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飛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公佈

招飛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公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大學位於江蘇省,是一所211建設高校。10月24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公佈,計劃在全國十三個省市招收500名左右學生。人人升學整理了招生簡章的具體內容,供家長查看。

一、學校概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民航/飛行學院是我國民航高層次人才培養和高水平應用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學科和專業門類齊全,擁有“交通運輸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博士後流動站,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設有交通運輸、飛行技術、飛行器適航技術以及土木工程四個本科專業,人才培養基本涵蓋了民航所需的主要專業。其中飛行技術專業為“江蘇省特色專業”、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和“國家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十餘年來,先後為國航、東航、南航、海航、深航、廈航、川航、首航、春秋、吉祥、順豐等十餘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養了具有本科學歷的民航飛行員6000餘名,已經成為我國民航高素質航線飛行員培養的重要基地。

二、培養模式

學生通過相關選拔進入飛行技術專業“全公費、訂單式”培養。全部培養進程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學生錄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在校內進行大學公共課程、飛行基礎理論和專業課程的學習;

第二階段,派送學生到中國民航局批准或認可的CCAR-141部航校進行飛行執照訓練;

第三階段,學生完成飛行執照訓練後回校繼續進行相關課程學習、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理論培訓及考試、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答辯。

學生須在規定的修讀年限內修滿飛行技術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數(含飛行駕駛技術訓練),達到畢業條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頒發“飛行技術”專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三、招生計劃

2020年我校飛行技術專業計劃在江蘇省、安徽省、黑龍江省、陝西省、山東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廣東省、河北省、重慶市、甘肅省等十三省市共計招收500名左右學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教育考試機構公佈的2020年招生信息為準。

招收學生委託培養的航空公司為中國國際航空、中國東方航空、深圳航空、廈門航空、春秋航空、上海吉祥航空、四川航空以及順豐航空。

四、報名基本條件

1.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科類要求為理科(實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需符合學校要求,具體以各省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為準),性別要求為男性,外語語種為英語,年齡在16到20週歲之間(出生日期為2000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以身份證為準)。

2.身高168—188釐米之間,身材勻稱;雙眼未經過任何手術,任何一眼裸眼遠視力(C字表)不低於0.1,屈光度(等效球鏡)不應超過-4.50D∼+3.00D範圍;屈光參差不應大於2.50D;無色盲、色弱、夜盲、斜視、青光眼或高眼壓症;無紋身。

3.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民航飛行事業;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

4.性格開朗、情緒穩定;思維敏捷、反應靈活。

5.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話交流和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五、招錄流程

報考我校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登錄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進行考生註冊、填報招飛志願、參加初檢、招飛體檢鑑定、心理測試、背景調查、系統招飛志願確認等高考前選拔工作。

考生通過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確認的“有效招飛志願”,將作為考生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志願的依據,有意報考我校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若系統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不在考生“有效招飛志願”範圍內的,將視為無效志願,我校將不予錄取。

具體流程如下:

網上報名→初檢面試→體檢及心理測試→背景調查→高考錄取

(一)網上報名

有報名意向的考生依據報名基本條件和《報考飛行技術專業學生身體自薦標準》(詳見本簡章附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條件者須在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進行網上註冊報名,

(二)初檢面試

考生根據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門通知或登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飛網 查詢初檢安排,攜帶填好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技術專業招生初檢報名表》及身份證原件到現場接受初檢面試。未參加我校現場初檢面試的考生不具備我校飛行技術專業報考資格。

(三)體檢及心理測試

初檢面試合格者,參加由招飛院校統一組織的上站體檢及心理測試,體檢標準按中國民航局頒佈的《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鑑定規範》(MH/T 7013—2017)執行。各類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背景調查

對體檢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民航發【2014】3號文)要求對其進行背景調查。

(五)高考錄取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行技術專業,屬於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初檢面試、體檢及心理測試、背景調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志願時,須在提前批次第一志願欄填報,不影響其它批次的報考。

2.對於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生部門確認的全國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過20分,並按照加分後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3.江蘇考生高考選測科目必須含物理,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為選測2C、必測5合格。

4.北京、天津、山東、浙江考生物理、化學2門科目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

5.2020年我校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當地當年高考文化課總分的60%執行,英語單科成績最低要求按當地當年英語單科總分的60%(小數點後一位四捨五入)執行。

對於通過我校組織的初檢面試合格、體檢合格、心理測試合格、背景調查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和英語單科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高考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比較英語、數學、語文、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分數。具體投檔規則以各省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為準。如遇國家招生政策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在校管理

1.學生在校期間享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其他本科專業學生的一切待遇。

2.學生接受準軍事化管理,專享服裝補貼及空勤伙食補貼。

七、淘汰機制

1.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收飛行學生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學籍;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考生在招生過程中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無論何時被發現,一經查實,已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學籍,未取得學籍者不予註冊學籍,並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2.學生在籍期間,如由於身體、技術等原因被停飛,依據《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及《關於飛行技術專業學生學籍管理的補充規定》,可申請轉入民航學院交通運輸(民航維修工程)專業學習。

八、就業事項

本專業採用訂單式培養,學生入校後須接受學校統一分配並與學校、航空公司簽署培養協議,畢業後進入簽約航空公司從事民航飛行員職業。

九、相關費用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承擔學生入校前招生和選拔過程中發生的初檢面試、體檢常規物理檢查、背景調查審查費用,學生本人承擔食宿、交通、體檢常規輔助檢查、心理測試以及個別學生須加做體檢項目的費用。

2.本專業學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實行學分制收費。

3.學生在CCAR-141部航校進行飛行執照訓練期間所發生的培訓費用和基本生活費用由所屬航空公司負責解決。

4.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生還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十、注意事項

1.報名的學生在招生過程中,出現任何虛假或舞弊行為,一切責任和後果自負,學生須向學校賠償損失,同時學校還將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2.其它信息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公佈為準。

3.如遇國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要求做相應調整並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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