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辦理了定居美國的手續,要註銷在國內的戶口嗎?

JD開開


我國公安部於1994年下發規定,出國一年以上的,應辦理註銷戶口手續。2003年8月7日又公佈了一項便民措施規定:自即日起,取消出國出境一年以上人員註銷戶口的規定。我國國籍法規定:居住國內的公民辦妥前往國家的簽證或者入境許可證後應當在出境前辦妥戶口手續,出境定居的須到當地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註銷戶口。

在我國,由於戶口和居民身份證聯繫在一起,註銷了戶口,也就相當於註銷了居民身份證,。身份證是公民唯一合法的身份證件,所以已在國外定居入籍人員都不會主動去註銷戶口,造成目前國內有大量在國外定居或已入籍者在國內保留有戶口和居民身份信息。

外籍華人不是中國公民。按照我國《國籍法》規定: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若加入外國國籍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若在國內依然保留戶口與居民身份證,造成雙重國籍的行為,這是不合理更不合法的。

如果你真的已經取得了美國國籍,自然會有人通知你去註銷國內戶口的,你想保留中國國籍和居民身份信息都是不行的,也是不合法的。





三隻土撥鼠


不過今天,實錘性的消息真的來了一條,只不過,好像不是什麼好消息:

據上海市公安局3月9日發佈的《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中的第46條顯示:

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本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戶口登記。

未辦理註銷戶口登記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告知本人、近親屬、戶主或者集體戶口協管員,

拒絕註銷戶口或者告知後一個月內仍未辦理註銷戶口登記的,可以註銷其戶首先,官方消息的真實性不用質疑。

用大白話翻譯一下,上面這段話的意思就是:

從今年5月1日起,凡是在國外定居或者是換了國籍的上海市民,

一個月之內必須註銷戶口,

消息一出,朋友圈瞬間炸了,因為這條新規,實在是牽涉進了太多人的利益。

那麼,我們通過這個新規的常見問題,來參透一下其背後的玄機。

“定居”到底啥意思??

首先,換國籍我們都知道是什麼意思,那麼“定居”的含義是什麼?

要不然公安局自動給你註銷戶口!!並已經在該國連續居住兩年不少於18個月。

而就算中國公民未取得定居國家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連續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合法簽證,並5年間居住滿30個月的,

也視為定居。

所以,我們就得出了第一個已知結論:

持有PR的老鐵們屬於定居海外人群,

因為PR的本質是永久性的簽證,且長度為五年。

所以如果你是PR持有人,那麼這條新規早晚都會適用你。


兔子西瓜e


是的。獲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公民,需要註銷原在國內的居住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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