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曹某”
…….
“知道我們今天把你帶到派出所來是為什麼事情嗎?”
“知道”
“那你具體說一下!”
“大概兩、三年前,我媽在那個棋牌室借了錢給一個‘七姐’,我今天到那裡去幫我媽要錢,我一進去就問哪個是‘七姐’,棋牌室的人都不說,我一氣之下就踢翻了店內的一張桌子,這個時候,就有人理我了,他們就來跟我對罵。我氣不過,又在四下沒有找到合適的東西,就想起了街對面餐館裡面的刀,我衝進餐館趁人不注意,拿起一把菜刀就回到棋牌室內就一通砍爛了他們的東西,沒一會兒你們就來了,把我帶回來了!”面對派出所民警,曹某理直氣壯的敘述著。
“就是他,就是這個人拿了我餐館的菜刀,把我嚇到了,拿起菜刀就衝到對街去了,我不敢追,連忙報了警!”餐館老闆驚魂未定。
“就是這個神經病把我棋牌室的液晶電視、玻璃窗啊都砍爛了!還好你們來了~”棋牌室老闆憤憤不平。
“怎麼想到今天過來的?”
“我就是聽我媽說她兩三年前在這個棋牌室借了錢給別個,我就決定過來的!”
“你媽喊你來的嗎?”
“不是!但是我是她兒,她老了不方便,我作為兒子的就有業務來幫她要錢!”
“你找到欠你錢的人沒?”
“沒有!”
“你現在曉得錯了不?”
“哦,不還錢還有理了啊?!”
“為什麼要砸爛人家的東西?”
“他們不理我,還罵我!”
“這能成為你打砸東西的理由嗎?”
“這……”
面對事實,無法反駁的曹某,在派出所民警的批評教育下接受了法律對他的制裁。
目前,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警方已對其處以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翠屏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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