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紀委監委充分利用審查調查資源:整合各類要素 深化“以案促改”

“要圍繞‘以案為鑑、以案促改’加強實踐探索,打通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教育整改等環節,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向發力。”不久前,吉林省紀委監委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擴大)學習會,吉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陶治國對以案促改工作提出要求。

近年來,吉林省紀委監委認真貫徹黨中央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部署要求,把“以案促改”作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樞紐工程”,擺在重要位置,整合力量投入,促進查辦案件由治標為主向標本兼治延展轉化。實踐中,該省充分利用審查調查資源,輻射帶動各類要素集聚融合,逐步探索形成了“10+1”工作模式:“10”即10種教育和治理載體,包括問責、案例剖析、專題報告、建議書、工作通報、專題片、懺悔錄、警示教育大會、民主生活會、回訪教育;“1”即發揮好省級及各地廉政教育基地這個常駐平臺陣地作用。

堅持“一案雙查”,不斷夯實“兩個責任”

實踐表明,所有腐敗和作風問題的發生,總體上都有責任落實不力的因素;抓住案件背後的責任,也就抓住了以案促改“改”的源頭。吉林省紀委監委認真落實“一案雙查”要求,既查辦案件又嚴肅問責,持續釋放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一方面,在查辦案件時倒查同級黨委管理幹部案件關聯的管黨治黨不力問題,去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通過落實“一案雙查”共問責黨員領導幹部137人。如,省紀委監委對查處吉林森工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柏廣新案件中發現的吉林森工集團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和省國資委監管不力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共問責黨員領導幹部6人次。另一方面,在查辦案件時倒查追究群眾身邊腐敗案件涉及的失職失責問題。去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通過查處扶貧、環保、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腐敗案件,共問責黨員幹部失職失責問題3588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省嚴肅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以及失職失責問題,共處理黨員幹部1605人。

在此基礎上,吉林省紀委監委認真組織學習修訂後的問責條例,針對一些地方執行“一案雙查”不到位、問責泛化等問題,進一步明確要求,嚴肅問責、規範問責、精準問責,不斷提高問責工作的政治性和實效性。

堅持“糾偏匡正”,著力督促整改問題

“以案促改”,目的在改。衝著問題去、推動問題整改立竿見影,是“以案促改”最直接最現實最緊迫的任務。吉林省紀委監委在審查調查工作一開始就堅持“查改並進”,在“前半篇”著力發現問題,在“後半篇”集中推動解決問題。

今年7月,省紀委監委查處吉林信託公司原董事長高福波案件後,向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發出監察建議書,督促其整改金融運行風險等6大類16個突出問題,推動省農信社制定整改措施52條,有力保障了省農信系統轉型經營和長足發展。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對省紀委監委的工作給予肯定。

去年至今,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剖析個案1086起,下達建議書2230份,開展跟蹤督導769批次,推動整改具體問題1909個。

在查處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兩任院長張德友、宋利菲“前腐後繼”案件後,吉林省紀委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責成其對本系統開展廉政風險評估,利用反面典型在全市集中開展警示教育,有針對性地研究措施、堵塞漏洞,完善法院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並加強跟蹤督導;查處吉林市委原書記趙靜波案件後,省紀委向吉林市委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責成其全面落實“兩個責任”,有效管控國有企業投資風險,完善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今年上半年,該省紀委監委對5名受到黨紀處分、2名被談話函詢的幹部進行回訪,瞭解當事人被處分或談話函詢後的情況。一些當事人表示會放下思想包袱、重整旗鼓,用做好工作的實際行動來改正自身錯誤,不辜負組織的關心厚愛。

堅持“查缺補漏”,推動制定完善制度

發揮案件治本功能,強化“以案促改”的關鍵在於推動形成制度管人管權管事常態長效,尤其是把握案件內情內因,發現制度“豁口”,找準矯治“穴位”,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去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針對一些案件反映出的共性問題、深層次問題形成專題報告94個,促進發案單位建章立制502項,通過有力有效規範權力運行,不斷加固反腐敗“堤壩”。

省紀委監委系統總結全省2017年以來查處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情況,查找日常監管漏洞,以深化改革創新為先導,強化制度管權的監督措施,推動制定並嚴格執行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有效防止和避免領導幹部因長期在一個地方或部門擔任一把手,或多個地方多個部門接續轉任一把手,導致廉政風險增大的狀況。

制度制定了,關鍵在落實。目前,吉林省紀委監委就4起省屬國有企業一把手腐敗案件進行專題分析,正在督促發案單位逐漸完善相關制度,以從嚴治黨促進國企健康發展。再如,省紀委監委對今年以來查辦的全省人防系統典型案例進行總結分析,就完善機制制度提出監察建議,督促人防部門制定完善人防工程“結建”審批機制、竣工驗收和備案管理辦法、行政監管實施細則等制度326項。

堅持“以案為鑑”,增強警示教育的說服力和感染力

利用案件開展警示教育,是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內在要求,是深化“以案促改”的經常性工作。吉林省紀委監委全面開發利用案例資源,著力做好教育內容挖掘、思想提煉、載體設計、平臺建設等工作,切實增強警示教育的說服力和感染力。

為更好發揮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吉林省紀委監委將“以案為鑑”納入主題教育,堅持以案說紀說法與說德說責結合、貫通。同時,注重運用多種方式,強化警示效果。堅持一案一總結、一案一剖析,注重編髮懺悔錄、印發案件通報、拍攝專題片、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指定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多管齊下,不斷增強“以案為鑑”的整體功效。比如,連續三年召開全省警示教育大會,累計教育警示黨員領導幹部2.4萬餘人次,在強烈震懾和教育感召下,多名違紀違法省管幹部在警示教育大會後選擇主動投案。

與此同時,吉林省紀委監委不斷加強平臺建設,堅持把廉政教育基地作為開展警示教育的常駐陣地和平臺,定期從教育內容、方式、對象等方面進行更新、改版、優化,常態化“放廣播”“擺鏡子”“樹靶子”“敲警鐘”。注重發揮“廉潔吉林”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作用,向全省黨員幹部傳導廉潔從政用權的主流意識和核心價值。(本報記者 李欽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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