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國家衛健委聯合12部委再公佈,醫養結合新政出臺

政策|國家衛健委聯合12部委再公佈,醫養結合新政出臺

《意見》明確,要規範醫養簽約服務,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同時要加強醫養隊伍的人才建設,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

記者|沐堯

政策|国家卫健委联合12部委再公布,医养结合新政出台

10月25日,國家衛健委、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和全國老齡辦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立足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改革完善醫養結合政策”的部署,注重醫養結合發展實際,堅持問題導向,提出5個方面15項政策措施,包括醫養簽約規範,完善上門服務,發展健康護理金融險等細節。

《意見》明確,要規範醫養簽約服務,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同時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城區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內部建設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基層醫療機構可設相關床位。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

《意見》重點提出,要加強醫養隊伍的人才建設。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設立一批醫養結合培訓基地,要求各地分級分類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註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明確提出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醫養結合機構沒有條件為醫務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培訓的,要求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安排有條件的單位集中組織培訓。

同時,簡化准入,支持連鎖化社會辦醫。《意見》要求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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