,河北、山東、山西各地大大小小的漢人世侯有四十幾個。小的世侯據有一州一縣,大的世侯“跨州連郡”,控制好幾個州。當時著名的世侯如史天澤、張柔、嚴實、李全,都佔地二三千里,領兵數萬,就像是唐代的藩鎮一樣。
漢人世侯作為大蒙古國的臣下,對蒙古統治者承擔兩項基本義務:出兵從徵和繳納貢賦。蒙古統治者為了控制和籠絡他們,還要求他們送子弟入質為親衛軍,後來並派達魯花赤對他們進行監督。在他們效忠可汗、履行義務的條件下,蒙古統治者承認他們稱霸一方的權力,他們一旦遇到軍事威脅,大蒙古國也給以武力保障。世侯的獻納是大蒙古國重要的財政來源。世侯的軍隊為蒙古滅金和亡宋立下了汗馬功勞。
漢人世侯的官職是世襲的。父死子繼,兄終第及,其至父兄尚存也可以將官職傳給子弟。不少世侯一門幾人都任要職。在他們管轄的範國內,他們集軍民財權以一身。他們既是軍事長官,又是行政長官。他們可以自闢衙署,任命屬官。他們任用的常都是他們的宗親、部屬或幕僚,對他們唯命是從。他們可以自定賦稅進行徵收,“寬急豐約,各唯其意”。司法權也掌在他們手裡,他們的話就是法律,以致可以“自專生殺,少有忤意,則刀鋸隨之。”因此,每個世候都形成了一個自治的割據性很強的勢力範圍。
二、在漢人世侯統治下的勞動人們
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漢人世侯力圖保持中原傳統的農業生產和封建生產關係。他們原有一批亦兵亦農的依附人口。在形成勢力範圍後,他們又進一步招集戰亂中的流散人口,分給土地、房屋、耕牛和農具,恢境內的農業生產。他們修倉積穀,甚至用武力來保護收穫。在普遍的殘破中,各個漢人世侯境內的農業生產逐漸恢復並維持下來了。但同時,依附於世侯的勞動人口必須負擔沉重的賦稅和勞役。
由於蒙古統治者需求很多,賦役又無定的制度,世侯“擅其賦役”,因而徵求苛繁。世侯又往往提倡“且耕且戰”,兵士要屯種,農民也要“備禦盜賊”。一旦戰事需要,世侯為了響應蒙古統治者的徵召,還把大批農民送去出征。這些依附人口是不能隨意遷離的,世侯甚至對他們有生殺予奪之權。顯而易見,從中原封建社會的發展過程看,世侯勢力範圍內的農民的身份地位下降了。
三、漢人世侯培養的新儒士
除了召集大量農民外,漢人世侯還在蒙古遊牧貴族的影響下把許多戰爭中的俘虜和擄掠到的人口用作驅奴。世侯佔有的驅奴往往多到幾百幾千,用以應付蒙古統治者的兵役和差役,平時也用以從事農業勞動。他們的身份地位比一般農民更低,沒有任人身自由。但是在中原封建生產關係的制約下,在役使一段時間以後,世侯也就把他們“遺放為良”,轉化為一般的依附人口。
有見識的世侯為了在自己勢力範圍內實行有效的封建統治,為了保存中原封建文明的傳統,紛紛開設幕府,延納流落在各地的士大夫。在金衰蒙興的過程中,殘留的金源士大夫除少數退隱於窮鄉僻壤外,相當多的人陸續投身於世侯幕下,成為世侯幕僚。
世侯依靠這些幕僚治理地方,開學養士。他們聚在一起,尊崇和扶植儒學,講究經史,推明治道。保存在世侯幕府中的“秀民賢才”後來一個個進入忽必烈的王邸,為忽必烈建立元朝立下了重大的事功。他們所培養的新的儒士,不少人後來也成了元廷的職官。
四、矛盾的激化,元廷最終採取了罷黜世侯
在蒙古征伐戰爭中,漢人世侯出力甚多。眾多史料均記載過他們跟隨大汗征討金朝、南宋的過程。史天澤為例:"國朝自金亡以來,歲有事於宋,公未嘗不在"。史天澤曾跟隨闊出征伐南宋,至蒙哥汗時期史氏又將主要軍力駐守於唐、鄧等地區,至元世祖時期也曾參加北征阿里不哥、剿滅李璮叛亂以及征服南宋的軍事行動。而其他漢人世侯亦是如此,自降附大蒙古國之後便一直參與軍事征伐行動。
漢人世侯不單履行助軍義務,並且在轄區內勸課農桑、安撫流民、積極發展社會生產的舉動,在戰亂震盪的年代有利於大蒙古國統治的穩定。
作為蒙古汗廷間接統治中原地區的工具,漢人世侯在金末元初之際對於安定社會秩序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其作為割據一方的世侯,隨著大蒙古國的統治漸趨深入,化人世侯與投下封君乃至汗庭的矛盾也就日漸凸溼出來。
僅以納稅為例,窩闊臺汗乙未年(1235年)曾進行戶數清查,其目的是為了將各地隱匿的戶口進行編戶造冊,從而為接下來的丙申分封做準備,更是為了確定中原地區的稅制內容。在此情況下漢人世侯不得不將隱匿的人口進行釋放,“縱其奴千餘口,俾為民”
漢人世侯雖紛紛釋放奴僕,但是仍有隱匿人口、少報戶數的現象發生。大蒙古國的稅制規定,部民不僅要向國家繳納賦稅,同時在封邑內的民戶還需要交納五戶絲。漢人世侯隱匿人口的行為,使得蒙古貴族的既得利益蒙受損失。再加上漢人世侯享有“爵人命官,生殺予奪,皆自己出”的權力,投下封君與漢人世侯之間存在矛盾也就不足為奇了。
隨著矛盾的不斷激化,元廷最終採取了罷黜世侯的舉措。但筆者認為,罷黜世侯並非臨時起意,而是從大蒙古國時期壓制、分化世侯勢力便己開始,直至元世祖罷黜世侯終結,而這也正體現了朝廷針對投下封君與漢人世侯政策的不同。
漢人世侯的形成無疑受到蒙古早期分封制的很大影響。也可以說,漢人世侯是蒙古早期分封制與中原封建生產關係在特殊條件下相結合的產物。世侯封建割據的形態是中原封建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種倒退,但正是這種“分土傳世”的形態才容易為“裂土分民”的蒙古統治者所接受。同時,又正是在這種倒退的形態中,中原地區的農業生產得到了恢復和維持,從而保住了中原封建文明的主要物質基礎,制約了蒙古遊牧貴族在中原地區造成更大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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