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哪些不能辦?

1、獨生子女證哪些人可以辦理?

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兩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辦理。領取後,該有的待遇,還是會有的。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2、哪些人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範圍。

3、辦理獨生子女證證需要準備那些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戶口本原件,與子女的二寸合照若干張(各地可能不同,二寸照較為常見)申情人婚姻狀況證明,(比如結婚證,離婚證,或者喪偶證明),獨生子女的戶口以及出生證明獨生子女必須在十六週歲以內,首先到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也有可能直接到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領取)。請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開具親子關係證明以及初審申請。再攜帶上述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填寫表格。大約一個月左右(各地辦事效率有差別,時間不一定能夠),就可以到計生辦領取獨生子女證了。

4、為什麼2016年1月1日以後生育的不能辦理?

因為2016年1月1日以後獨生子女政策已取消,國家放開二孩。雄安社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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