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女命(三)清

清,即清潔純靜

論女命(三)清

之意,女命中只有一位正官,或是隻有一位殺星,兩者不相混雜,即為潔靜。要求夫星佔有天時地利,四柱中有財生正官,又有印星護身,一點也不能雜亂,地支無刑衝破害,那才算得上清貴。

例:坤造 :己末 壬申 乙未 甲申

乙日干生申月,申中庚金為夫星,申為庚金官星之祿位,引至時支申位謂之得地利。因此,夫星得天時地利而健旺。乙日干以丁火為子女星,日支未中含著丁火,致使丁火處於旺地,因此子女星也得地利之便。乙木日主以壬水為印綬,壬水又長生於坐下申金之位,金水通源,未中己土又是乙木之偏才,旺相可以生助官星,四柱沒刑衝破害。命書上說;財,官,印為三奇,女命得之必旺夫益子。在當今的社會中,這樣的女命也會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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