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不讓出院怎麼辦?

梁辛


您好!

很高興回答問題。這個問題在住院部醫生也常會遇到的。常常也聽到有些患者說醫生不給出院。據我瞭解,這是部分患者的一些片面性誤解。醫生是治病救人,不是強行不給病人出院,患者家屬有權確定患者出院或轉院治療。患者家屬有權作出一切的確定,但是醫生治病救人也不是由著家屬指揮,因為醫生一旦收患者入院住院後,要對患者負責。

1 醫生收受患者入院,就無形中形成了一種互相服務的關係和互相信任的醫患關係。醫生就要對收入的患者進行醫學治病的職責;其他連帶產生的事情都市自然性的趨向。

2 患者信任醫生後把患者同意醫生的救治方案,但是患者家屬有權知道治療的實施方案。方案經過雙方交流後,最後由患者家屬確定是否同意實施方案。

置於你說醫生不同意出院肯定有一定的理由,當你要求出院時,你是否早已經與醫生溝通過,你要求出院的目的是什麼呢?醫生不同意出院的目的又是什麼呢?因為,家屬要求患者出院,必須有主治醫生的同意才能辦理出院手續。患者能否出院,醫生一般會根據病情癒合的情況給予同意出院與否的確定,因為醫生要對患者負責病情的癒合與發生的危險指數判斷的。

如果患者在沒有得到醫生的同意強烈要求出院或轉院治療,醫生也不會強留患者,但醫生會通過病情知情告知與發生危險性的可能評估後要求患者仔細閱讀一份簽約合同表明醫患關係的一切責任,患者家屬同意後,主治醫生會向院方領導報告申請得到同意後,雙方簽下責任書後,醫生會·根據患者家屬的要求同意出院的。我見到有些強行要求出院的患者都是這樣出院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黎琦婷醫生


我遇到過。當時(17年)三甲醫院icu出院。回家後想再去區醫院鞏固治療。區醫院醫生看了我市醫院的病理報告。直接讓我去呼吸科住院。但當天呼吸科沒病房了。然後醫生也不讓我回去。在急診搶救室旁給我安排了張床位。


一生只為他畫眉


我是醫者良言,是一名住院醫師,專為普及醫學知識造福人類健康,若想了解更多,請關注我,有疑問可留言,必回應!

醫生不讓出院怎麼辦?

我覺得對於這個問題您有誤解,您對醫生的意思並不理解。我在醫院也經常遇到您說的這個情況,我從醫生的角度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1.有些疾病暫時達不到出院的標準:

在醫院很多人認為住院幾天就可以出院了,其實大多數情況是不符合出院標準的;比如心肌梗死吧,一般住院7天左右病情才能平穩,因為心肌梗死後病人的心臟相當於爛了一塊,如果出現的話,在下床活動的時候如果用力這是會使心臟內的壓力增加,這一塊爛肉在這種壓力增大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破而引起死亡;

2.出院或者不出院,權利在病人手中:

很多醫生可能不善於表達,所以說話不太注意方式,說不讓出院;其實病人有自己的選擇權利,出院或者不出院全在個人,醫生只是建議,大多數醫生不讓出院是為了病人的安全考慮,一般醫生會把提前出院的可能後果告訴病人;即使病人達不到出院的標準,如果病人非要出院醫生也是沒有權利不讓病人出院的,但是這時候病人需要簽字才能出院,否則出事了醫生也逃脫不了干係;

3.有些情況提前出院報銷比例會低很多:

我在醫院知道,滿足一定的條件住院是可以免門檻費的,但是這個有硬性條件,比如住院必須滿幾天、必須花多少錢;大多數情況醫生是為病人考慮的,因為病人最多能住院幾天衛健委是有規定的,不能超過某個時間。

最後小結:醫生不讓病人出院是有原因的,比如病情不穩定、出院報銷比例低等原因,這時候病人應該慎重考慮一下,如果非要出院可以簽字出院。

以上是我對該問題的解答,純屬手打,實屬不易,若覺得寫的還可以就賞個讚唄,如有疑問可在下方留言……


醫者良言


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首先我們應該明確一點:住院或者是出院完全是由您自己決定的,其他人都沒有這個權利給您做決定,因為病長在您的身上,住院的錢要由您來花。

所有的住院病人都有知情權、選擇權和同意權。我們分開來說:

一、知情權

具體來說,患者都有了解自己病情的權利,同時還有了解目前診療方案以及住院花費等方面的權利。

二、選擇權

選擇權包括的範圍很廣,對於目前的疾病,您可以選擇治療或者不治療,可以選擇住院治療或者是去其他地方治療,對於治療方案一般都會有好幾個替代方案,這些方案會各有利弊,有的花費低,但是效果差,有的花費高,但是效果好,這是由於應用的藥物或者是一些器材不一樣導致的,對於這些每個患者都有進行選擇的權利。主管大夫的職責就是把各個方案的利弊給你講清楚,最後的治療方案還是由自己決定的,但是如果你想既花費少的費用又達到最好的效果,這個是達不到的。

三、同意權

同意權就是指已經完全瞭解病情和相關診療方案及大約需要的費用之後,是否進行進一步治療以及選擇哪種治療方案,都需要經過您的同意才會進行。如果你已經瞭解病情,但就是不同意目前的治療方案,醫院也不會強行給您治療的。

再回到您提出的這個問題上面來,你說目前想要出院,但是大夫不允許。這個應該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

第一個方面,是大夫告訴您目前病情不允許出院,比如說目前診斷不明確、治療不徹底或者出院後會有不可預知的風險,如果存在這些情況,大夫當然會告訴你目前不適合出院。但即使是這樣,如果你堅持放棄治療,堅決出院的話,任何人是沒有權利阻攔的。

第二個方面,如果您目前的疾病診斷很明確,治療已經痊癒,符合出院的條件了,大夫還在阻止你出院的話,那就要考慮是否是因為個人利益才這麼做的。這種情況下你仍然可以要求出院,並且可以到相關的部門進行舉報投訴。我相信,一定會給您一個合理的答覆的。

第三種情況,如果是您目前的病情不允許出院,但是由於經濟原因或其它原因您想選擇出院,那就請您如實的說出來好了,不要把責任推給別人,不要把病情介紹當做藉口。病不是醫生讓您生的,病長在自己身上,錢是花自己口袋裡的。到底要不要出院最後還是要自己決定的。

至於說醫療費用高,報銷費用低,不是某個患者個人,一個醫生或者某個醫院就能夠解決的,這個要看國家的大政方針。其實在醫院裡面看慣了生死,總結了一下,治病一是看的經濟條件,二是看的心情。有的人經濟條件很好,但是他不願意出錢給老人治病;有的人家裡很窮,但他會砸鍋賣鐵給老人求醫問藥治病。醫院才是赤裸裸顯示人性的地方。祝您早日康復!



心電圖劉醫生


醫院沒有權利不讓出院的,他的話只能作為建議,只要你自己想出院,就去辦手續,不論他說什麼理由,你都不要聽就是了,堅持自己的做法就行了,他們是沒有權利拒絕的。重在堅持、堅決,不要耳根子軟,好面子,聽人一勸就放棄了,那樣只能扔給醫院更多的錢。一定要堅決,堅持,不要聽醫生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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