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組織還我清白

清風習水 || 感謝組織還我清白

“感謝組織調查後,還了我清白!作為一名村幹部,雖然我的工資不高,但是違紀違法、昧良心的錢我不拿……”,在反饋會上,回龍鎮和平村委會主任羅廣文激動的對鎮紀委工作人員說到。

事情要從一封實名舉報信說起。

2019年9月,回龍鎮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和平村主任羅廣文用別人的名字套取民政低保資金12656元,於是立即組建調查組,對群眾反映問題進行核查。

經調查,該舉報人2016年因為生病,在群眾會上提名評議成為和平村低保戶,到2019年5月一直在享受低保。幾年來,在政府的產業政策扶持下,該戶通過發展養殖產業已改變過去貧窮落後的面貌,生活狀況發生了較大的改變,於是在2019年5月動態調整時將其低保取消,但他卻因此心生不滿,遂向上級舉報村主任羅廣文套取自己的低保金。通過走訪、調取資料查證,自2016年以來的低保金系社會化發放,該戶存摺本及銀行卡一直由他本人保管使用,銀行流水記錄也與民政打款情況吻合,不存在其他人冒領資金情況。

調查結束後,鎮紀委第一時間將調查結果進行反饋,並對舉報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事實上,鎮紀委不是第一次為被舉報人正名。2018年7月20日,收到群眾舉報“回龍鎮洞灣村眾興合作社長期財務不公開,項目資金不清楚,監管不到位”問題線索,經調查核實:該合作社對財務公開有內部討論決定,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負責記錄收支情況並按期公示。但舉報人為引起重視,故意將事件分割,對合作社管理人員正常開展工作的情況隻字未提,卻把自認為對自身不利的部分進行誇大,試圖混淆視聽、冤枉被反映人。

“今天召集大家開會,目的就是為了當面答覆個別同志反映眾興合作社賬務不公開等問題的核實情況,同時,也要對不實舉報的群眾提出嚴肅批評……”。為幫助被反映人消除負面影響、卸下思想包袱,調查組在鎮紀委書記孫開創的帶領下,召集洞灣村眾興合作社所有社員、村支兩委幹部代表、包組幹部,召開群眾會,這也是回龍鎮紀委首次為受到不實舉報人員召開的澄清正名會。

“自2016年合作社成立以來,我作為合作社的理事長,為了共同的利益多次掏腰包墊資,但項目建成後社員們不但不感謝,還亂舉報我。說實話,在這之前我是非常灰心的,但是今天你們開了這個會,為我澄清了所有問題,我非常高興。為了不辜負組織對我的期望,我還會在不佔股份的情況下加大投入,讓群眾得到實惠真正富起來。”會後,被反映人激動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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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反饋座談會)

2018年來,回龍鎮紀委共接到群眾反映黨員幹部及相關單位(含新興經濟組織)違紀問題16個,其中經調查不屬實的有4個,及時澄清正名後,在一定程度上更加體現了社會的公平公正、增強了政府的公信力,也淨化民風,激發和調動了廣大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熱情和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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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羅 智 審核/許 鵬 本期編輯/羅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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