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方文山這樣平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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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1月,有個小男孩出生在臺灣靠近臺東的一個偏僻的小鎮上,那地界兒在花蓮南部。

臺灣沒有“草根”的說法,他們稱作“藍領”,指的是決計談不上富貴,但也不至於說會餓死的社會中下階層的人,男孩的家庭便是標準的藍領家庭。

他的童年也不能說顛沛流離,直到很多年後他回憶起自己的童年,他最感激的還是家人健康且相處融洽。

那些年家庭的經濟狀況一直屬於勉強維持狀態,男孩從小就沒什麼零花錢,而求學的階段也沒有上過一天的才藝班,就更不用說什麼專業系統地學鋼琴、書法、繪畫了,甚至男孩連幼兒園都沒有上過。

不知道錢的壞處的人,才會執著於錢的好處。

為此,每個寒暑假,其他的小朋友都擁有著多彩的假期,而他都會去各種各樣的地方做各種各樣能做的工作,高爾夫球童、餐廳服務員、發小廣告、送報紙,甚至還去工地上撿廢棄的舊鐵絲。

那時候附近工地的大樓跟個寶庫似的,不僅有綁鷹架的舊鐵絲,還有工人喝剩的易拉罐,每次男孩都可以換十幾塊臺幣。

倒不是說他懂事,而是他覺得自己可以掙錢是一件能帶給他巨大的幸福。

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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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時期的他混跡於桃園、龜山一帶的工業區,成了最廉價的勞工,做著最辛苦的工作,拿著最微薄的薪資。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他的學習成績一直都不好,他的父母常常苦口婆心地勸他好好上學,那會兒的他不知道上學對於藍領家庭的孩子來說意味著什麼。

他不知道,可是父母是知道的,讀書好意味著開闊的前程、豐厚的物質以及跳出小鎮的希望。

他就像很多年輕人一樣,在最昂貴的年華里思考著在垂垂老去的後來才會明白的問題:讀書到底有什麼用?

畢竟買菜不會用三角函數,擠公交也不必說之乎者也。

男孩依舊會挨各門科目老師的臭罵,到底是老師對其恨鐵不成鋼還是其他原因,他都無暇顧及了,只越來越厭惡讀書。

他唯一喜歡的就是寫作文,因為喜歡,所以專注,常常是老師剛說完題目,他就以最快的速度寫,總是第一個交上去,甚至這樣都還不過癮,還想著幫同學寫。

但作文寫得好,遠不足以支撐他升入更高的學府。

他沒考上大學,就去服兵役了。

而退役過後,已經被稱作小夥子的小男孩,卻因為只擁有私立職高學歷的他,開始在社會顛沛。

他做過很多份工作,送過快遞、在紡織廠當過機械維修工人諸如此類費力不討好的活路。

畢竟他首先要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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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安全帽、塵埃、泥土、工作服、電鑽、鋼筋水泥……這些元素當時是他生活的全部,和其他工人沒什麼差別。

在這平庸到看不見任何出人頭地的希望的日子裡,這個年輕人和其他工人唯一的差別,是這個他的口袋裡,永遠有一支筆和小本子。

中學時代的愛好延伸至此,變做了這個年輕人站在陰間看陽間的歲月裡,唯一的光芒。

他開始用大量的閱讀來打發閒散的時間,不僅看書,也看電影,看人間諸事,看紅塵戲子,慢慢地他開始覺得,有些東西他也能寫,於是他就在日常工作的口袋裡裝上紙筆,隨時隨地,寫一些自己想寫的東西。

他還談了段戀愛,結果遭遇到八點檔狗血肥皂劇情。女生家境富足,女方家長嫌棄年輕人家庭貧寒,於是到最後,感情遭遇夭折。

彼時,他23歲,生命中最生猛的年紀。

這一年裡,他定下了人生的第一個目標,也和文字有關:他想成為一個編劇。

他報了兩個編劇班,白天打工掙錢,晚上就去上課,一年之後,順利畢業。

但電影這條路不是想像中的那麼順遂,年輕人的父輩沒有通天的手腕,也沒有通達的人脈,他連想在劇組找份工作都覺得有點無頭蒼蠅的感覺。

那幾年臺灣的電影市場也不景氣,他想來想去,覺得可以先嚐試著寫歌詞,進入音樂圈,說不定就可以進入電影圈。

於是他一邊鑽孔,一邊琢磨歌詞,來來回回寫了好幾百首,但寫了又沒人看,誰會相信一個建築工人能寫出什麼驚為天人的詞來?他在音樂這行當兒也沒有資源,沒人認識他,也沒有人想要認識他。

年輕人用了最笨的方法,他挑了一百首歌,裝訂成冊,為了怕別人沒有耐心看,還自己弄了目錄索引什麼的。

他印了一百冊,按照當時音樂公司發行的磁帶背後的地址挨個寄出去。其實當時臺灣的音樂公司不多,但他想著,多寄一份,可能就不會夭折在前臺,可能不會被丟在總檯的垃圾桶,可能老闆、經紀人這些有決策權的人會更多一點機會看到。

然而,石沉大海

四個字足以給任何雄心勃勃的少年當頭一悶錘,他等了很久都毫無迴音,誰會願意天天去做沒有迴音的事情呢?

那是1997年,他已經度過了自己28歲的生日,那會兒他的職業,是防盜系統的安裝工人。

正當他幾乎要放棄的時候,都不能叫做少年的男人接到了一個電話,讓他去臺北。

而打電話的人,叫做吳宗憲。

他不相信,以為朋友在跟他開玩笑,但是他聽著對面風靡整個臺灣的特有嗓音,還是抱著半信半疑的心態登上了去臺北的車。

這個電話是男人投出一百份歌詞合集後收到的唯一的迴音。

或許從此,這個叫做“方文山”的男人可以有不平庸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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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山去了吳宗憲的公司報道。

他穿上了自己平常穿的T恤,帶著自己心心念唸的作品,還去買了一張吳宗憲的專輯,想著用找他簽名的方式來緩和一下自己不善於社交的缺點,不是每一個人生來都八面玲瓏長袖善舞的。

結果吳宗憲忙著錄影,就簡單地跟他說了說關於簽約的年限、版稅的分配什麼的事情就算完了,沒有簽約金、沒有底薪、沒有任何承諾,只有公司買你的歌才會給你錢。

但方文山還是很知足,反正不管如何都比自己從前的工作有希望得多。

當時他特別喜歡稱作自己是“憲哥的人”,這種自稱有一種歸屬感。“憲哥”畢竟是臺灣娛樂圈的大佬,而他的人自然也不止方文山一個,那一年,同時招進來的,就有七八個人。

而這七八個人裡,就有周杰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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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山慢慢地發現現實和想像差別還是很大的,不是說你簽約了公司你就能吃上這口飯,最開始的一年裡,方文山毫無收入。

就像SHE有首歌叫《聽袁惟仁彈吉他》,裡面就有這樣的句子:

“寫歌其實不容易賣歌又要靠運氣靠關係難得最好的歌,運氣好被公司保留但保留不一定會用用又不一定會被打就算變成主打版稅可能又會拖拖拖但是親愛的朋友你們千萬不能放棄啊你看他寫了這麼多,這麼多說真的沒有中的歌曲至少一兩百首成功的背後總是堆積著高高的寂寞”

那會兒的方文山差不多就和這歌裡描寫的狀態一樣。剛進公司的時候和周杰倫都比較窮,於是大多數時間會選擇住在公司,說是住公司,其實也不過就是錄音室裡搭幾張椅子,或者就在沙發上睡。

但是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兩個人都習慣苦中作樂,方文山羅列了一大堆住在公司的好處,吃、住、洗澡、水電都不用交錢,不僅有寬帶,而且還有有線電視。

那個時候是有“比稿”的概念,就是公司拿一首曲子,讓所有的作詞人都寫,然後挑一個出來。

那會兒幾乎所有人都重視情緒的煽動,從細膩的辭藻裡去放大聽眾的情感,只有方文山,重視的是畫面感,這和他上過編劇培訓有關,拿電影創作的初心去寫詞,自然會有強大的畫面感,是有點劍走偏鋒,有幸的是效果不錯。

儘管如此,這一年裡,方文山還是會有捉襟見肘的窘態,於是他又跑到唱片公司做兼職,去幫忙推銷音樂卡帶。

剩下的全部時間,都耗在了歌詞功力上,他去研究別人寫詞的技巧,反覆推敲,夜以繼日,甚至用小說的全知觀點去寫詞,還把之前寫過的詞都拿出來重新修改。

1999年,他終於發表了第一首歌,收在了閩南語天后江蕙的《半醉半清醒》這張專輯裡,叫做《落雨聲》,是首感謝親恩的閩南歌,也是方文山媽媽最喜歡的歌,而作曲,便是周杰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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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距離周杰倫發表的第一首歌《三暝三日》,差不多6、7個月的時間。

而他們倆共同創作的世人熟知的第一首歌,應該是那首《你比從前快樂》。

周杰倫的故事大都耳熟能詳,那個一天寫一首持續數個月的執著的男人,在吳宗憲把他的歌拿出去推薦給各個天王天后然後被拒絕的後來,得到了一個“只要你10天寫出50首歌,而我可以從中挑10首,我就幫你出唱片”的機會。

但凡世間事,總怕人痴魔。

周杰倫那會兒的詞人,便是吳宗憲“覺得新鮮”給湊在一起的方文山,10天之內搞出了一張專輯,叫做《JAY》,這張專輯有10首歌,方文山寫了5首的詞。

一戰成神。

那是2001年,《JAY》橫掃了整個華語歌壇,而方文山一首《娘子》,提名了金曲獎最佳作詞人。

那一年,方文山31歲。

從第二年《范特西》中的《威廉古堡》開始,方文山橫掃了整個作詞界的獎項,周杰倫進入了屠榜時代。

後來的故事,大家就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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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素來喜歡野路子出身的選手,不會特別喜歡科班出身的玩家,所以很長時間我都覺得方文山的筆下是有個乾坤的。

畢竟是玩文字的後生,所以也得承認,方文山很多時候都教會了我很多。只是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我只盼著有朝一日在我的努力之下,也能寫出幾筆讓人讚美的文字。

對於方文山的業務能力,我還是想說《煙花易冷》,雖然中國風的數量在方文山的筆下不過五分之一的江山,但當時第一次聽這歌的時候,我還是懵逼了,比當初聽“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的《發如雪》還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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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僅是好聽,最關鍵的是這麼長的文字全篇押韻,不僅押韻,而且把故事寫得這麼出彩。楊炫之的《洛陽伽藍記》我看過,我還記得是《四庫全書》裡面的,但“將軍白髮美人冢”這七個字是真的好說不好寫,何況還要寫成這樣。

方文山還有個和其他作詞人不一樣的寫詞習慣,他偏愛把形容詞動詞化,然後整個意境就往上走了。

舉個例子,“你發如雪,悽美了離別”嚴格來說還是一個病句,但用在這裡也未見不妥,這真不是我跪,我曾經想過用其他詞來換“悽美”這個詞,但我能想到的,動詞是“融化”和“枯萎”,形容詞是“冰涼”。

……怎麼看我都是個菜鴿子……

有喜歡玩文字遊戲的朋友,真的可以去琢磨琢磨方文山的詞,相信你會有不同的感受。

當然,有一句說一句,我反感比較,畢竟文無第一武無第二,作詞這行當,前有黃霑,後有林夕,無論是黃俊郎還是黃偉文,都是此間聖手,喜歡誰都無可厚非。

不必過分貶低,也不必過分吹捧。

你可以不喜歡方文山,但不能去說喜歡方文山的人蠢,畢竟你再覺得方文山只是一味地堆積辭藻,因為大眾而去反感,真沒必要,我最煩的就是覺得眾人皆醉我獨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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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對於方文山,我更多的還是停留在歌詞和詩集上,畢竟我也偏愛文字的排列組合,上學那會兒也因為上課無聊填過歌詞,但也決計說不上去了解一下他從前的故事,只知道當初那門不當戶不對的愛情,被他寫成了《珊瑚海》,他本人還出演了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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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是琢磨他寫的詞琢磨深了,不知不覺就去看了看他的故事,看完後覺得很勵志不是麼?

三十歲前的眾生牛馬,換了三十歲後的諸佛龍象。

三十歲前的方文山,和你和我和野草野花有什麼不一樣,但憑什麼現在就被稱作詞聖?我們追了一個青春的周杰倫,難道不是追了一個青春的方文山麼?

他29歲的時候,還在距離臺北一個小時車程的桃園工作,還沒有手機,也沒有信用卡,更沒有電腦,銀行存款通常就是當月薪水的數目,到了月底又歸零,就算在臺北工作,他也騎摩托車上下班,整整快騎了一年。

像不像我們現在的蠅營狗苟?

可他放棄了麼?沒有。

方文山的夢想是拍電影,但你知道麼,他自己導的電影早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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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後臺前天收到這樣一條留言:

“鹿狗,我現在在上海做著一份設計的工作,平時很忙。我很喜歡攝影,喜歡得不得了,夢想是當一個攝影師,能夠開自己的攝影展。但你知道的,上海生存壓力太大,我只能不停地工作養活自己,基本沒什麼空閒時間,上週我打掃自己的出租屋,發現相機已經沾滿了灰塵,這讓我很難過,是不是我最終還是會放棄自己的夢想了?”

我看到這條留言的時候,想都沒想就回道:

“能放棄的,都不叫夢想。”

這個時代真的有病,說“夢想”兩個字好像是會被人嘲笑的。一半的人說你不現實,一半的人說你很雞湯,於是在這種氛圍下,無數的人都忘記了自己到底想要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只覺得有錢就好了,有車有房就好了,每天花天酒地能付賬就好了。

可是,你不知道,錢和其他物質上的東西,都會因為你追求自己的夢想而來追求你。

可是,如果我們都不敢說出來夢想這兩個字,又怎麼有勇氣去追逐呢?

你都不敢說你是要成為海賊王的男人,那你憑什麼縱橫偉大的航路。

你無數次地暗示自己:

我其實就是個平凡普通的人,沒有出彩的樣貌,沒有顯赫的家世,沒有近妖的智慧,什麼都沒有。

那你看看方文山的前三十年的樣子,看看他的學歷,看看他的過往,甚至說看看他的模樣,你來告訴我,你在害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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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終其一生也成不了第二個方文山,但我們始終可以成為第一個自己。

最後,請持續相信你關注我是因為你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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