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安開展規範執法大巡察 全面體檢找癥結對症下藥抓落實

寧波公安開展規範執法大巡察 全面體檢找癥結對症下藥抓落實

執法機制運行、“人、案、物”執法要素管理、刑事下行案件、重點信訪案件……這些都是浙江寧波公安規範執法大巡察的重點。

為進一步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去年以來,寧波市公安局成立規範執法巡察組,開展規範執法大巡察,對全市縣級公安機關所有業務大隊、派出所、監管場所“解剖麻雀”,力求不放過一個問題、不漏過一個環節。

近日,寧波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黎偉挺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寧波公安借鑑政治巡視巡察制度,通過兩到3年時間巡察全市所有縣級公安機關基層所隊,全面檢查基層執法辦案問題,既全面體檢、找準癥結,又開好“處方”、對症下藥,形成一套直插最一線、覆蓋無死角、評查多角度的執法巡察模式。自去年啟動以來,已巡察5個縣級公安機關,實地走訪44家派出所、25個大隊、4個監管場所,確保見人、見事、見案卷,查糾執法辦案問題1213項,有效推動了寧波公安執法質量、執法能力、執法公信力提升,探索了一條執法監督新道路,形成了執法管理新樣板,縱深推進了法治公安高水平建設發展。

寧波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何英鴿介紹說:“巡察組平均一到兩天依次駐點一家基層所隊,實地檢查執法辦案區、案件管理室、涉案財物管理室的硬件建設和運行情況,形成最直觀的評估。同時,與一線辦案民警面對面交流辦案詳情,保證了案件評審精準客觀。”

巡察組採取聽取工作彙報、查閱文件案卷、網上執法巡察、實地隨機抽查等方式,全面檢查辦案區、案管室、物證室“三位一體”硬件達標情況,入所人員、案卷、涉案財物規範管理情況,刑事下行案件、重點信訪案件等辦理情況,執法信息系統應用、執法規範化制度落實等情況,確保覆蓋接處警、受立案、偵查取證、採取強制措施、結案等執法全鏈條。

據統計,經巡察5個縣級公安機關,巡察組共計對所隊主要負責人談話141人次;抽查警情11903起、備查案卷1142份、未破案件1210起、電話回訪群眾275人次;抽查執法記錄儀使用情況4987起、案件同步錄音錄像209件;檢查涉案財物8624件;調查辦案區進出人員4119人次、回放辦案區監控2015小時;評查刑事及行政案件762件、信訪件116起;發放問卷1285份。

除內部“全身體檢”外,巡察組還走訪檢察院、法院,瞭解案件“出口端”的檢法意見,“內外結合”評估被巡察單位的執法辦案情況。

規範執法大巡察在從嚴巡察的同時,突出從嚴整改、從嚴問責、建章立制,已然形成了執法辦案新面貌。

寧波公安充分發揮執法巡察“利劍”作用,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嚴肅作出責令糾正、限期整改、取消年度法制榮譽評選資格、移交相關部門處理等決定。其間,共明確相關分局重點整改單位3家、追究執法責任13人,力爭“追責一人、警示一片”。

此外,對被巡察單位嚴格落實領導“掛號制”、問題“銷號制”和按月“交賬制”,建立問題、責任、任務“三張清單”,適時開展“回頭看”,確保逐條逐項、不折不扣整改落實,倒逼執法主體素質提高、執法辦案質量提升、“三位一體”建設深化。

北侖分局在2018年4月被巡察時,執法辦案重要環節未使用執法記錄儀問題突出,而在2018年10月“回頭看”時,執法記錄儀使用情況已基本規範。

杭州灣分局在巡察前的2018年半年度執法質量考評、巡察後的2019年半年度執法質量考評中,成績明顯改善。

規範執法大巡察帶來了一系列正面“連鎖反應”,帶動執法質量整體提升、機制改革不斷深化及基礎建設更加堅實,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質量實現了“質”的提升。

記者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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