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讓籤“管”與“不管”協議,兩個極端,可把家長難住了,怎麼辦才好?

碼農wu師


這個事非常有意思,學校讓家長籤“管”與“不管”協議,看似極端,卻是反映現實中的問題:

學校和家長一切都是為了孩子的教育,可在對孩子教育的“懲罰”上一旦出現了問題,老師總是受傷害的人,學校總是鬥不過家長的!所以學校不得不讓家長簽訂協議來保護老師的權益!

就像最近兩所教師事件一樣:1、五蓮二中楊老師因“用書本”打了逃課學生而被家長狀告;2、安徽周老師因處理學生打架而“打”了其中一學生被家長扇耳光最後投河自殺;這都反映出放下教育“懲罰權”的問題,老師該不該管學生?


“管”與“不管”最終的權力在家長手裡,我相信如果這所學校的協議是合理的、是有效的,那麼家長肯定會籤的,因為家長都希望孩子“成龍成鳳”啊,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未來一片光明,在孩子成長教育中,哪能會沒有懲罰啊,只不過老師對孩子的“懲罰”變成了部分家長“勒索”的工具,這不得不讓學校出此下策啊!


從“管”的效果看,老師嚴管對孩子是非常好的,也讓家長放心了,就像最近山西的中學與家長和孩子簽訂的三方協議:學生頭髮不能超過21釐米,學生進校不能帶手機;可簽完協議後,部分家長和孩子放在心上了麼?並沒有啊,才有進校嚴查,發現帶手機直接沒收手機扔進水桶裡,發現頭髮超過21釐米的直接讓家長過來!

從這也反映出家長真是對孩子是“放縱”管理啊,明知道簽訂協議了,還讓孩子留長髮,還讓孩子帶手機;那麼家長就不想管孩子啊,當然想啊,但家長都是“猶豫”、“想得太多”,害怕對孩子造成傷害,但又不得不管,於是借學校之手,如果學校不簽訂協議,就如此管教,我估計這所學校要散夥了、校長和老師將會被撤職了!


所以從這個學校要與家長簽訂“管”與“不管”的協議看,可能會讓很多家長不是太滿意,認為你們學校就是教書育人,理應該管啊,該懲罰就懲罰啊,為什麼要籤協議呢?可學校會想:“我的祖宗啊,你們不籤協議,我能管麼?我敢管麼?”,這也是老師“懲戒權”不清楚的原因,到底該如何管教孩子,仍是個難題!

不過話說回來了,如果這個學校把這份協議描述的非常合理,比如不寫作業、與同學打架、上課睡覺等等一系列規則制定完美,老師以哪種處罰方式來解決問題也寫的非常清楚,我想家長們也是會簽訂協議的!


一切為了孩子的教育,學校不得不出此方法,但願家長們能夠理解,如果你簽了“管”的協議,那就相信學校,老師在管教學生上肯定會有方法的、有尺度的;如果你感覺不合理,大可不籤合同,但請你家孩子不要在課堂上影響別人家的孩子學習,看似一句玩笑話,可就是事實!

如果是我,我會簽訂“管”的協議,如果是你呢?你會籤麼?歡迎留言討論?


流子佳


我這學期接受的是一個新的班級。對於學生和家長,特別是家長的情況完全不瞭解。所以我在對待學生出現問題的情況下,是非常謹慎的。


今天課堂上有幾個孩子沒有認真聽講,或者是開小差,我對他們進行了處罰,但是比較簡單,就是站到後面去,當然也可以把凳子搬到後面去坐。其實我也知道讓他們站到後面去,這應該是體罰,所以才會說如果需要,可以把凳子搬到後面去,可以選擇坐的方式,接受我的懲罰。當然這些孩子並沒有把登子搬到後面去,卻乖乖的站在後面。


因為我知道僅僅是放到後面站一會,對這些孩子來說不痛不癢,他下一次仍然可能犯同類的錯誤,所以我給他們每個人發了一張大概是20道題左右的計算題單發給他們,我並沒有要求他們做,先讓他們放在自己書包裡面。下來以後我再和他們的家長取得聯繫,把情況給他們說了一下,明確告訴他們,我給他們發了提單是懲罰性質的,不是很多,只需要10分鐘或者20分鐘就能完成,是否讓他們繼續完成,完全由家長決定。我得到家長的回答是完全支持,而且還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了,可以加重,可以進行肉體上的體罰。當然我知道家長的態度,但我不會這樣去做的。畢竟我們的目的是提醒孩子注意上課的聽講,不要因此而落下很多課程,到了高年級的話再想提高成績真的很困難。

我覺得題主所說的現象可能有些誤解,可能有一些具體內容,並不是說完全的管或者不管那麼簡單。如果是我的理解的話,應該有一些具體的條款,實際上就是把學校和老師對學生的管理決定和方式告訴家長,讓他們來表達他們對哪些行為是接受的還是不接受的,這樣做到心中有數,更好的保護我們老師。


楊鍋來了


這都是些什麼問題啊?孩子上學當然要服從管理啊,我能理解學校為什麼讓家長簽字,那是因為現在的家長和孩子有些事兒真是讓學校不得不防。但是我不理解的是家長,這還用想嗎?當然是籤管啊,說白了現在的孩子你家長自己管不明白,還不讓學校和老師管,那你讓他上學幹什麼?做為學生你學習可以不好,但是連紀律都不好的話,還不讓學校老師說,那你幹嘛來了?家長你自己願意養祖宗,麻煩你領回家自己供著去,別給別人找麻煩。別跟我扯什麼心理陰影什麼的,怕得心理疾病,你自己看去。我兒子從小到大沒少讓老師收拾,沒看他有啥心理疾病。家長你只要足夠關心孩子的狀態,他就是在學校有問題了,也會及時和你溝通的。現在有一部分家長本身就是個有心理疾病的,把孩子當嬰兒養,都初中了還怕他餓著,凍著,被人欺負了的,可怕他家孩子在外面吃虧了。在不就是隻知道掙錢,給孩子大把錢花,確不知道孩子一天天的在外面和學校幹什麼的。真替這些家長上火。


手機用戶61535915192



雖然這個協議聽起來有些唐突,但是仔細一想,這個協議也不能說完全不合理。特別是暑假五蓮二中楊老師以及安徽周老師的事件已經給校長和老師的心裡留下了嚴重的陰影。

在現在的教育形式下,老師管與不管似乎都不對。管,稍不注意就容易出問題,害人又害己;不管,又感覺對不起學生。

這學期我剛接任一個畢業班班主任,這是全校聞名的“髒亂差”班級。以前教室裡隨時都是垃圾,教室後面像垃圾場,經常都有刺鼻的零食袋氣味;學生寢室更是亂成一團;學生打鬧是小事,還經常做些違反紀律的事情;各科成績都比另一個班平均分低十幾分。

開學報名時,一個家長進教室就是:孩子交給劉老師了,劉老師要多費心了。我直接告訴他:“我知道你家孩子不愛寫家庭作業,但是你要明白在學校劉老師應該管,孩子週末回到家,我總不能到你家裡去管,你要明白孩子是你自己的。”當時那位家長就有些尷尬,因為我早聽說他跟孩子他媽分分合合,根本就不管孩子。所以,我提前得告訴他規矩。

開家長會時,我就給家長明確要求,告訴他們劉老師有些嚴厲,我不會打學生,但是屢次犯錯肯定會受處分,要麼蹲馬步,要麼跑步,要麼去幫七年級同學沖廁所,並對家長提出了一些建議,比如週末時監督孩子把作業完成,特別是以前不寫作業的孩子;不能給孩子拿太多零花錢,不讓孩子吃垃圾食品;週末不讓孩子玩手機等。

開學一週,男生寢室連續幾天晚睡紀律糟糕,已經給他們講了好幾天道理,好像都沒用。昨天就讓幾個在寢室裡反覆鬧的孩子在操場上跑了一會兒步,當然,跑步時我一直在觀察有沒有孩子臉色差;昨天午休有兩個孩子不睡覺,跑別人座位上玩,蹲了幾分鐘馬步。

不為別的,因為這個班再不管就真的毀了所有的孩子,為了孩子養成良好的習慣,至少不在小學階段欠太多的賬,我只能多陪伴,多講道理,多用制度管人。孩子壓力大,老師責任更大。

說這麼多,我其實就是想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老師必要的懲戒是應該有的,不然就會像我接手的這個班級,不然會害了孩子。


語文教育楊柳依依


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對比我們小時候上學,不聽話老師可以罰站,罰寫作業,罰放學留校,可以罵,可以打手心,但你看現在就有一些家長鬧事,而且是不分青紅皂白的,沒有底線的,學校也是出於無奈。如果是我,肯定選擇管,但是有一條,孩子可以打,但只限用尺子打手心,打腫了我都不會怪老師,其他的罰站罰跑都是小心科,我們都是這麼過來的。


龔夫熊貓灬


霸王條款,無效協議。管本身就是學校的教學義務所在。至於單拎出來管與不管的概念無非就是為日後的暴力執教找說辭,免責協議而已,也可以側面看出該學校的實際教學水平是堪憂的。簽了管,就意味著學校擁有了對孩子的絕對教育權。教育本身就是家校互通的結果,單方面的學校教育或家長教育本身就不合理。如果是碰到了負責任的老師還好,碰到了不負責任的老師隨時可以以管的名義,在看你小孩不順眼的情況下隨時可以教訓你小孩子,也意味著教師日後的一切過激行為都可以用管來堵住悠悠眾口。辯證去看,如果簽了不管,意味著即使你小孩是個聽話懂事成績優秀的學生,教師在課堂上依然可以不叫他,甚至是把他安排到班上的最角落,那我請問一下,學校拿著郭嘉的投入不幹人事,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在變相騙取教學經費。看了眾多評論,發現很多家長真的是犯賤,看問題只看表象。籤管並不意味著學校老師就會給你盡職盡責,這是一個偽命題。籤管以後,哪天你孩子在校被老師虐待及言語侮辱時,保證你跳的比誰都高,更可怕的結果是孩子回來還可能不敢跟家人說。所以奉勸那些支持籤管的家長過過腦子,別一天到晚的只知道進水。


誤入藕花深處ollo


學校讓家長籤“管”與“不管”協議,其意圖一目瞭然,就是想讓家長籤“管之協議”。這樣做,無非想讓家長承認老師具有懲戒權,一方面想讓老師放手、放心地大膽地去管教學生,把學校搞好;另一方面想以此約束一下那些習慣鬧事的家長,日後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這一出發點是好的,我舉雙手伸雙腿贊成。

可怎麼就把一些家長給難住了呢?

一種解釋就是,這些家長不想讓老師擁有對孩子的懲戒權,擔心孩子在學校受老師的欺負和虐待。家長的這種擔心其實是對“老師懲戒權”的不理解。

何為教育懲戒權?
教育懲戒權作為立法賦予學校或教師的權力,是國家教育權的具體化,具有典型的公法特徵。2017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人大制度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陳舒指出,要賦予教師更多教育孩子的權力。 [2019年7月9日,《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提出,將保障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懲戒權。
教育懲戒不等同於懲罰,它是教師依據一定的規範,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學生的不當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為目的,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

要說校方這一舉措的不妥之處,就是“問題描述”中的“懲罰”用詞不當,應換作“懲戒”才合法。

“把一些家長難住”的另一個理由就是——家長對孩子溺愛的心理在作怪。他們怕孩子在學校受到一點兒委屈。有如此心理的家長,其家庭教育一定存在嚴重的問題,恐怕自己的孩子存在沒規矩、不講理、自我中心意識極強的毛病。因為只有這樣沒規矩的孩子才怕到了有紀律約束的地方“受罪”。對這樣的家長,我的建議更是果斷地籤“管”,只有這樣,你的孩子才有救——家庭教育的缺失才能在學校得到有效地彌補,不然可就真完了。


所以,請理解學校的苦衷,也為了自己的孩子,果斷地籤“管”吧,才是我們做父母的不二選擇!


浮塵微草


我家孩子開學填了兩個表

我家孩子今年上一年級,前天老師讓孩子帶回兩個表,一個是《特異體質表》,另一個是《家校責任書》。老師給出了模板,讓照著模板填寫。

我看了《特異體質表》,這個表主要是調查學生有沒有一些疾病,並徵求家長學生不能參加哪方面的活動,另外就是填寫緊急聯繫電話,方便學校及時聯繫到家長。

對於這個表,個人認為,還是挺有必要的,通過這個表可以瞭解到學生必要的身體狀況,以及發生緊急情況,第一時間聯繫誰。對於學校、孩子、家長來說這是一件好事。

另外一個表是《家校責任書》,其中主要表述的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學校要注意哪些問題,家長應該注意哪些問題,並如何配合學校和老師的工作,當然裡邊也有包含在什麼情況下學校不負相應的責任。

題主所提問題中,學校讓籤“管”與“不管”協議,感覺像是一種合同。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合同的身影是到處可見的,訂立合同的目的是保障各方的權益,同時在發生糾紛時,可以依據合同解決。

而且題主說提到的學校協議是兩份不同的協議。家長只能在A和B中選擇

  • 協議一:家長簽了管的協議,老師可以管孩子一切,只要不聽話就可以批評、教育、懲罰,家長不能鬧事。
  • 協議二:家長簽了不管協議,那麼無論孩子上課睡覺、不聽課、逃課等,一律家長自己管,老師不負責。

二選一看似簡單,其實家長很難抉擇。

問題是看似是管不管,其實症結還在對學生教育需要懲戒和體罰的關係。

站在學校、老師的角度看,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有時候,需要對學生進行一定的處罰。

站在家長的角度看,是希望老師可以全身心的教育孩子,對孩子負責並充滿愛,補課對孩子處罰。

家長簽了“管”的協議,不可鬧事,在一小部分家長心裡是不能接受的。

家長籤“不管”的協議,這也讓很多家長揪心。


對於題主的問題,個人認為還是需要家校配合。

近些年,網絡上有關校園體罰、校鬧事件的新聞屢見報端,也引起了廣大家長和網友的熱烈討論,家長們關心孩子,重視對孩子的教育,但家校之間的不理解依然存在。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家校多溝通,多配合。


曉曉筆記


在“三味"看來,在對孩子教育這件事上,學校(或老師)與家長簽訂“管"與“不管"的協議,只不過是“鬧著玩玩"罷了,根本沒有任何效力。家長又何必為此犯難呢?

首先,義務教育法中就有規定,學校或老師必須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和教育負責。而且教師的職業道德規範中也有要求,教師應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

在法律規定和師德要求面前,學校(或老師)與家長所簽訂的"協議",又有什麼效力?“管"也得管,“不管"也得管。

我不相信:如果學校或老師與家長簽訂一份"不管”學生的協議之後,學生出現上課睡覺、不聽話、逃課等行為後,學校真就沒責任了,一切交由家長去管了。

這點,是學校和老師所能說了算的嗎?哪位校長或老師試試看,這些"不管"的學生在校甚至在家出點什麼事後,究竟脫不脫得了干係?

任何機關和公職人員,在自己所負責的工作上推脫責任,都是“不作為”表現,是要為後果擔責的。

因此,溫磬提示:老師切不可被一紙“家校協議"矇住眼睛,盡職盡責幹好本職工作,才是對自己最大的保護!


其次,“管"與"不管"的家校協議,在明確家校責任上有一定作用。但效果如何,與家長的認識和配合程度有密切關係。

確實,在對待孩子的教育上,家校雙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特別對家長而言,不能錯誤地認為,把孩子送進學校交到老師手中,就萬事大吉了。實際上,孩子在學習態度、行為習慣等各方面表現上,都離不開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

特別是在學校和老師失去對學生的懲戒權後,孩子諸多不良行為,更需要在家長的有力支持和配合下,才有效果。

不少學校或老師也確實在無奈之下與家長簽訂過協議。比如:

如再有逃課,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與學校無關;

如再出現上課吵事,影響上課,由家長陪讀一週,或接回家教育;

……

但是在執行協議時,有家長會自覺遵守,可也有家長會耍無賴,一旦較真時,就到學校吵鬧不休……

到頭來,所有責任還是由學校和老師來承擔。

大家說,是不是這樣呢?

我是“三味聊教育",感謝您的閱讀、關注和點贊,並期待與您共同探討這個問題。

三味聊教育


在我看來,管與不管都只是學校和老師的無奈之舉。一旦遇到極少部分,沒有師德的教師,和極少部分無理取鬧的家長,籤與不籤還不是一樣。之所以造成今天這種局面,是當今教育系統的失敗,和這個金錢至上的社會不尊重。如果教育系統,能夠嚴格選拔教師,多注重教師的德行操守,儘量杜絕那些託關係走後門的事情。提高教師的待遇,70.80年代,一個農村教師的收入,都可以養一家三口,現在的農村教師收入,也就只能養活自己,造成很多優秀的人才,不願意進入教師這個行業,同時也造成很多教師,私自在外面收費補課事件。最後就是當今社會上的不尊重,在很大部分人的心裡,教師只是一個沒錢、沒權、沒勢的職業而已,不值得去尊重,少部分自私自利的家長,就會覺得教師好欺負,可以無所顧忌的無理取鬧。這難道不是現在這個金錢至上的社會,導致教師現在只教書不育人,老師只是一份工作,而不是一份責任的心態。這不得不說是我們中國,當今社會的悲哀。這些年我在發達國家和貧窮國家都待過,認識不少外國朋友,他們對待老師,那是非常的尊重,教師在他們國家,是一個非常受歡迎,受尊重的職業。然而我們中國卻恰恰相反,對於教師不認可,不歡迎,不尊重。從整個社會這個大環境看,我們再回到教師管與不管,家長籤與不籤的話題上,所謂的管與不管,籤與不籤又有什麼意義,又能起到多少作用?也就是治標不治本罷了。一點淺顯的看法,可一起討論,請別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