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一新生兒死亡被質疑漏診所致,醫院:確存漏診但非死因

四川宜賓一名剛出生五天的男嬰搶救無效死亡,醫院認為死因系胎兒宮內感染引發新生兒重症肺炎等併發症所致,但家屬認為男嬰死因與醫院漏診枕骨骨折有關。

由家屬提供的一份四川臨港司法鑑定所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黃麗之子系顱腦損傷、間質性肺炎、腦膜炎、急性氣管支氣管炎、腦出血、氣胸等,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中,在“法醫病理診斷”部分提及該男嬰有顱腦損傷,存在“枕骨骨折”情況。

由宜賓市醫學會出具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認為,雖然院方對“枕骨骨折,硬膜下血腫”存在漏診,但患兒的枕骨骨折及硬膜下血腫和最終死亡無因果關係。

針對此事,10月25日,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療安全管理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報告中提到的漏診是存在的,但是不構成醫療事故。

10月23日,宜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科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正在積極配合黃麗解決此事,具體細節不方便透露。

值得一提的是,這名新生兒枕骨骨折的成因尚不明。黃麗懷疑是產科護士在給新生兒洗澡時所致,但院方在前述《鑑定書》中表明,新生兒未出現過任何跌落、撞擊等外部傷害狀況。

出生6小時腦勺現血腫,第5天經搶救無效死亡

黃麗告訴澎湃新聞,其兒子於2018年8月1日6時20分在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產科出生。病歷顯示,黃麗之子出生時羊水清亮、無汙染,無臍帶繞頸,胎盤無異常,新生兒評分均10分。

約6個小時後,該院新生兒科一名醫生檢查時,發現孩子後腦勺有波動感血腫,懷疑有頭皮血腫,建議將孩子轉入新生兒科並拍片檢查。之後,孩子轉入新生兒科。

病歷顯示,8月1日,醫師給出的初步診斷結果為:“頭顱血腫、新生兒顱內出血?新生兒肺炎?新生兒敗血症?宮內感染?”

黃麗回憶,孩子轉入新生兒科後,她的丈夫曾詢問孩子的主治醫生何時能夠對孩子拍片檢查,但是醫生表示醫院機器出現故障正在搶修,當黃麗和丈夫提出要讓孩子轉院進行檢查時,醫院以“轉院會導致新生兒感染,存在不確定的因素”為由,拒絕了他們的轉院請求。

黃麗稱,“(8月2日)醫生說,孩子的頭部經過一天的觀察,沒有問題,可以不用拍片。”黃麗回憶道,8月1日至3日,宜賓二院的醫生向他們表示,孩子只發現有肺炎症狀,整體病情控制在較為穩定的狀態。

病情在8月4日急轉直下。病歷顯示,8月4日13時55分至8月5日7時29分,醫院共對黃麗之子進行了3次大搶救和1次小搶救。至8月5日7時29分,黃麗之子被宣告臨床死亡。

之後,黃麗將孩子的遺體交給四川省臨港司法鑑定所進行司法鑑定。據該所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黃麗之子系顱腦損傷、間質性肺炎、腦膜炎、急性氣管支氣管炎、腦出血、氣胸等,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該份司法鑑定意見書稱,“法醫病理診斷”部分的第1個要點是顱腦損傷:枕部硬腦膜下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枕骨骨折,頂枕部頭皮下出血,左側顳肌出血;腦水腫。

枕骨骨折如何形成,醫患雙方各執一詞,尚未明確成因。

醫學會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院方支持患方依法訴訟

據黃麗提供的宜賓市醫學會在2019年1月15日出具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黃麗質疑醫院存在產科護士在給新生兒洗澡時造成了嚴重枕骨骨折,未對患兒顱內出血、腦水腫進行CT檢查等情況。

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在該《鑑定書》中回覆稱,在整個分娩及觀察過程中,新生兒一直未離開過產房及產婦的視線,新生兒也未出現過任何跌落、撞擊等外部傷害狀況。8月1日9:30左右家屬將黃麗之子抱至7樓沐浴室,工作人員準備為黃麗之子進行青黴素皮試時,發現其頭部產瘤較大,遂在家屬陪同下抱與醫生查看,醫生請新生兒科會診後,於12:10將其轉至新生兒科治療。

院方認為,患兒死亡的原因系新生兒重症肺炎併發氣胸、肺出血、消化道出血及多器官功能衰竭導致,不考慮系枕骨骨折、枕部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腔出血等顱腦損傷導致。醫院出具的死亡原因與屍檢結果一致,診療符合醫療規範,醫院不存在故意傷害。

《鑑定書》則認為,雖然院方對“枕骨骨折,硬膜下血腫”存在漏診,但患兒的枕骨骨折及硬膜下血腫和最終死亡無因果關係。此外,鑑定書還介紹,根據現有資料,患兒枕骨骨折及硬膜下出血可能系多因素造成,產傷(有急產史、患兒凝血功能障礙)、外傷(醫患雙方均無確切證據提供)。

鑑定書結論認為,該病例不屬於醫療事故。

黃麗表示不接受該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她稱,醫院曾經提出要進行賠償,她要求醫院說明孩子枕骨骨折原因,但是院方稱“沒辦法告訴你”。

10月25日,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療安全管理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醫患雙方共同委託了屍檢和醫療事故鑑定。根據宜賓市醫學學會出具的鑑定報告,對黃麗之子出現的枕骨骨折情況,屍檢報告中明確提及院方存在漏診。對於患兒死亡原因,屍檢報告中提到,患者的枕骨骨折與患兒最終死亡原因沒有因果關係。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屍檢報告中提到漏診是存在的,但是不構成醫療事故。此外,漏診的情況,依據當時患兒的行為看不到枕骨骨折,該情況是通過屍檢報告判定出的。所以在醫患之間的理解上雙方有偏差。

“一直以來我們支持患方依法訴訟,漏診到底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希望依法去解決這件事情。”前述工作人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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