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員工遲到早退罰款100元,遲到的員工都選擇請事假不來上班了,你怎麼看?

職場心語劉


公司的規章制度目的是要規範員工的上班行為,當出現這個情況的時候,說明公司的這個規定是存在很大問題的。

第一、遲到如果罰款100,那就相當於半天甚至一天的工資,那麼真的還不如請假了。所以說,這樣的制度是有問題的。

對於遲到制度,很多公司是這樣規定的,以時間為限制,遲到5分鐘不予處罰,但超過三次按照遲到一次計算。超過10分鐘,扣10塊錢,超過20分鐘扣30塊錢,遲到30分鐘扣半天工資。這樣的制度是相對合理的。

第二、對於早退的罰款問題,一般和早退一樣的扣錢方法,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另外也要有人證明,證明你不是上了半天班就早退了。

第三、遲到早退都罰100塊錢,這樣的公司肯定是罰多獎勵少,員工並且敢直接請假不上班,就說明當天的工資也就這樣,遲到了上班就是白上,我為什麼要上班呢?這是公司嚴重的管理缺陷。

第四、這樣的公司雖然沒有見過的,但這樣的制度不可取,如果你在這樣的公司一天工資都拿不到300塊錢以上,那你也可以直接離職了。

總之,一個發展良性的公司都是有很大彈性空間,所有的規章制度會獎罰分明,且合情合理,只有這樣,員工才能高高興興的上班,公司才能穩步的前進!


無憂網客


前幾天在網上看了一個段子,某公司員工總是上班遲到,老闆非常的頭疼,罰款也沒有用,照樣有員工遲到,思索良久老闆終於想了一個辦法:

第一天,老闆在打卡機上貼了一張紙,上面寫著:遲到獎勵100元。等有遲到的員工來了之後老闆真的給員工發了一百塊的獎勵。

第二天,遲到獎勵變成了50元,遲到的員工也拿到了50元的獎勵。

第三天,遲到獎勵變成了30元,遲到的員工也拿到了30元的獎勵。

第四天,遲到獎勵變成了10元,遲到的員工也拿到了10元的獎勵。

第五天,遲到獎勵變成了0元,遲到的員工沒有拿到了一分錢獎勵。

從第六天開始,就開始沒有員工遲到了,老闆問員工你們為什麼不遲到,大家都說:遲到都沒有獎勵,幹嘛還要遲到!

雖然只是一個段子,但是從側面可以反應出一個道理:公司出臺政策不能是拍腦袋想出來的,只有抓住人性,制定出合理的規章制度,才能達到更好的效果。



縱觀眾多企業,那些發展比較好,規模比較大的企業有幾個是靠罰款來管理員工的,無不是採取有效激勵措施,激發員工潛力,使員工願意工作,願意遵從公司制度,企業才能發展的更好。

公司規定,員工遲到早退罰款員工100元,遲到的員工都選擇請假不來上班,反應出了三個問題:

一、制度制定一定要合理

員工遲到早退罰款員工100元,遲到的員工為什麼選擇請假不來上班,作為企業的管理人員難道就沒有反思過? 能在企業上班的人都是成年人,每個人都不是傻子,對於一件事情的得與失、利與弊肯定早都算的清清楚楚,如果在上班的途中,感覺自己不能按時趕到公司了,遲到就會罰款100元,而自己上半天班還沒有100元,有可能才有80塊,那還不如直接請半天假,自己還能休息半天,何樂而不為。

有時候作為企業的管理者就是任性,在制定制度的時候從來沒有考慮過合理性,理所應當的覺得遲到就應該罰款,並且罰的越多,才能讓員工肉疼,進而才能杜絕問題的發生。而實際結果並不會像管理者想的那樣把問題解決了,往往還會向相反的方向發展。



二、制度制定一定要合情

每個人從上幼兒園開始,老師都會教導小朋友上學不能遲到,不來上學就要請假,再到小學、中學、高中、大學,我們不知道聽了多少遍,而到了職場難道大家不知道遲到是不對的? 既然大家都知道上班遲到是不對的行為,肯定不會刻意的遲到,但是在上班時可能會因為各種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遲到,如堵車、天氣原因、身體原因等不能按時上班,但是隻要遲到,企業不管什麼原因一律罰款100元,員工肯定會覺得企業毫無人性化可言。

經常會看到一些企業的核心價值觀是以人為本,但是真正實行人性化管理的企業又有幾個?不管員工是什麼原因遲到一律都是罰款100元,何談人性可言,這也不難看出為什麼員工寧願請假都不不願意遲到了。

三、制度制定一定要合法

根據《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行政法律法規規定,只有具備相應職權的行政機關才有權進行相關的處罰。而法律並沒有賦予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罰款的權利,企業是無權對員工進行罰款,即使是公司有制度明文規定也不行,員工也可以有權拒絕工廠的罰款行為,並可以提出抗議上訴。

勞動者相對於企業屬於弱勢群體,在權衡了利益後,迫於企業的淫威不得不接受罰款,正因為企業的種種不合法制度,才會使員工背離了企業管理者的管理初衷,並沒有起到有效管理員工的效果。

綜上所述,員工遲到早退罰款員工100元,遲到的員工都選擇請假不來上班,主要是公司制度的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員工不認可,才導致員工的行為與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馳。企業在制定制度時,只有充分考慮各種客觀情況,聽取員工的建議和意見,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制定出更合情、合理制度,員工才會自願遵從,企業的勞動關係才會更和諧。


職步青雲


你這老闆還是不夠狠,你看我之前一個老闆,遲到早退,一分鐘一百,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要按曠工,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反正請假他也沒答應過,你看看,這才是精明的老闆

制度一出來,20個人的廠子,就剩下四個人了,還都是領導,他家親戚


果腹毒素


現在是扣錢方面所謂管理按外國的,講奉獻按中國的,我們每週只休一天,工資也不高,平均工資到手不到三千。遲到早退,病假事假都扣錢,我幾乎每天都加班一個小時,有時晚上還會有加班,加班工資是沒有的,奉獻了,但我病了四天,卻扣了六佰多元。包括全勤獎。

什麼時候能公平一點?

這些遲到就請假休息的朋友,頭腦是清醒的,方法也正確,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能這樣了!


沙漠漁夫31


看見這個話題就想起之前上班的公司,老闆想一出是一出,遲到一分鐘哪怕是一秒也要扣一百,本來說是扣三百,那時候上班一天也掙不了一百塊,一個月上六休一,工資才兩千塊,遲到一分鐘等於白乾一天還得倒貼錢,所以就一算時間來不及就請假不來了,時間長有時候一天好幾個人不來,工作根本就做不成,所以後來就沒有了,想出這種辦法的老闆就是腦子有坑,害人害己


用戶9608382660536


講一下我們公司吧,一個月累計遲到10分鐘內不扣工資,超過10分鐘扣半小時工資,以此類推!漏打卡一次扣5元,24小時內可籤卡後不扣,一個月可籤兩次!如果漏打卡當日又沒工作報表證明上班的,當請假處理!加班的話就取消加班!


強94442421


制度有點不合理。這件事就發生在我身上過,那天剛好下大雨,去到還溼了身呢。結果去的時候遲到了一分鐘。結果下個月剛發工資就扣我全勤,我是剛來的不知道,早知道的時候打電話過去,不來上班還好一點,心裡沒那麼氣。每個月準時按時上下班打卡竟然給我扣錢了去。


梁少vlog


01【寫在前面】

先看一個關於制度的故事:美國巴頓將軍將空軍降落傘合格率從99.9%提高到100%的故事。合格率99.9%就意味著每1000個跳傘人當中,就有1個人必須死掉。多次讓供應商達到100%,供應商經過努力,說已經到達極限了,除非出現奇蹟。

巴頓將軍收到貨以後,每次都從貨品中隨機抽取幾個降落傘,讓供應商的負責人親自挑傘檢測,結果奇蹟真的出現了,合格率達到了100%。

這裡講的是,降落傘的驗貨方式在規章制度中發生了改變,第1次99.9%的合格率是通過機器來檢的,第2次100%的合格率是通過真人生命來檢的,正是這樣一個改變,讓無惡意的供應商負責人(完全可以認為是一個壞人,因為總有空軍死人),變成了一個大大的好人。

國有國法,企有企規,好的規章制度能使壞人變好,壞的規章制度能使好人變壞。這裡員工被罰款100元,而選擇請假不來上班,是逼著讓員工變壞,本來員工還興沖沖的走在上班的路上,結果抬頭一看錶,要遲到了,那趕快請假吧,因為員工心裡都有一本賬,上班被扣100元,還不如請假休息呢。這也說明制度有漏洞,有空子可鑽,需要打補丁。

小編每年都對我們企業的管理制度進行一次修訂,認為:一個好的規章制度,應凸顯以下3個原則:

(1)多員工商討,少負責人獨裁。

(2)多用正激勵正能量,少用負能量負催化。

(3)多關心多人性化,少漠視少反人性。

02【如何凸顯三大原則】

(1)多員工商討,少負責人獨裁,這是合法工程,是第一重要的。

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要將規章制度的基本草稿,或者徵求意見稿,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各科室、各生產線,廣泛徵求廣大員工的意見,並將徵集的意見,由工會主持召開規章制度修訂會議,將修訂稿提交企業經營管理方進行決策。其目的是,有工會審核企業規章制度是否符合國家大法,做到合法,同時也積聚了員工的智慧,代表了員工的心聲,容易得到員工的認可,認可以後推行將比較順利。

比如我們公司考勤制度對加班的規定,經過多次同員工商討修訂以後,是這樣子的:

  • 沒有審批的加班,或者不是公司安排的加班,公司可以不支付加班費(員工自願加班)。

  • 員工工作日延長時間加班以及雙休日加班的,公司優先以調休方式予以處理,不能調休的按照加班基數的2倍發放加班工資。

  • 法定節假日嚴格控制加班,確定需要加班的,必須由員工向上兩級的領導批准,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加班基數的3倍予以發放。(基本上法定節假日沒有加班,同時也充分尊重了員工的休息休假權)

(2)多用正激勵正能量,少用負能量負催化,這是激發榮譽感工程。

比如某公司剛開始扣款嚴重的,有員工到當地勞保所以罰款名義而上訴,公司被迫撤回了罰款,補償了員工的罰款,因為用人單位並沒有罰款的行政權力,這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但可以有負激勵,所以建議大家以後再對員工的處理中,不要用“罰款”二字,要改為“負激勵”三個字或者“處理”二字。

比如,某互聯網公司“遲到”規定如下:

  • 每月在全公司範圍內評選出勤率最高的部門,根據部門人數每人獎勵50元,作為部門水果經費。(為了獲得水果經費,部門人員之間就會互相監督,公司制度執行部門就可以做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 年度評選出勤率最高的員工,享受春節假增加5天。

  • 對遲到員工進行排名,對遲到時間最長的人進行負激勵,其他遲到人員不進行負激勵。

(3)多關心多人性化,少漠視少反人性,這是收心工程。

每一個員工都是有情感的人,都需要得到公司的關懷和關心,每一個受到關心、尊重的員工,將更會死心塌地的跟隨企業做好本職工作,特別是在危難的時刻容易衝鋒在前。

讓我們看看另外一家公司對“遲到”的人性化規定:

  • 每月允許員工遲到3次,累計時長不超過45分鐘。

  • 3次之後確因意外情況遲到的,必須提供意外情況證明可不算作遲到,但需在本月補齊因意外遲到耽誤的工作時間。

  • 因意外遲到而影響到工作狀態的,其上級主管應主動給予關懷。(比如員工父母親突發疾病,因送醫院而遲到的,可以安排工會對家屬進行慰問)

03【總結】

遲到罰款100元,請假不來上班,這說明制度制定人思慮不周有BUG。但我們也經常會說,如果一個企業靠罰款來強制員工達到公司規範,這個企業是在走下坡路的,是不會有好的未來或者沒有未來的。

一個企業想要真正獲得發展,就必須有好的制度(要凸顯上述三大工程:合法工程,榮譽感工程,收心工程)來激發員工的內驅力和向心力,才可以活得長、活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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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現象背後的本質,就是:如果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健全,只會讓你的管理難上加難。


對於這個公司的員工來說,遲到早退一會兒要被罰款100元,而選擇事假一天都不用來,卻只被扣罰110元,那對於員工來說,衡量兩者之間的得失,員工當然會避重就輕,做出性價比更高的選擇。


這就是規章制度的漏洞,導致公司的管理舉措達不到預期目標,成為失效管理。


因此,公司在制定考勤規則時,一定要兼顧公平與合理,否則,你的管理不僅不會起到任何積極作用,甚至還會起到反作用。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那如何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其實很多單位,在制定考勤制度時,都考慮到了這個問題,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例如:

1.加大事假的扣罰力度:遲到早退罰款100元,但請事假扣罰200元,並扣罰當月績效的10%。


2.加大績效掛鉤力度:當月事假超2天,取消當月全勤獎,扣罰當月績效20%;全年事假超10天,取消年度的全勤獎,扣罰20%年終獎。


很明顯,有了這樣的規定,請事假的成本就遠遠高於遲到早退的成本,員工自然就不會出現遲到變請假的問題了。


同時,強化考核的完備性,也更能凸顯公平性,假如考核和管理不完備,老實的員工、遵章守紀的員工,就總會吃虧,而那些狡猾的員工,就總是會佔便宜。


所以,激勵制度必須要完備、必須要合理,必須要統籌,如果只是侷限於某一點的管理,而不放大到整體管理體系去考慮制度的完備性,那這些看似有用的制度,最後都會變形、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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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驚雷


首先,勞動法中沒有明確關於遲到早退的規定,只是說公司可以制定相應的處罰規定,但處罰的金額不得高於員工工資的20%,處罰後員工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從這點看,公司對於員工遲到早退罰款100元的規定是合法的。

其次,對於員工來講。工資本來不高,可能上一天班也就一兩百元,有可能遲到早退就那麼幾分鐘。這麼算下來,一天班也就少上了那麼幾分鐘,工資卻要被扣掉100元,怎麼算都不划算,所以乾脆請事假一天。

從這點看,公司管理的確缺乏人性化。誰還沒有個特殊情況,除非那種三天兩頭經常遲到早退的員工,大部分員工都是想著準時上下班的。像公司這種苛刻的處罰規定,才會造成員工寧願請事假也不來上班,其實這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更是一種傷害。

所以,一般比較優秀的公司,對員工的遲到早退,都會做人性化的規定,既對喜歡經常遲到早退的員工產生震懾作用,同時也使意外遲到早退的員工能安心上班。具體的做法可以為:實行籤卡制,遲到早退的員工可以不打卡,填寫手動籤卡單,但是一個月只能有三次籤卡的機會,超過三次以上的籤卡一次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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