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革命和制度精神,誰是英國崛起的源泉?一切從《大憲章》說起

當世界歷史步入近代以來,歐洲列國紛紛崛起。在諸多大國崛起的經典事例中,英國的崛起尤為引人注目,成為最值得人們研究的對象。英格蘭從蜷居於大不列顛的彈丸小國,一躍成為世界空前遼闊的大帝國,而且影響一直延續至今,這種成功完全可以用“壯闊”形容。但是為何如此雄偉業績,英國人是怎麼做到的呢?或者說,這種崛起背後是由什麼樣的因素推動的呢?對此,許多人的回答都是一個,那就是工業革命!

工業革命和制度精神,誰是英國崛起的源泉?一切從《大憲章》說起

將工業革命當作開啟英國崛起歷程的里程碑,這是歷史給後人造成的某種錯覺!究其緣由,或許是受到工業革命後西歐列國出現大規模產業爆發的影響。然而英國的崛起時間卻要比工業革命早了一百餘年,更重要的是工業革命之前的英國就已經是世界工業產值NO.1了。既然不是工業革命,那麼英國崛起背後的奧秘又是什麼呢?其實縱觀大英帝國數百年的崛起歷程,其發展動力和原因肯定是多樣的,然而究其核心卻只有一條,那便是英國的制度精神,而這是英國不同於他國的特殊優勢所在。

那麼制度精神究竟是什麼,為何能夠促成英國的崛起。其實制度精神首先是對制度的推崇,這一點與契約精神頗為類似。英國對規則和標準等制度化的推崇是貫穿在整個崛起歷程中的。比如16世紀的時候,英國曾認定穩定自己貨幣匯率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結果整整三百餘年,英鎊的幣值竟然就沒有出現變動過,這在當時的時代環境下,除了英國以外沒有一個國家能做到這一點,制度精神可見一斑。這種強烈的規則意識和契約精神,使得英國具備了別國所不具備的大局觀和長遠眼光。

工業革命和制度精神,誰是英國崛起的源泉?一切從《大憲章》說起

由於擁有極強的制度精神和規則觀念,這就導致英國人非常擅長從制度層面來解決問題,這甚至逐漸成為英國處理問題的本能反應。每當遭遇重大難題時,英國人首先想到的都是從制度上去尋找解決辦法。今天人類社會中的議會、陪審團、公共財物、中央銀行等大的制度,都是英國人最先創建出來的,都是為了解決社會發展中的一系列問題而從制度層面構建而出的。英國人的制度精神不僅體現在宏觀層面的社會制度構建上,同樣也著眼於許多細枝末節,其中就涉及到軍事實力的增長。舉一個例子,眾所周知近代大英帝國軍隊厲害,在與他的歐洲對手作戰時,經常能打出一比七的戰損比。要知道,當時歐洲列國之間的武器、技術相差無幾,英國能取得如此輝煌的戰績,核心原因還是在於它是最早設立一整套紀律之都和作戰規則的國家。英國通過制度的力量,逼迫著每一個士兵、每一艘軍艦奮勇向前,最終形成了匪夷所思的超強戰力和戰鬥作風。

工業革命和制度精神,誰是英國崛起的源泉?一切從《大憲章》說起

不僅是社會架構和軍紀整肅中體現了英國的制度精神,在大英帝國崛起的過程中,曾遭遇到的好幾次關鍵性節點,英國人贏得成功的緣由,歸根結底都是制度精神的原因。那麼英國社會文化中所具備的這種制度精神是怎麼來的,其淵源何在?其實如果我們能夠釐清英國曆史的發展脈絡,就能知曉制度精神的來龍去脈。英國的制度精神,源於中世紀時期的一部重要文獻《大憲章》。

今天的英國人會說《大憲章》在他們歷史上的地位是至高無上的,然而其實質不過是當初英國國王和貴族們簽訂的一個契約文件罷了。它將英國社會當時好幾十條權力和義務都做出了詳盡的規定,是一個內容相當瑣碎的條文,包括了稅收、監護、繼承、改嫁等社會權力的方方面面。那麼為何會說這樣一份契約性質的文件是制度精神的源頭呢?

工業革命和制度精神,誰是英國崛起的源泉?一切從《大憲章》說起

《大憲章》之所以能促使英國社會產生制度精神,一方面是體現在其誕生的過程之中,另一方面則可以從其中內容得到表達。關於《大憲章》產生的背景,要從這需要從英國著名的國王——失地王約翰的時代開始提起。當時英國國王約翰在與法國的戰爭中丟失了許多在歐陸的領地,被稱為失地王。為了挽回戰場的頹勢,失地王就希望通過加大徵稅籌措軍費,這引發了英國人的強烈不滿。大家開始質疑國王的行為嚴重超越了自身的權力邊界,於是貴族們首先起兵,並得到了天主教會、倫敦市民的支持,將國王重兵包圍了起來。國王約翰本以為貴族們是想要推翻自己的統治,為求活路而選擇向起兵貴族讓位。然而事情卻根本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樣,貴族們起兵的原因是想讓國王的權力接受法律制度規範,而非篡奪王位。

從這件事情中,貴族們起兵包圍國王的原因,我們會發現英國貴族們起兵的考慮角度並非是因為覺得國王不好就想更迭王位,而是希望通過制度層面對王權的規範,達到符合自身利益的狀態。最終國王約翰向貴族妥協,被迫簽署了《大憲章》。從《大憲章》的誕生過程中,我們能夠深切地感受到英國人處理難題時所體現出來的一種制度精神。當然,英國將《大憲章》作為制度精神的源頭,更為重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大憲章》的內容。

工業革命和制度精神,誰是英國崛起的源泉?一切從《大憲章》說起

《大憲章》的內容中,包含了許多對後世非常重要的原則,其中影響最為深遠的便是“王在法下”原則。從此之後英國的國王地位雖然崇高,卻被法律準則約束起來。《大憲章》確立起來的這些原則,受到後來英國人的持續推崇和認可,並被他們用來強調製度限制權力的合理性。自失地王約翰之後,歷代英國國王承認《大憲章》就成為貴族們認可國王的先決條件。換而言之,如若英國國王不承認《大憲章》,那麼貴族也就不會認可國王的地位。所以整個中世紀後期,英格蘭國王上臺之後都需要不斷的確認《大憲章》,每一次確認都促使《大憲章》的地位得到了一次加強。

中世紀之後,尤其是從16世紀開始,隨著社會環境的演變,許多英國人開始系統性的發掘《大憲章》的意義,並意圖讓《大憲章》所體現出的原則為現實政治服務,這一過程至少持續了兩百多年。英國革命爆發之前的首席大法官愛德華·柯克,在普通法的發展史上的地位非常重要,同時他也是英國革命期間挑戰王權的第一理論家。正是在愛德華·柯克的策動下,《權利請願書》、《權利法案》相繼出臺。他在於王權的鬥爭中,其理論基礎主要來源於對《大憲章》的引用和解釋。另外作為著名的英國政治學家,洛克的學說影響頗為深遠,後世西方政治理論中的許多重要概念,諸如政治契約就是從洛克那裡引申而來的。而這些同樣是洛克依據對《大憲章》的引用和解釋演化而來的。

工業革命和制度精神,誰是英國崛起的源泉?一切從《大憲章》說起

當然,《大憲章》本身的影響範疇或許並不巨大,但是在後來幾百年的歲月裡,不斷被人們強調、運用,最終它被神聖化了,成為某種至高無上的象徵。所以《大憲章》是英國制度精神形成的重要步驟和節點,但此後幾百年間,英國人持續的、不間斷的努力才是真正重要的,因為制度精神本身是需要漫長時間、需要幾代人持之以恆的努力孕育而來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