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夫妻離婚,誰先提出誰就會吃虧嗎,為什麼?

陰霾冬天


一切為婚外情開脫的都是在作惡。等社會婚姻道德全面崩潰的時候,沒有人會倖免。婚外情,無論理由千萬,無論婚姻如何委屈,可以理解,但絕不原諒,因為世上最無恥、最可恨的行為就是背叛!!

婚姻不是一張彩票,即使輸了也不能一撕了事。

站在這個角度,即使面對婚內出軌這種讓人難以容忍的事情,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盲目去找對方的缺點過錯。

是的,婚姻是神聖的,不容任何人來褻瀆,伴侶之間是需要相互尊重和忠誠的,每個人都無法容忍對方的背叛。

但是,在誘惑無處不在的時代,在人性的弱點和慾望的驅使下,沒人敢保證誰的婚姻不出問題。包括這種觸及原則性的婚姻背叛問題,一直是困擾很多家庭和夫妻的痛點所在。

現在,婚姻家庭出現小三上位的特別多。把原配逼成精神病,也比比皆是。由此,因發的家庭悲劇不勝枚舉。有人提出,要女人反省,自己在經營家庭與婚姻的同時,到底缺失了什麼。本人覺得,作為一個女人,與你風風雨雨,同甘共苦了半輩子的女人,既沒有虐待老人,又沒有犯選擇性的錯誤。請問,她有什麼缺失?如果一定要說缺失的話,那我想,可能是那個有外遇的人良心缺失了!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好的解釋?

做女人最可貴的,是“莫欺少年窮”。如果不嫌棄男人年輕時候的窮苦,願陪他走過人生最艱苦的歲月,這樣的女人就是賢妻良母。

而做男人最可貴的,是“莫嫌老來醜”。到年紀大時,男人已經出人頭地而輝煌正時,而女人卻耗盡青春,這時候嫌人老醜,實在是狼心狗肺。如果不是嫌棄自己老婆又老又醜,他怎麼不去包養一個七老八十的老婆兒做小三呢?這其中的原因道理不言而喻了吧?

男人女人都承認的事實真理:

出軌容易迴歸難,享受了不該享受的,就要承擔應該承擔的後果。

得寸進尺的人,讓不得。變本加厲的人,慣不得。

拿著燒紅的烙鐵試一試,烙在別人身上疼烙在自己身上也疼。

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那是某些事情沒有放到你自己身上。

婚內出軌千條理由萬條理由,其實就只有一個理由。

那就是極度自私,只為自己考慮,不顧及對方的感受,只想各方面好處都佔盡。

所以,婚內出軌的人應該就只是以下三個方面的想法:

一是讓自己有退路。既然是出軌,當然是偷偷摸摸,不想讓愛人知道,這其實就是讓自己如果婚外情沒有發展好,對方不接受你,那就回歸家庭,讓自己有退路,讓愛人成為垃圾的回收站,成為拼盤俠。

二是害怕失去目前的財富。目前的家庭擁有一定的財富,或者自己擁有一定的財富,但你對愛人不滿意,可又不想失去目前的財富,所以悄悄地出軌;

三是害怕出軌的對象還不如自己的愛人,怕自己後悔。

所以,說什麼為了孩子,為了家庭,那都是自己騙自己的鬼話,尤其是那些出軌後被發現、被戳穿的時候,以孩子為由不肯離婚的人更可惡,更自私,這樣的人,無論男女,那都是渣,都不值得原諒。

所以,如果真不喜歡自己的愛人了,真認為這樣的婚姻過不下去了,真認為外面的世界更美好,那就請你在重新追求幸福之前先離婚。

別害了你的愛人、孩子、父母,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給對方留一點尊嚴,也給自己留點尊嚴,不要那麼極度自私。

案例:胡先生和王女士是夫妻1982年結婚,生活二十多年了生育三個孩子,而且三個孩子都長大成人並都已成家立業。2006年7月胡先生與小三李某(23歲)出軌同居生育一個私生女,胡先生的妻子王女士與2009年3月一個人離家出走,2009年十月份胡先生違反法律法規虛假訴訟 並提供不實虛假的證言證詞和虛假證明 申請法院宣佈妻子王女士為失蹤人員。2010年12月份胡先生又和小三生育一個私生子, 2013年7月份申請法院判決和失蹤的妻子王女士離婚,2016年11月胡先生和小三李某結婚。知不知道這個情況該怎麼查處和追究責任?


家尋親人一一河南


不一定吧。看個人的需求了。

身邊離婚的人不少,有出軌後離婚的,有活不下去離婚的。

羊姐,三十幾歲了,兩個兒子,大兒子都有七八歲了,當時的丈夫,人雖然木訥點,但也算是個過日子的人吧。

羊姐丈夫當時在深圳,羊姐在廣州,都是打工的。夫妻不住在一起難免脆弱些,羊姐就出軌了,當時的丈夫,死活不願意離婚,就這樣拖了兩年,終究還是離了。最後,羊姐淨身出戶,兩個兒子歸前夫了。羊姐算是主動離婚吧,年輕時也沒為家庭拼搏過什麼,錢也都是他前夫賺的,最後離婚,孩子不要了,錢也沒要,但是撫養費羊姐也不承擔。

所以說,這是虧了,還是怎麼呢?虧這個詞是一個比較詞,對於當事人來說,都是覺得自己虧了的,走進婚姻的夫妻都是自願結合的,而離卻往往是一方所願。

所以真要說虧,應該是那個付出最多的一方吧,並不是說誰先提出離婚。過不下去會提出離婚,過著沒意思會提出離婚,愛上了別人會提出離婚,覺得累了會提出離婚,離婚的理由太多,而誰先提出離婚不能說提出的一方就吃虧了。

離不離婚,日子都是照樣的過,千萬別委屈了自己,讓自己難受難過,只要自己強大,離婚不離婚,不過是一種選擇,與吃不吃虧無關!




青萌柳樂


離婚誰先提出誰吃虧,這句話是對的。

一方先提出離婚,就是你不想和對方在一起過了,或者你受夠了對方的折磨。當對方聽到你的要求後,對方會馬上答應嗎?會痛快答應嗎?不會的。

這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實際上種利益關係。當兩個人不能在一起時,利益就會受到損失。在這種緊要關頭,必然要捍衛自身利益。

捍衛自身利益,最好的策略就是:我不答應,先和你耗著;要答應可以,你得答應我提出的條件,否則,我和你死磕到底。

於是,這就讓先提出離婚的一方陷入了被動局面。本來想著速戰速決,沒想到陷入了持久戰。

戰爭需要高昂的成本,離婚戰爭同樣也需要。少則幾個月,多則幾年的時間成本,恐怕會讓先提要求的一方打退堂鼓。

事實上,很多先提離婚的人也是這麼做的。多給點錢、房子算對方一半、多給點青春損失費,多給點撫養費,答應對方的要求,讓對方走。或者,少要點錢,降低自己的要求,只要對方答應離婚,就離開這家門。

至於鬧到法院,法官的最終判決,即使對先提離婚的人有利,且不會吃虧,這麼看問題,是沒錯。但如果換個角度,算算為這場官司所耗費的金錢、時間、體力和心理成本,又到底得到了多少利益?和最初的預算成本相比,是不是比另一方吃虧?

有人說,離婚是場戰爭,先提離婚的人是進攻方,對方則是防守方。防守方要贏得戰爭的勝利,就得堅守自己的陣地,死不投降,只要時間一長,進攻方就會陷入被動局面。

我贊同這段話。甚至還認為,先提離婚的人在一開始,就陷入了被動,只要提離婚,就會比對方吃虧。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問,如果我婚姻不幸,如果先提出離婚,那屬於自己的權利不少了一些嗎?假如離婚了,法官不支持我的請求呢?

我不知道法官會如何判決?但是我知道,在婚姻不幸的情況下,即使最終自己的權利少一些,但是,能從此擺脫那個給自己不幸的人,這不是件好事嗎?

錢少一些,自己還可以掙;愛沒有了,以後還會找到一個愛自己的人。只要自己對美好生活不放棄,那麼終於一天,還是會過上好日子。


情感AB膠


不是,是人品好的那個人更吃虧。

國人離婚跟外國人不同,國人離婚就是勞燕分飛,彼此恨不得扒對方一層皮,嚴重一點的擴大到兩個家庭對彼此恨之入骨,甚至打的頭破血流,財產分割也是拼盡全力能佔多少就佔多少。完全忘了以前彼此是睡在同一張床上的夫妻,彼此是親家。外國人離婚,通常還能一起撫養小孩,彼此還能和諧見面。

為什麼說人品好的會吃虧一些呢?人品不好的一方通常都會用各種方法逼對方先說:咱們離婚吧,然後他便會恬不知恥的說“看吧,是你要離婚的”。把離婚的所有責任推的一乾二淨。並且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無盡的要求對方退讓,否則自己就不同意離婚以時間耗死對方,繼續以各種方式逼迫人品好的一方妥協。人品好的一方,品質決定了他做不出來跟人渣一樣的事情,只能活受氣,受不了了,很多為了擺脫這種魔鬼一般的精神折磨,會自己淨身出戶。寧願什麼都不要,都不要跟魔鬼為伍。

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結婚前至少要大吵過一次,因為大吵的時候才能看出來一個人真正的人品。人品好的人,即便是在離婚的時候,也會顧及曾經的感情以及對方為這個家的付出。不論財產分割還是小孩的撫養,都不會讓對方吃虧,財產上即便對方多一點都不會計較。


君子動筆


解答百姓疑惑,追蹤社會熱點,敬請關注頭條號“全民普法宣傳”~


誰著急誰吃虧,而不是誰先提誰吃虧

離婚方式只有兩種,要麼協議離婚,要麼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分割財產需要雙方協商,訴訟離婚一般根據法院判決。如果一方著急辦理離婚手續,另一方不配合,那麼無法協議離婚,選擇訴訟離婚一般都要調解,兩次判決,拖個一年半載很正常,熬不住一方只能妥協,做出讓步。

離婚財產分割學問多

離婚要處置的問題包括三方面,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債務分配。一旦因財產分割引起糾紛,涉及如房產、車輛、存款、股票股權等。建議離婚前仔細整理財產信息,調查對方是否有隱瞞和轉移財產行為。協議離婚不成,訴訟過程中可以要求法院公平分配。

真實案例分享

張越(女,化名)是一名標準家庭主婦,丈夫是一家上市公司高管,由於夫妻感情不和,丈夫與他人出軌。2016年1月,張越丈夫主動與她談協議離婚,提出房產歸張越,存款和車歸丈夫。因為此時房價處於高位(400萬),張越覺得繼續生活下去也無意義,所以口頭痛同意離婚。後從丈夫同事處得知,丈夫每年都有大額獎金和股權激勵,所以反悔不同意離婚。2018年1月,張越丈夫因著急與她人結婚,想盡快辦理離婚手續,主動給出400萬現金補償,雙方完成協議離婚。


民間那些事兒


不是先提出離婚的吃虧,而是先提出離婚就意味著可能要接受另一方提出的一些條件,另一方才會同意離婚。

因為無論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都是需要就財產歸屬還有撫養權問題作一個法律認定的劃分。

如果是協議離婚,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那勢必就涉及到房子、車子、票子的博弈。當婚姻走到這一步,當初的愛情已經面目全非,雙方開始算計重新再來的資本。

如果是訴訟離婚,則大概要經歷起訴立案——立案——調解——開庭審理——法院判決的程序,一旦對簿公堂,那有更大的概率從愛侶變成仇敵。

怎麼樣才算“吃虧”?

我見過有的人,因為一點利益分配不均,在婚姻裡耗著苦苦煎熬,每天都惡毒詛咒對方,在孩子面前尤其難看。其實有什麼必要呢?利益固然重要,荒廢掉的青春難道就不貴嗎?

我也見過有的傻妞,明明不是過錯方,卻主動或被動“淨身出戶”,對於這樣的人,我也覺得很可惜。為自己爭取多的權益,對過錯方而言是懲罰,對自己而言,是繼續生活下去的底氣。

最後,祝好!



暖姐話情事


對於這個問題其實是很多當事人和網友經常會提到的一個問題,特別是對於打算起訴離婚的夫妻,都會擔心是不是誰先提出離婚或者誰後提出離婚會比較吃虧?其實這是一種誤區。

因為目前我們國家的離婚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起訴離婚。當夫妻雙方對於是否離婚或者對於婚後共同財產和孩子撫養權等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就不能採用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能通過去法院起訴離婚。

而起訴離婚就會涉及到到底誰先啟動這個訴訟的問題。其實對於這個問題與判決離婚,包括離婚財產分割的多少,並沒有直接的關聯。因為夫妻雙方只有兩方,必須一個是原告,一個是被告,如至於誰當原告誰當被告,其實對於判決結果是沒有影響的。判決結果與雙方的證據和是否有法律依據有關,與誰先提起訴訟沒有直接的關聯。

如果一方著急離婚,或者不想拖著,那麼就建議你主動提起訴訟,主動去法院立案,這樣你可以控制離婚的時間。如果你不打算離婚,那麼你也就不用著急起訴,等著對方起訴就可以,這關鍵是要看到底哪一方著急離婚的問題。與吃不吃虧沒有關係。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離婚,總要由一方先提出。何為吃虧?可能也因人而異,比如對於那些飽受家暴之苦的男女,脫離虐待狂,就福莫大焉!物質損失何足掛齒?

離婚有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婚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財產或平均或多寡不均,有的是心平氣和結果,也有是雙方角逐博弈的結果,總而言之,與誰先提出離婚似乎關係不大。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遵循以下原則:男女平等;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等原則。法院在具體離婚案件中,一般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有法定過錯如重婚、與他人同居、虐待等情形,另一方有權申請損害賠償,金額一般不會太高。

可見誰先要求離婚,不是法庭分配夫妻共有財產的依據。

但是“誰先提離婚誰吃虧”是其來有自的,也有一定的存在理由。

70年代初期這還是鄉間不成文的約定。那是物質匱乏的歲月,婚後共有財產可以忽略不計,主要焦點是新娘的嫁妝。村裡有家外鄉人,父母還是一口齊魯口音,子女卻都入鄉隨俗,與我們土著音調無異。他們一家都有難言卻瞞不住的癮疾:狐臭。長女嫁給鄰縣的一位鄉村民辦教師,也是怪得很,兩年後都有孩子了,那教師忽然聞到異味,並忍無可忍,簡直一刻也忍不了。但他又貪圖媳婦的嫁妝,按鄉俗,他要先提離婚,嫁妝就要完璧歸趙(他岳丈還就姓趙)。他忍住不提,想法叫他媳婦先提。於是就找碴、尋事,打女人,狠狠打,還罵,罵她身上有臭味。女人熬不過,到縣城找我父親幫忙,要離婚、要嫁妝。她滿腔怨恨地訴說她男人的卑鄙,她說,“他天天罵我臭,我哪裡臭啊?你們說,我臭嗎?”我很同情她,但她的狐臭味確實大,可她自己彷彿久居鮑魚之肆,她一直生活在充滿狐臭的環境中,自然是久聞而不知其臭。後來她離婚了,幾件木器傢俱也歸趙了。

離婚後必再婚,而再婚是要花錢的,所以對主動離婚者要剝奪其一部分財產一方面以示懲罰,二方面也可減少另一方損失。不知現在鄉民是否還秉持舊俗處理離婚事宜?


玄真子桑


假設不考慮離婚原因及雙方的是非對錯,先提出離婚的一方是主動,另一方是被動。

如果協議離婚的話往往先提出的一方要做出讓步,經濟上要吃點虧,從人情道理及契約精神上來講這也是正常的,是符合情理的。

如果訴訟離婚的話,往往先提出的一方因為早就起心,有預謀、有提前準備,很容易坑到另一方。因為在婚姻生活中趁對方不備時轉移財產及暗中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銷燬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是很容易做到的,而對方很難防備。雙方在事後舉證上沒有公平性可言。

協議是講理,訴訟是講法,然而在婚姻生活中一對比就知道,講理與講法最終後果相差很遠。所謂的法並不能掌控在實際操作中的公平性。法、理本應相通,法沒有理的支撐會很難服眾。理論上有法可依但在實際操作上沒有公平性可言的現象也可視為法律的不完善。

建議修改法律,在雙方都沒有過錯或同等過錯的情況下,應將先提出離婚的一方視為違約,要擔負起一定的違約責任,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也是中華民族美德的道德價值觀的體現。結婚證本就是終身的合約,忘記婚禮誓言了嗎?!更別說戀愛時的海誓山盟了!法理相通,要用法制讓沒有道德底線的人付出一定的代價,讓人們對婚姻選擇更為慎重,減少衝動婚姻、糊塗婚姻及閃婚閃離的鬧劇,減少由婚姻問題引發的各種經濟糾紛甚至命案。這也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讓社會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經濟發展及改善人們的生活水平上去。


曠世礪鋒KXL


離婚多數是女方提的,如果男方人品差,那麼毫無疑問,女方會吃虧。男方人品差,女方提離婚,男方如果不想離就會故意拖著不離,即使最後拖不下去必須要離也會故意刁難,女方為了早點離就會妥協,多分給男方財產,有的甚至會選擇淨身出戶。就算男方也想離婚也會故意刁難拖著不離,目的就是為了多分財產。

如果男方人品好,女方提出的離婚,有可能會財產平分,甚至有的男方會覺得女方離婚生活比男人困難還會給女方多分財產。

還有的男方婚內出軌主動提出離婚,心裡對女方和孩子愧疚會選擇淨身出戶把財產都留給女方和孩子,這樣的出軌男人算是有情有義的了。

還有一種無恥的男人婚內出軌,女方提出離婚自己賴著不離,把孩子當做籌碼,不給孩子的撫養權,女方眼睛裡只有孩子,為了孩子有個好的成長環境最後選擇帶孩子淨身出戶,這樣男方就達到了保全財產的目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