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還能在本村建房子嗎?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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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還能在本村建房子嗎?有何依據?”

其實這個問題主要是在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是否還擁有原村集體阻止宅基地的使用權。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而由於農村姑娘出嫁後戶口沒有遷出,所以仍屬於原村集體組織的成員,符合“建房子”的一個基本要求。

其次宅基地屬於農村“保障性住房(為保障村民基本的住房需求),所以要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避免部分村民佔用過多村集體組織土地資源。

所以如果姑娘與父母一戶,父母沒有宅基地那麼可以申請宅基地建造房屋,如果父母有宅基地應符合“一戶一宅”原則無法申請宅基地。

而對於姑娘出嫁後與父母分戶,這種情況目前對於宅基地的審批制度十分嚴重,很難申請到新的宅基地建造房屋。


東友律師團


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還能在本村建房嗎?有何依據?

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還能在本村建房嗎?這個問題,有些複雜。

政策規定:凡是本村村民都有權利在村集體劃定的區域內,無償使用本村的宅基地。姑娘出嫁,戶口沒有遷走,屬於本村村民,根據這個規定,有權在本村無償使用宅基地。但是,“一戶一宅”政策又規定,一戶只能擁有處宅基地,所謂的一戶,指的是家庭成員在一個戶口本上的人員為一戶。

從“一戶一宅”政策看,如果出嫁姑娘和父母依然在一個戶口本上,不符合分戶條件的,是不能使用本村的宅基地的;如果符合分戶條件,和父母分開,成為獨立的一戶,就有權利使用本村的宅基地。

擁有獨立的戶口是必要的條件;因此,在戶口沒有遷走的情況下,還得看是否符合“一戶一宅”的政策,才能決定是否可以在本村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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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說鄉村


問: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還能在本村建房子嗎?有何依據?

答: 農村姑娘出嫁後,並不是說不遷戶口就能在本村修建房屋的,能不能修建房屋除了戶口不遷出外,還要看戶口有沒有分戶,還要看姑娘在農村有沒有自己的宅基地。

出嫁女能不能在本村修建房屋,取決於兩個條件:

一、出嫁女身份是本村集體成員。

那麼問題中說農村姑娘出嫁後,戶口一直在本村,未遷出,說明農村姑娘出嫁後仍然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這個條件是達到的。

依據《憲法》第十條規定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二、符合“一戶一宅”規定。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農村姑娘出嫁後能不能在本村修房子,除了戶口要在本村外,還要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條件。這裡有兩個關鍵問題:

一個是農村姑娘出嫁後戶口跟孃家還是同一個戶口本,這種情況叫一戶,孃家有現成房屋,農村姑娘是不能以自己名譽再申請宅基地建房的。

二個問題是農村姑娘出嫁後將戶口從孃家戶口本上分離出來,單獨為一個戶口本原地落戶,這種情況農村姑娘出嫁後,孃家沒有分配房屋給出嫁女,出嫁女自己本身沒有房屋的條件下才可以申請宅基地建房。


總結舉例。

阿洪家老婆就是結婚後戶口沒有遷出的,一直在孃家,生小孩後,孩子的戶口上在老婆的戶頭上,在派出所上戶時,戶籍管理人員將老婆戶口從孃家的戶口本上分離出來,與孩子一起單獨辦理一個戶口本,這樣老婆和孩子就為一個戶,孃家為一個戶。孃家分給我們一塊地,我們就可以用這塊地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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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還能在本村建房子嗎?有何依據?


這種情況在我們村裡是可以建房子的,農村姑娘出嫁後不把戶口遷出去,那就屬於本村的村民了,在我們村,遷不遷戶口出去,是個人意願,在我們這裡,戶口遷出容易遷回難,因為現在農村戶口越來越值錢了。

就如我村裡,村裡由於有些地徵用了出去,村民們每年都有點分紅收入,所以有些外嫁女都沒有把戶口遷出去,甚至有些外嫁女還把自己老公的戶口遷過來,拿多一份分紅。所以在我們這,只要戶口沒有遷出去就屬於本村村民。

剛才我說可以建房子,前提是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要求,現在農村大多數已經實行一戶一宅了,不知你們那邊實行了沒?意思是一個戶口本只能建一間房子,而且還有面積標準,在我們這面積不可以超過120平方,不像北方有些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兩三百方都有,真是羨慕呀。

不知姑娘你在村裡是有單獨戶口本還是你名字在你爸媽戶口本上?在我們這裡,如果是單獨戶口本就可以申請宅基地建房子,如果你的名字在你爸媽戶口本上,那就看你爸媽名下有沒有自建房?如果有就不能蓋房,這樣屬於一戶多宅了。


在你們村,對於這種事,你們也是這樣的嗎?


三農天地


安居才能樂業,住宅一直是中國人最重要的財產形式。在我國農村,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可以以戶為單位無償取得一塊宅基地,從而保障了農民居者有其屋,這被認為是農民的基本福利保障。

但是,隨著人口的遷徙變化,比如婚嫁、以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等情況,農村中與宅基地相關的問題層出不窮。就如“農村姑娘出嫁後,戶口不遷,能不能在孃家建房子”?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說,出嫁女不能單獨在孃家申請宅基地建房子的。

這是因為,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即“一戶一宅”。而擁有一處宅基地的主體是指農村村民的“一戶”。是否應為一戶,是根據戶籍管理的戶口本來判斷的,即: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麼該戶口本登記的家庭就屬於一戶,這一戶也就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當然,如果子女已長大成人並已成家,在正式分戶後不夠居住則可以另行申請宅基地,來修建房屋居住。

本提問是姑娘已出嫁,即使戶口沒有外遷(注:同一鄉鎮不需要遷戶口),那麼還是與父母在一個戶口上,按照現行的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是不能單獨申請宅基地的。


鄉村老四爺


你好,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農村姑娘只要戶口在本村,那她是有權利在本村蓋房子的。

不過,在農村,蓋房子沒有那麼簡單的,首先你需要有自己的宅基地,不然沒有宅基地就蓋房子的話是屬於違法的,會被強拆。

因此,如果你沒有一塊在你名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權的話,那麼最好是申請一塊宅基地。

目前,全國大多數的農村,能夠用來分配的宅基地資源都是很少的,畢竟每個村子的宅基地資源都是有限的,而農民只會越來越多,再加上肯放棄農村戶口自願退出宅基地和土地,進城的農民畢竟是少數。

因此,本村的很多適婚年青人都很少能夠申請到宅基地蓋房子,更別說你一個出嫁了的女性了,可以說是基本上很難申請到宅基地的。

不過,要是你家裡的關係比較硬的話,你可以去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通過之後就可以使用非基本農田來蓋房子了。

另外,你也可以找村民購買一份宅基地,然後就可以蓋房子了。


大農圈


農村裡面姑娘出嫁以後,但是戶口不搬遷出這個農村。那麼還能在本村裡面申請蓋房子嗎?有什麼依據呢?

首先我們對於農村戶口裡面申請宅基地的問題,你先來解答一下畢竟在這裡才是我們重中之重的問題。

宅基地牽涉到一戶一宅制的問題

針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一戶一宅制的問題,也許大家都清楚。也能夠了解到這個問題到底是什麼情況

一戶一宅制是按照農村裡面,以農村戶口戶為單位, 所以每個戶口裡面應該只能有一本宅基地證。

一戶一宅制的問題規定了很多農村裡面的瑣碎的問題。他最具體的表現是一戶名下的宅基地不能夠超過規定的宅基地面積

當然每個宅基地每個農村的面積是不一樣的。所以還得按照每個農村裡面宅基地所分配劃分的標準,來規定這個宅基地的面積到底是多少?

比如說有的地方已經出現了明確的宅基地面積劃分,一家5口人,那麼宅基地面積是不允許超過260個平方,隨著人口的增加,宅基地的面積也會增大。


如果戶口上面宅基地面積沒有超過規定的面積可以申請

在我們這邊實際的情況就是,假如你的戶口上面,宅基地面積還沒有達到這個規定的面積之外,那麼是可以再申請重新蓋房子的

比如說你父母已經在農村裡面申請蓋房子。他們的面積只有100多個平方,那麼剩下的100多個平方可以在繼續申請在農村裡面蓋房子的。

只要符合農村裡面的蓋房子申請標準,那麼我們都可以作為這個蓋房子申請的條件,用來申請蓋房子,申請宅基地蓋房子。

多半需要經過村委同意,以及獲得政府國土局的批准。批准之後你就可以蓋房子了。


每個農村可能這個做法會不一樣。

這個具體還需要看每個地方的做法是否一致。針對餘姚的農村裡面,出現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問題。

即使你女孩子戶口在農村裡面,當你申請蓋房子的時候,村裡面也會以各種理由不經過批准。

但實際情況還得看當地的政策以及與申請的簡易程度。

比如有的人呢,申請不到的村委沒經過村委批准,直接告到法院上去,或者說對於這個村委的不作為情況直接上訴。


如果以真正的法律的層面來說,就可以申請到蓋房子的,但是實際上每個情況同於每個農村裡面,出現了各種阻力,也是讓人心力憔悴的。


農人莫小道


農村的宅基地是給予本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用於生活居住所使用的一種福利性建築用地。首先它必須是村集體內部成員,也就是隻有農村戶口,才有可能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對於農村姑娘出嫁,但是沒有遷出戶口的,就還屬於本村集體內部組織成員。

而農村的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一戶一宅。正常情況下,農村出嫁的女兒,一般她的戶口如果沒有遷出的話會和自己的父母在一個戶頭下。如果是這種情況下,她要蓋房子的話,可以以房屋共有人的身份向村集體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申請。在申請的時候必須詳細寫明具體的申請原因,能不能被村集體和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很難說。不過可以採取一個相對變通的方式,以父母的名義來申請,可能通過的幾率會大一些。

如果農村出嫁的姑娘的戶口,已經和父母的戶口分戶,在本村擁有單獨的戶頭,那麼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自己申請宅基地的。但是在具體的政策執行過程中,每個地方都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是很難申請下來的,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則很容易。具體的情況還要以當地的政策標準來操作,最好的方法就是諮詢當地的村集體和土地管理部門。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點粗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敬請諒解,如果您喜歡我答案的話,歡迎點贊評論關注,感謝您的閱讀。


止茶


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還能在本村建房嗎?有何依據?

首先,農村婦女具備申請宅基地建房的權利

宅基地是國家給予村民生活居住的福利用地,村民可以無償免費使用。只有本村農村戶口才有權申請宅基地,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自然還屬於本集體經濟成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2條之規定:婦女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其次,申請宅基地建房不能違背“一戶一宅”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又實行“一戶一宅”,即家庭戶口簿上全部成員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下面,我們就具體討論該案例。

⑴姑娘出嫁後和父母同屬一個家庭戶

這在農村屬於普遍現象,我們村出嫁女的戶口大多都和父母在一起的。這種情況下,由於父母已經建房,家裡有一院宅基地了。出嫁女要想再去村集體申請宅基地蓋房,明顯不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根本不會被村委會和鄉鎮土地管理部門批准。

⑵姑娘出嫁後和父母分戶,建立單獨戶

這種現象在農村並不稀奇,西安高新區興隆、五星和細柳等街道就發現多起這樣的事例。辦理合法分戶後,出嫁女在村裡就有了單獨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申請宅基地建造房屋。由於農村存在“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的歧視思想,大多數情況下,此類出嫁女申請宅基地也很難成功。

再次,出嫁女分戶建房難,大多被合戶處理

村委會比較開明或者村裡宅基地比較富裕,出嫁女或許可以在村裡申請到宅基地並建造房屋。但是按照土政策最終都會被並戶處理。如近期長安區南北雷、赤闌橋村和西安高新區託管街道所屬村莊,在整村房屋拆遷的過程中,都是按照如下辦法處理出嫁女所建造的宅基地和房屋的:①戶籍關係顯示只有一個女兒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標準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殘值補償;②戶籍關係顯示只有一子一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標準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殘值補償;③戶籍關係顯示有一子多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標準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殘值補償;④戶籍關係顯示只有雙女或多女的,按照一院宅基地標準安置,其它宅基地按照殘值補償。

雖然上述做法從法理上可能說不通,但考慮到廣大農村的傳統風俗和複雜情況,按照“民事民管”和“村民自治”的原則,在法理大框架進行如此處理,筆者認為是非常合理的。


才華有限菇娘


首先明確一點,農村姑娘出嫁後不遷戶口還能不能在本村建房要看情況而定。

我們都知道,農民在農村建房是一件順理成章的事情,但是在農村有農民建房時可能會遇到這樣一種比較複雜的事情,那就是女兒已經出嫁了,但是戶口沒遷走,想要在村裡再建一棟房到底行不行?相信這是很多人都面臨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

其實,這個問題很多人也都知道非常複雜,具體行不行還是要分情況來看的。

第一,村裡認定外嫁女兒不再是集體成員。一般來講,在農村能享有村集體相關權益的都是本村集體的成員,當然也包括宅基地。在確定集體組織成員的時候,基本上很多村子都會有相關的條件。比如雖然戶口還在村裡,但是考上公務員、事業單位的不能再算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外嫁的女兒也不能算作集體組織成員等等。這些不算做集體組織成員的人一般不能享受村集體的各項福利,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權。

所以,如果外嫁的女兒不被村裡認定為集體組織成員的話,想在村裡申請宅基地建房的話村集體是不會同意的。

第二,村裡認定村裡認定外嫁女兒還是集體成員。這種情況也需要分開來看。

首先,農村一戶一宅政策是前提。因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相關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這個是毋庸置疑的。也就是說,只要一家人戶口在一個戶口本上,那這家人就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這個時候外嫁的女兒就不能用自己的名義申請宅基地了,這個毋庸置疑。

其次,女兒戶口和家人在一個村但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這種情況一般就是屬於分戶的情況了,一般來講分戶的話就是兩戶人了,按道理來講是可以再建房的。但是這種情況在現實中比較少。

綜上所述,戶口未遷出的外嫁女能不能在本村建房,要看村裡面的人同不同意。村裡人同意則可以,如果村裡人不同意就不行,但是前提是要堅持“一戶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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