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股票簡稱:精工鋼構 股票代碼:600496 編號:臨2019-079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11,000萬元、1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精工鋼構”)於2019年10月25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9年度第七次臨時會議、第七屆監事會2019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11,000萬元、1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4]568 號)核准,公司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 4名特定投資者發行了人民幣普通股 10,000萬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8.45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84,500萬元人民幣。扣除承銷保薦等發行費用 1,364萬元,募集資金淨額為 83,136萬元。2014年10月25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就募集資金到賬事項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4]第610461號《驗資報告》,確認募集資金到賬。

(二)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1969號)核准,公司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資者精工控股集團(浙江)投資有限公司發行了人民幣普通股 300,000,000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3.19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957,000,000.00元,扣除承銷保薦等發行費用,募集資金淨額為 947,300,000.00元。2018年4月19日,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眾會字(2018)第3556號《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對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及新增註冊資本情況進行審驗確認。

公司對上述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儲存制度,並已就專戶存儲管理與開戶行、保薦機構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及《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

二、公司已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一)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於2014 年 11 月 26 日召開的 2014 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 25,000 萬元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股東會審議批准之日起不超過 6 個月。公司已於 2015 年 5 月 25 日將上述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 25,000 萬元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於2015年5月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2015年度第三次臨時會議、第五屆監事會2015年度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30,000 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於2016年5月25日將30,000萬元募集資金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於2016年5月30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2016年度第三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2016年度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0,000 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公司於2016年11月18日將20,000萬元募集資金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賬戶。

公司於2016年11月2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2016年度第七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2016年度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截至2017年11月20日,公司已將20,000萬元募集資金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賬戶。

公司於2017年11月23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2017年度第十三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2017年度第八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18,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截至2018年11月21日,公司已將18,000萬元募集資金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賬戶。

公司於2018年11月22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五次臨時會議、第七屆監事會2018年度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11,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上述11,000萬元募集資金已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二)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於2018年4月23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2018年度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上述20,000萬元募集資金已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於2018年7月1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八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2018年度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上述20,000萬元募集資金已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於2018年10月25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8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第七屆監事會2018年度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2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上述20,000萬元募集資金已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於2019年8月23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9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第七屆監事會2019年度第三次臨時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1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目前未到期且尚在使用中。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一)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

根據《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版)》,及公司實際募集資金情況,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入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公司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相關監管規定管理募集資金,不存在違反募集資金相關監管規定的情形。截至2019年10月24日,本次募集資金賬戶餘額11,250.37萬元。

(二)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

根據《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及公司實際募集資金情況,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入使用計劃如下:

公司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相關監管規定管理募集資金,不存在違反募集資金相關監管規定的情形。截至2019年10月24日,本次募集資金賬戶餘額10,516.29萬元。

四、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同時緩解流動資金的需求壓力,公司擬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11,000萬元(2014年非公開)、10,000萬元(2017年非公開)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按同期一年銀行貸款基準利率4.35%計算,可節約財務費用913.5萬元。

公司本次將閒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將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得通過直接或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本次閒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五、本次以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董事會審議程序

2019年10月25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2019年度第七次臨時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21,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六、專項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21,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批准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2、監事會意見

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21,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將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

3、保薦機構意見

瑞信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精工鋼構持續督導的保薦機構認為:

精工鋼構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形,亦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精工鋼構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計劃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內部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精工鋼構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9年度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七屆監事會2019年度第四次臨時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4、瑞信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0月2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