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寫遺囑就能順利繼承,怎麼還來爭房產?因為你沒弄清遺囑作用

都說寫遺囑就能順利繼承,怎麼還來爭房產?因為你沒弄清遺囑作用

【1】明明有遺囑,兄弟卻大鬧著爭房產

李大爺家有三個兒子。老兩口退休在家後,養養花喂喂鳥,生活也算是比較愜意。一直讓李大爺不太高興的事,就是這幾個兒子。照著他的原話說,就是“老大天天混吃混喝,把老三也帶壞了”。二兒子比較本份,對老人很孝敬,平時都是由他來照顧老人。

看到社會上很多家庭關於爭奪老人遺留房產的例子太多了,李大爺也有了想法。他內心對兩個兒子特別不待見,打算今後把自己這套房子都給老二。跟老伴兒商量之後,倆老人分別寫了自書遺囑,而且叮囑老二遺囑“藏”的地方,萬一哪天老兩口都不在了,記得找出來,根據遺囑把房過戶。

都說寫遺囑就能順利繼承,怎麼還來爭房產?因為你沒弄清遺囑作用

李大爺老兩口去世之後,處理完家事,老二找到父母生前訂立的遺囑,要按照老人的意思要辦理房產繼承過戶。誰知老大、老三聽說之後,根本不認!自己也是親兒子,房子也得有份兒。為此哥仨爭執起來,沒別的辦法,都鬧到這個地步,也不用顧忌面子了,鬧上法庭。

這個事兒前前後後折騰了將近一年的時間。經過對遺囑有效性的判定,最終結論是按照遺囑執行,老二最終還是繼承了父母的房子,但是弄的老二已經身心俱疲。

為此,老二心裡產生了一個疑問:

遺囑到底是幹什麼用的?父母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為啥大哥三弟還鬧騰?為啥繼承還這麼麻煩?

【2】遺囑,解決不了爭議問題

上面這個事情,在現實中發生的情況比較常見。

有些人認為,繼承法說的很清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都有遺囑,為什麼不能“順利”繼承,還這麼麻煩?

首先告訴大家的是:遺囑解決不了爭議問題。

即使有遺囑,依然可以對遺囑提出質疑,對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繼承份額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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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上面的事情來說,大兒子和三兒子肯定是想分老人留下的房產。但是在得知遺囑之後、發現沒有自己的份兒,倆人急了不認,最終兄弟們之間打起了官司,拖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算結束。

通常情況下,在遺囑繼承中產生的爭議有兩個關鍵點:

第一個關鍵點是遺囑本身。李大爺老兩口分別寫的自書遺囑,如果遺囑是符合法律規定要求、是有效的,那麼最終是完全可以依據遺囑內容來執行繼承程序的。但是,遺囑有效性是可能產生爭議的第一個點。很多家庭在遺囑繼承的糾紛中,得不到財產的一方,是可以提出對遺囑有效性質疑的。

在2018年的時候,《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繼承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中還提出一條:

繼承糾紛中,原則上應由持有遺囑並主張遺囑真實一方承擔遺囑真實性舉證證明責任。

對照上面的事情解釋就是:二兒子要有證據來證明這份遺囑的有效性和真實性。

這無形中增加了對訂立遺囑難度的要求,所以在遺囑訂立過程中的證據保留非常重要。

第二個關鍵點是人

。老楊的大兒子和三兒子不孝順,但是因為涉及到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即使無理也要攪三分,所以就產生了爭議,但是不能說他們沒有提出質疑的權力。

這裡的“人”,既包括了訂立人,也包括了受益人或者非受益人。引起爭議的原因,一方面的可能,是訂立人指定的分配方案不合理,導致後面繼承人之間心理不平衡,例如有的老人把財產給了喜歡的孩子,但是沒有給到孝順子女;另一方面的可能,是非受益人受到“利”的誘惑,導致心理失衡,能爭一點兒是一點兒。

【3】遺囑的作用到底是什麼?

遺囑真正起到的作用就兩個:

對於訂立人來講,解決自己分配意願的問題;對於受益人來講,是對自己權益保護的合法證據。尤其針對家庭情況複雜、未來不打算平均分配的家庭,這兩個作用非常重要!

1.訂立人的分配意願,把財產給到自己想給的人。

在法定繼承情況下,按照繼承順序人進行繼承,又區分為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

上面的故事中,從法定繼承上,三個孩子都是李大爺家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在沒有明確證據證明誰該多該少的情況下,三個孩子是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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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身後的財產不想均分,就得通過遺囑的形式指定到人

。而且遺囑繼承是先於法定繼承的。所以,老兩口採取訂立遺囑的方式,才能將自己的房子全部給到孝順的二兒子身上,了卻自己的心願。

2.對受益人個人權益的保護。

老二孝順,所以得到了老人的全部房產。如果沒有遺囑的話,老二能不能得到全部還是有很大風險的。雖然後面經過了長時間的折騰過程達成了結果,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因為“遺囑”這項關鍵證據,才使得二兒子得到了自己應得的財產,否則必然會面臨被分走的風險。

所以,從這個角度,遺囑解決的是得不到的風險規避問題,是對受益人的權益保護。我們在前面的文章中跟大家講過關於很多類似爭產的問題,為什麼七大姑八大姨能來爭父母的房子?為什麼離婚了會分走爸媽的房子?這些問題都是可以藉助“遺囑”來避免的,雖然解決不了繼承麻煩的問題。

【4】結語

所以,歸根結底一句話:

遺囑不能解決爭議問題,它是對訂立人分配意願和受益人的權益保護。

文末延伸一下,在上面的事情中我們提到一個詞:“自書遺囑”。

很多朋友問,遺囑不公證有效麼?遺囑必須要律師幫忙訂立麼?其實根本不需要,自己寫完全可以,完全符合我國《繼承法》規定的遺囑形式要求,而且並不需要多強的法律專業知識。在後續的文章中,再向朋友們介紹遺囑如何書寫的知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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