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到底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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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在當今社會也不足為奇,我就是離婚沒離家,不過,是他淨身出戶,因此我們沒有在一起住。

一、婚姻沒有對錯,只有合不合適

他是自己選擇走出去的,每個人有選擇自己幸福的權利,婚姻也無關誰錯誰對,在相愛的時候好好去珍惜,不愛了就沒必要傷害彼此,有時候湊合只是消耗兩人的生活熱情,何不放手成全別人幸福,能離開的就是不屬於自己,放手是最好的解脫,自己也會輕鬆。

二、活好自己,才能帶給別人快樂

現在的自己覺得很充實,自己養活著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就跑步,做瑜伽,看看書,上著班。把自己的業餘時間安排的很緊湊,並利用瑣碎時間堅持做頭條自媒體,值得欣慰的是做了不長時間,粉絲增加很快,並突破了上萬,還有幾篇文章上了10萬+的閱讀量。只有做好自己,才能把正能量傳遞給別人。

三、婚姻都是由激情轉變成親情,到最後淡了我心碎了你意

婚姻大多都是由當初的激情轉變成了親情,而多少人又甘願於平淡呢?由最初愛的死去活來磨平了稜角而又麻木的度日如年。

離婚有時候也是不得而為之,人生終有一段孤獨的路要自己走,誰都不可能一直陪你,學會坦然面對。

總之,離婚不離家要根據兩人的情況來決定,曾經相愛過,就讓都好過些,雖然離婚有些傷感,只要把傷害減少到最小,也沒有什麼。做不成戀人,但也不要做仇人,權當一個熟悉的陌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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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在現在的生活當中也並不少見,這樣的家庭往往是基於住房或者是子女來考慮,那離婚不離家有什麼特徵?離婚不離家受法律保護嗎?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小編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一、離婚不離家有什麼特徵

顧名思義,即是離婚後沒有離開家。這是當今社會留存的一種社會新潮流,它是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種無奈的痛苦選擇和難耐承受,夫妻兩人從法律意義已正式解除婚約辦理了離婚手續,但由於主客觀原因使原夫妻雙方仍過著離婚不離家的蝸居生活。離婚不離家的原因如下:

(1)經濟原因。有的夫妻因本人工資收入不高,離婚後若單獨在外租房,扣除本人日常生活開支,還要按月支付孩子撫養費(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生活拮据。有的外來媳無固定收入來源,尤為困難。

(2)政策原因。曾經有的家庭為了買房子假離婚,由於新房鑰匙遲遲領不到,夫妻長期處於分居狀態。沒有了結婚證書的束縛,男人一不留神就出了軌。新房子還沒住進去,好好的一個家卻散了。房子固然重要,但能比一個完整的家更重要嗎?!有人為了生孩子假結婚,有人為了獲取低保、取暖費、為了買房假離婚……我們的一些制度建設尚有漏洞,有越來越多的人,不再把婚姻當成一樁嚴肅的事情。還有的為了多拿幾萬元的拆遷補償款,“閃電離婚”如願以償。可當女方高高興興打算復婚時,男方卻和“小三”偷偷結婚。為了區區一杯羹,女方賠上了苦心經營的婚姻,面對丈夫的決絕,只能暗自吞嚥苦果。

(3)環境原因。離婚後的夫妻無法分割動遷後的新房,只能離婚不離房仍蝸居在一起。有的外來媳離婚後戶口暫時無處遷移,又從感情上離不開孩子只能與前夫商議借宿在婚姻原址做生活保姆。

(4)主觀心理原因。有些夫妻感情尚未真正徹底決裂,只不過是家庭矛盾積怨很深,一方不得不採用離婚方式來懲戒對方,給雙方都有一個緩衝,能夠有一個冷靜思考的時間和空間,在情感上也能得到舒緩 .

(5)其他客觀原因。有些夫妻為規避個人經營經濟債務、賭博欠高利貸生怕連累妻子和孩子。

二、離婚不離家受法律保護嗎

沒有離婚不離家這個說法的。

離婚,領到離婚證的那一刻開始,婚姻關係就結束。

離婚不離家,只是因為雙方個人情況來決定的,可能是另一方暫時沒有地方可以住,暫時住在原先的房子,還有一種情況,兩個人為了孩子暫時住在一起。雙方都同意的話,就同居關係了。法律不會再次認定為夫妻關係。同居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也不存在夫妻感情問題。金錢和感情都不會發生糾紛。

離婚不離家,沒有任何的保障。可以寫份合同,去公證處公證,這樣對雙方都是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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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顧名思義,即是離婚後沒有離開家。

這是當今社會留存的一種社會新潮流,它是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種無奈的痛苦選擇和難耐承受,離婚不離家夫妻兩人從法律意義上已經正式解除婚約辦理了離婚手續,但由於主客觀原因使原夫妻雙方仍過著離婚不離家的蝸居生活。

如果雙方自願,並且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無需公證離婚協議有效。但關鍵要看協議約定內容是否完善或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如果不完善,勢必以後會給你們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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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用於形容男女雙方在離異後仍居住在同一所住宅內的情況。離婚屬於新時期語言,出現在離婚率上升和房價過高平常人無力支付的時代背景下。

指離婚後還住在家中,在一起住或者雖然不住在一起但是女方還是住在男方的房子裡,也沒有財產分割。無名,但是還是有實的一種關係。還以夫妻名義相處。

在這個追求自由的時代,離婚率不斷攀升,離婚更是普遍的現象。有的夫妻因為感情不和或者出軌直接一刀兩斷,夫妻變成仇人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在現今家庭中出現一種新型模式——離婚不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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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追求自由的時代,離婚率不斷攀升,離婚更是普遍現象。有的夫妻因為感情不和或出軌直接一刀兩斷。夫妻變成了仇人的列子比比皆是。而在現今家庭中出現了離婚不離家。

在我們傳統印象裡,一對夫妻一旦選擇離婚,那就說明夫妻之間存在嚴重問題,離婚即意味著分。離婚後,如果女性選擇不離家,我們可以想到很大程度是應該為了孩子未來的成長,畢竟對女人,還是一個有孩子的離婚女人來說,孩子就是她的一切。而相對女性這種感性的存在,男性比較果斷也比較理性。離婚不離家,男人到底想什麼呢?

1,二者兼得

人都是利己主義,本性貪婪,每個人都是自私的陰暗面。這無非男人大多貪心,家裡的老婆和外面女人都想要,魚與熊掌不想放棄任何一樣,二者兼得,這是男人心裡真實的想法。

2,謀一條後路

男人之所以選擇離婚不離家,可以說很現實的一個原因就是為自己就一條後路。這些離婚不離家的男人,實際上就是給一時受誘惑的自己準備一條後路,保持和原有家庭的來往,如果有一天自己後悔了還能有條路。

3,佔有慾

很多男人內心都是大男子主義,佔有慾十足,自己看中的東西曆史不喜歡不要了也不允許其他人觸碰,更別說女人了。他可以重新找女人,卻不允許女人重新找男人。雖然男人和妻子婚姻破裂,但內心還是希望妻子還在等他,還是孩子的父親。

男人離婚不離家的原因有很多種,不管是哪一種原因,這都提現了雙方感情的一種理解,離婚不離家也許是男人剛離婚時的一時打算,走一步看一步,但這筆不是長久之計。畢竟夫妻雙方在結束婚姻生活的那一天起,雙方都不具有夫妻間的責任和義務了。離婚意味著新的開始,就像是在一個人生路口,是選擇前進一步讓雙方開始新的生活,還是說經歷過繁華的花花世界,還是原來擁有的最好,退後一步迴歸家庭。不管做出什麼樣的選擇,成年人都該學會去承受帶來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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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法律上兩個人已經解除關係了。

但是一方比如一時找不到房子,沒處居住,一般會暫時還居住在一起。

或者是一方的小算盤,為以後複合創造機會。

一般離婚基本上是因為感情破裂,由愛生恨了,不會想兩個人再有什麼交集了,恨不得趕緊分開住。

但現實中往往糾纏不清,也就會出現離婚不離家的怪現象了。

符合法律,也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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