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 2019-10-23 16:42:50
2019年10月22日,衢州市柯城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方慶建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慶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起訴書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方慶建利用擔任衢州市柯城區副區長,常山縣委常委、副縣長,衢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衢州市柯城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接、違章處置、職務提拔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據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方慶建簡歷
方慶建,男,漢族,1970年6月出生,浙江衢州人,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990.08-1991.10 衢縣杜澤區民政專管員
1991.10-1992.08 衢縣民政局幹部
1992.08-1998.04 衢縣縣委辦公室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3.09-1996.07 在浙江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專業專科學習畢業)
1998.04-2000.08 衢縣縣委辦公室副主任(1997.08-1999.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學習畢業)
2000.08-2002.03 衢縣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2000.03-2001.12在浙江師範大學區域經濟學專業研究生進修班學習)
2002.03-2002.09 衢州市衢江區樟潭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2.09-2007.01 衢州市柯城區區長助理,2002.12任區政府黨組成員
2007.01-2010.01 衢州市柯城區副區長
2010.01-2012.09 常山縣委委員、常委,2010.02任副縣長,2012.04任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11.03-2011.06在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2.09-2016.10 衢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市數字城管指揮中心主任(兼),(2012.11-2014.12 兼任衢州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6.10-2017.02 衢州市柯城區委副書記,2016.11區政府黨組書記、代區長
2017.02-2019.06 衢州市柯城區委副書記、區長,2017.03 當選衢州市委委員
2019.06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19.09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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