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土地承包延長30年,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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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延長30年,有必要嗎這個話題,確實在農民之間存在著一些實際上的問題,象第一輪的30年的承包期間,好多的地方就出現了添人不漆地,取人不減地的土地分配方法,在這次的三十年延期上,有好多地方還是接著上一輪的政策走了下去,增人不增地,取人不取地的種植方法不再進行土地調整繼續接著種下去,這六十年中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死人去種地,活著的人六十年無地可種,這種方法完全與我國的社會制度不相付。雖然中央文件中的詳細說明,但是作為不懂國家政策的農民,不認可當中的詳細說明,就認準三十年承包不變,和延長三十年,還是不顧詳細說明才造成了這種情況,死人種地,活人六十年無地可種的情況。

通過上一輪的農民三十年土地承包合同當中,出現最明顯的是一戶一田的小農經濟種植模式的後期種植模式,顯然跟不上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潮流,就應該農業向走大型集體合作化道上靠近,才是真正適應我國農業的發展模式,結果又延長了三十年一戶一田的小農經濟種植模式,顯然是給我國的大型集體農業合作社造成了阻力,因為我國的國情農業走集體合作社是最複合民意的。如果我國的農業繼續走一戶一田的小農經濟種植模式,這將會對我國的糧食安全生產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也就是在延長三十年開始的時候現在農民出現的拋荒情況。

所以我認為農村土地繼續延長三十年是一把雙刃劍,對我國糧食安全生產上會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農業只有走大型合作社才是我國糧食安全生產的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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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沒必要呢?能人咱不說,可土地是勞動人民的命脈,離開土地怎生活,當然有能力的出去奮鬥,可比種田強多了,可必定是少數,勞動人民是大群體,30年承包沒必要,農民沒文化,還能幹什麼呢?


用戶9079569159597


過去30年農村土地存在了很多矛盾,應該有新的政策,與社會進步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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