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向親戚借錢,後來因還款壓力太大隻還了本金,親戚翻臉說只還了利息,該怎麼辦?

宋國飛59888


是親戚借錢就是關係很好。如果你還了本金他就翻臉計較那點利息的話有點吹毛求疵了。這是你誠信,不然連本金不還他也沒脾氣,他這樣得理不饒人,別說繼續親戚,就連借錢的感恩都被他斤斤計較掩蓋已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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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律對這種情況已經有了明確規定,我來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


我們先來計算一下一共產生了多少本息。如題所述,你在五年前向親戚借錢五萬元,約定利息為二分五。通常來說,民間借貸中約定的利率為月利率,由此可以計算出月利息為1250元,年利息為15000元,因此年利率為30%.

而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民間借貸中年利率24%以下所產生的利息才屬於法定債務,可以訴諸法律要求強制履行。而年利率在大於24%、小於等於36%之間所產生的利息屬於自然債務,雖然可以要求債務人實際履行,但不能要求他強制履行。另外,年利率大於36%所產生的利息屬於非法債務,即使債務人實際履行了也能要求債權人予以返還。


因此,你的親戚能夠強制要求你返還的金額為本金5萬元,和本金按照年利率24%所產生的五年利息,即本息之和為11萬元。如你所說,你只還了本金金額,即你的還款金額只有5萬,而這5萬就連利息都還沒付清呢!現在的問題是,你和親戚對這已還5萬到底是本金還是利息發生爭議,那麼這5萬到底是還的本金還是利息呢?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當債務人所還金額不足以償付本息之和的,如果當事人對所還金額的具體性質沒有約定,那麼所還金額便依次按照實現債權的費用、利息、本金三個順序來加以確定。

《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 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

因此,你已還的5萬隻能算作利息,還有5萬本金和利息尚待償還。並且,如果你在還款期限屆滿後仍不償還,還應當付遲延履行的遲延利息。雖然你有較大的還款壓力,但也不是違反合同的正當理由。只要親戚沒有免除你的債務,那麼你就得繼續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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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親戚能得回本金就不錯了。我三十年的戰友,關係不一般,在廣州做生意,說年前進貨,週轉一下,就借給了五萬給他,說好年後還,結果等了三年,我買房找他要,他勉強還了,利息根本沒提,我也絕對不會要的,還好,現在我們還是好戰友沒有因為錢搞僵就萬幸了。今年六月,我單位一孬種,通過單位小張,找老婆借錢救急,說好不超過兩個月,老婆問我借不,我堅決不同意,工作上生活上和他沒有交集,憑什麼借給他,他兩個月不還,以後不還,怎麼辦?同事小張出面勸老婆,說他家裡情況不錯,又是副主任,幫幫忙,很快就還的,小張是老婆本單位玩的不錯的好女友,鬼使神差,老婆出於面子還是借了三萬給他,結果,這孬種在本單位借了39人的錢,達300多萬,其他縣與他有業務關係的及親戚好友還借有100多萬,現在,工作停了,人不在本地,有多人起訴,也沒見開庭,只有等過年後向中級法院集體起訴。傻女人,自己老公的話不聽,聽女同事的,我一直在生氣,鬱悶,簡直是沒事找事啊!錢是要不回來了,大家意見就是力爭把他送進監獄。這親戚得回本金就慶幸吧!希望各位看到我的評論,也接受教訓,說破天都不要隨便借錢給人,借錢容易還錢難,否則,親戚朋友都會變成仇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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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月利息二分五,能不能被法律支持

你借了四萬元,五年後,你還了四萬,當時約定的利息是二分五,親戚說,你只還了利息,那麼推測這個二分五估計是月利息,否則不會四萬在親戚眼裡都是利息。

一般來說,民間借貸,約定了利息,肯定就需要支付利息,這個無可爭議,而根據法律規定,民間借貸最高年利率是36%,超過的無效,而借出人要求借款人歸還本金和24%的利息,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也就是說,首先約定二分五這個是有效的,至於年利率30%就屬於所謂的自然債務區,通俗來說就是超過24%的部分,利息沒有給的,則可以不給了;利息已經給的,要不回來了。


問題是,你給的四萬,是應該算利息還是算本金?

這個一般來說,會事先看雙方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那麼是一年支付一次利息,並且是還的錢是先算資金佔用期間利息,剩下的再算本金。

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

也就是,你本應該每一年還一次利息,我不知道這4萬是怎麼還的。

如果是五年後一次性還了四萬,那麼其實你五年後四萬元利息本來就是48000,也就是你親戚說這四萬算利息,就沒有錯。

以此類推,如果是剛剛借錢後滿一年,第一年你就還了一萬。

那麼還錢的算法就是,你這一萬元,其中9600算你還的利息,剩下的400算你還了本金。

等於你就後面只需要支付36000元的本金,以及利息。

比如在你第一年還了10000後,第二年剛剛兩年你就還了最後剩下的三萬元。

那麼等於這三萬元,你支付了8640的利息,和21360的本金,也就是你還剩下14640本金沒有還。

最好借錢的時候凡事說清楚

借錢,尤其是民間借貸,利息是多少,到底怎麼算利息,儘量先說清楚。

需要提醒的是,民間借貸,除非提前說明,否則視為沒有利息。

類似提問中,也許自身的確壓力大,但是約定了利息,至少應該在法律規定的利息範圍內給付對方相應的利息。

既然是親戚,可以多溝通,後面如何償還,根據自己還款的時間,和還款的數額具體算下到底還欠親戚多少錢。


廖彩琳律師


很多優質的回答都在幫你做計算題,即5年時間支付等於全部本金數額的利息,是否屬於高利息,該利息是否受法律保護。對於該問題,答案很明確,沒有超出。

但我認為你的問題的關鍵點並非該計算題,而是:

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歸還款項的性質到底是本金還是利息有爭議時,應當如何認定。

該問題在民間借貸糾紛的司法實踐中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於,民間借貸糾紛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間,當事人礙於情面以及法律意識不強,未能在法律關係變動時形成必要的證據。

具體到你與親戚這起案件的情況中,關鍵的證據有兩點:

1、借款時是否有利息約定。

2、停付利息是你個人意願還是雙方協商確定的結果。

對於第一個關鍵點,應當由你的親戚提供約定利息的借條予以證明,依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民間借貸案件,沒有約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張利息,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即使約定了利息,但利息約定不明的,出借人主張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息2分5到底是年息還是月息)

對於第二個關鍵點,應當由你承擔舉證責任,證據可以包括當初停付利息時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在場見證人員的證言等。

最後,鑑於你的糾紛是發生在親戚之間,為了幾萬元的借款對簿公堂並非最優的解決方案,還是建議你能找到家中長輩或村鎮調解組織為你們組織調解,在雙方能接受的範圍內達成一個調解方案,以期達到“無訟”。


嘉興律師葛康


五年前向親戚借錢,後來因還款壓力太大隻還了本金,親戚翻臉說只還了利息,該怎麼辦?首先,你的親戚能在五年前借錢給你,其實已經非常不錯了,現在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算是親戚之間信任度是越來越低,能借錢給你的人,說明是非常相信你的,值得交往。

其次,找個時間與你的親戚好好談,要有誠意表示感謝,然後雙方協商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利息,再給你的親戚一點利息,給利息的時候又是要簽訂個協議,對借款一事做個一次性的徹底了結。一定要誠心誠意的溝通,相信只要你溝通到位,話說的讓你的親戚聽著舒服,你的親戚會接受的。

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現在親戚之間借錢的是越來越少了,金融機構能夠提供自種貸款,而有錢的人也會把錢去買銀行的理財,也不願意再借給親戚,再加上現在許多人跟親戚借錢從來沒有想過要還,現在借錢是親戚,要還錢時就成了仇人,借錢容易,要錢難,許多人借錢後不認賬,打官司當時又沒有留下證據和憑證。

所以,能夠借錢給你的人是最值得珍惜的親戚,一定要儘量想辦法和好,把你的感謝的誠意讓對方感受到,一次不行,多進行幾次,還能找其他的親朋幫你進行說和,我想你的親戚在你的真誠攻勢下,會接受你的利息和誠意的。現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比較脆弱,親戚朋友之間的關係也比過去脆弱得多,能維持儘量維持。親戚朋友之間要儘量寬容大度,以吃虧是福的心態與親戚朋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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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本金四萬,利息兩分五。

不過這裡有個問題,雖然提問者是說將借款本金已全部清償,但這個畢竟是你單方說法。但是,因為在有約定利息的情況下,如果雙方沒有對於還款的性質進行明確的約定或說明,所償還的款項是要優先償還利息,超過利息部分才會認定為償還本金。

並且雖然約定的利息超過兩分,但是兩分到3分這個範圍,對於已經履行的部分,法律是認可雙方履行的效力。

所以,對於還款的金額是換本金還是還利息,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若你不能證明還款是本金,則將承擔不利的後果。對於證明還款是本金,可以收集雙方之間的聊天記錄,短信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


葉律師


我的建議是,趕緊找人根據法律所規定的民間借貸不得超過24%的利息來計算一下,籌錢連本金帶利息趕緊還了,越快越好,不然,拖得時間越長利息越多。

說起來也是你的錯。五年前向親戚借錢,說好的利息是二分五,你就該按事先的約定去做,這叫做一言九鼎,說話算數。可是你後來因還款壓力太大隻還本金,現在又怪親戚翻臉說只還利息。你的這種行為本身來說,就是不講信用,就是耍賴。

你的親戚原先借給你時,不管出於什麼條件,實際上都是救了你的急,你應該感恩。可是你出爾反爾,不但不按事先的約定,還因為對方提出當初的約定而將對方推向輿論浪尖,並且想為了逃脫還款而向群眾救助,這行為真的讓人堵心。以後再遇到急需用款的事,怕是你要求助無門了。

且不說二分五的利息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民間借貸利息不超過24%的要求,僅僅你說話不算數就有欺負人的嫌疑。甚至我可以懷疑,你當初答應的二分五的利息時,本身就可能懷著到時不還,詐騙親戚的耍賴心理。

我以為,你在還了四萬塊錢之後就不再提起還款之事,而且為自己不再還款找藉口,本身就想仗著親戚情誼,耍賴不還。說實在的,有你這樣的親戚也夠倒黴的了。


萍風竹雨123


這個我有經驗,4w,月息2分5,通常每月還息的比較少,一般都是按年還。其實正常情況下,算的是月息也應該按月還息,民間嫌麻煩,都省事做法,按年還。每月利息1000,一年12000,還是不低的,但是符合國家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如果每年不還利息,那麼應該利滾利,未歸還的利息應該算入下一年本金中。第二年本金52000,利息15600,第三年本金67600,利息20280,第四年本金87880,利息26364,第五年本金114244,利息28561。最終五年後連本帶息一共是142805。你只還4萬塊,還差102805沒還。民間借貸必須有借條,而且要事先寫清楚利息怎麼算。2分5說實在的,在民間也不算低了,尤其還是親戚。別的地方不知道,我們這裡一般在1分5左右,1分的也不少,主要看關係。2分的也有,但最高也就2分了,再高那就有點不太正常了。


洛陽家裝


六十多的人,用事實說話勸告年輕人,越是親戚越不能借錢。親戚不同與外人,外人傷了和氣,老死不相往來,也不會影響生活。親戚則不一樣,盤根錯節,一枝動百技搖,一得罪就是一大串。而且,現在的人大都是,說人話不辦人事。我曾因為借給人線,得罪人三家親戚,到這都不上門。一家是二十八.九年前,她家是什麼事情我忘了,急等用錢向我借500元。那是錢實,我在煤礦下井一個月才100多塊錢。當時手中無錢,我現給她借的(妻子的姑母),拿到錢後就說,等你兄弟長大後還你。當時只當笑話了(那時她兒子才4.5歲)後來每年見了總是這麼說,七丶八年後我生氣了,讓媳婦去把錢要了來,從那不與我往來了。那些年小舅子廠裡集資,一天,岳父大清早到我家,說你二兄弟(小舅子)廠裡集資需要2000元錢等著急用。我當時家裡就還有100塊錢,跑了好幾個工友家,總算給揍齊了,岳父滿意地拿上錢,吃完早飯走了。後來小舅子也熬到廠車間主任了,一直沒提還錢的事。二十多年過去了,後來我越想越生氣。終於有一天,我乘著酒勁打電話問了。舅子卻說他沒有花我的錢,他花的是他爹的。後來岳父知道了,才還了我。其實,他們都比我富。一個是大型公司的車間主任,一個是每月四丶五千元的退體教師。這種人就是不願還賬,當初別人給他救急,他早忘到九霄雲外去了。借線時恨不得下脆,還錢時比割他的肉都疼。明知道當時人家也是去給他借得,就是昧著良心裝傻充愣不還你。你不要還好,一要就成仇人了。所以說,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借。認可當初得罪,也別以後找氣生!尤其是親戚,親戚不犯財,犯財合不來。年輕人一定要記住我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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