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這樣寫就對了

“公證遺囑”這樣寫就對了
公證處會給立遺囑人提供格式模板,立遺囑人按照模板填寫內容即可,當然也可以自己草擬遺囑進行公證。那麼公證遺囑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

一般而言,遺囑需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立遺囑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等。

二、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父母配偶子女。

三、立遺囑的原因。

四、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種類數量位置等。

五、遺囑受益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關係等。

六、遺囑的份數、簽字的日期、證明人

這是一個簡單的公證遺囑的模板,供大家參考:

立遺囑人:XXX,男, XX市XX區人,住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

我今年XX歲,且患有XX病,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為了在我死後,在財產分割上不發生糾紛,特立此遺囑以表明我對我自己所有的財產在我去世之後的處理意見。

我妻是XXX,我共生育有X個子女,分別為XXX、XXX、XXX。我決定將現名下部分位於XX鎮XX村XX的房屋(房產證號:XXXXXX)交由我XX繼承。

我留有債務如下:……,存款在歸還我對XX的債務後由XX繼承。

以上遺囑內容我已經過慎重考慮,是我本人的真實意願。本遺囑一式三份,經公證處公證後,XXX執一份,公證處執一份,證明人執一份。

立遺囑人:XXX

2019年10月X日

證明人:XXX、XXX

2019年10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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